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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酷爱言情
    

不久后,“老狗”果然把侄女儿安排进了自己的班组里上班。从此他的身边,就多出了一个婷婷少女。“老狗”还颇有长辈的护犊子风范,对侄女儿的生活起居一直照顾有加,就连和我们一起喝酒时,也都要把她带在身边,基本上寸步不离

由于“老狗”经常我和在一起喝酒,我和侄女儿之间,也就有了许多接触的机会。

也许是和社会层面接触不多的缘故,侄女儿不善言谈,也不善交际。她和我们一起吃饭时,总是低着头紧紧挨在“老狗”身边坐着,大大的眼睛里,常流露出怯生生的姣。每次看到这个场景,我就会想起徐志摩老兄的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我的狐朋狗友们对此也多有感叹,说如今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没想到在充斥着矫揉造作女人的城市里,居然还会冒出一朵纯洁美丽的小花。

至于侄女儿到底姓啥名甚,关注的人却似乎并不多。这是因为侄女儿总是如影随形地紧跟着“老狗”,而“老狗”给大家作介绍时,又总以“这是我侄女儿”开场,所以,无论男女老少,也都跟随“老狗”,只要一说起她,就侄女儿”相称,个个仿佛都是她的长辈

转眼半年时间过去,在侄女儿身上,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故事。顶多是由于大家相互已经混熟,有时会有人在酒桌上拿她开开玩笑,逗逗乐子,以图个气氛活跃。和她开玩笑,大家一般都会适可而止,一旦看到她脸上开始飞起红霞,便会知趣地打住,而不是像对待一般城市女孩那样,语言毫无顾忌,动作毫无收敛,不让人彻底难堪决不罢休。

平时的日子里,侄女儿就是跟着“老狗”一起上下班。“老狗”他们上的是轮班,四班三倒的那种。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轮班有着标准规定,即中班、白班、夜班按顺序轮流倒,每个班种连续上三天后,中间休息一天,周而复始。这个规定,让“老狗”们兴高采烈。“老狗”曾得意洋洋地告诉我,他的休息时间,比我要富余很多。他说:“酒井哥,我上九天的班,就有四天半时间的休息,而你上十天的班,才休息四天!”

说这话时,他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我别无所长,唯有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听了他的表述,我脑子开始了飞速运算。可无论我怎么计算,甚至把高等数学中的微分、积分、迭代都用上了,也始终得不出“上九天班就有四天半时间休息”的答案,只得老实低下头来,虚心地向他请教。

“老狗”很诧异,他奇怪地说:“这还不容易算吗?小学生按手指头都能按出来。”

他按着指头,对我展开了计算:

首先是上中班,每天15点开始,23点结束,三个中班上完后次日休息,这是一天;然后是连续三个白班,每天7时上班,15时结束,结束后的第二天夜里23点开始上夜班,中间又是一天休息;最后是三个夜班,夜班于7点结束后,白天休息,又是一天;按规定,第二天是正休,就有了四天;正休后又是上中班,中班15点开始,又有半天,所以一个轮回下来,总计休息时间为四天半。

我哭笑不得地问道:“谁告诉你可以这样计算的?”

他说:“没错呀,公司领导也是这么说的。”

把八小时之外的所有时间都能计算成法定休息天,估计也就只能糊弄天朝人民,洋大人大概是糊弄不过去的。但既然“老狗”们深以为然,我也懒得解释。

休息天里,民工们除了学习着的恋爱着的、已婚后需要持家的人外,基本上是以男的喝酒赌钱,女的满街闲逛、购物为主。这种休闲方式,延续至今都没有多大改变。在城市主要街道或商业区里,你总能看到一群又一群、一批又一批的打工妹,听她们莺歌燕语,讨价还价;在城中村简陋的出租屋里,你总能听到打工仔们一阵又一阵的吆喝、划拳声,或者看到他们正酣战方城。这已经成了我们城市中最常见的风景,不知道算不算也属于天朝特色或与时俱进的时代潮流之一。

不过我发现,侄女儿似乎并怎么愿意赶这个时髦,除了和老狗”在一起她经常呆在宿舍里,而且一呆就是一整天,很少外出

十几岁的年龄居然会有老僧坐禅般的定性,我感到十分好奇。趁着一次聚会,我坐到她身边相询道:“你好像不怎么喜欢逛街,一个人整天躲在宿舍里干些什么呀?织毛衣吗?”

在我的印象里,女孩子们似乎都喜欢把编织毛衣当成一种消闲,经常是织好了拆,拆了又编,不厌其烦。想必侄女儿大概也是如此。

不料侄女儿却回答道:“我才不打毛衣,我看书呢。”

看书?现如今物欲横流,社会上喜欢看书的女孩子可不多。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我是因看我爸眼中的“毒草”而乐不思蜀,那侄女儿又是因为看什么书,入迷的连街都不想去逛?

我又问道:“你都看些什么书呀?”

侄女儿说:“公司图书馆借的书呀。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了好多书,可好看了!”

公司图书馆以前我经常光顾,现在是久违了。不是不想去,是因为那儿经常找不到我所需要的书。不过,对于文学爱好者来说,像《激流三部曲》、《青春之歌》之类起码能熏陶情操、学习文笔的好书,里面还是有不少的。

我笑了笑,说道:“你要是喜欢看书,我房间里倒有不少。你若需要,可以和你叔叔随时去拿。”

我没有和她开玩笑。论其它,我可能没有,但论书,公司里估计没几个人能和我比,我收藏的很多书,连公司图书馆里也未必有。这辈子我似乎和书有缘,只要见到喜欢的书,就会生出据为己有的念头,那点儿工资除了喝酒、抽烟外,基本上都耗在了买书上面,日积月累下来,藏书颇丰

侄女儿高兴地说:“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我说:“当然是真的。这么说吧,除了数理化之类的,你想看的,估计基本上在我这儿都能找到。”

侄女儿显得很兴奋,我也由衷地高兴,以为发现了一颗酷爱学习文化知识的种子。

对那些酷爱读书学习的人,我向来欣赏有加。“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虽出自一个为追逐权、利而不惜出卖朋友的卑鄙小人之口,却道出了一个真理:知识有时候确实能够改变人的命运。比如明代著名权宦王振,若进宫之前肚子里没点墨水,仅凭把下面那东西割掉,就绝对成不了当时太监们的最高领导和遗臭万年的光辉榜样。所以我一直认为,北宋后历代都把《神童诗》作为学生教育的蒙学篇,不是没有道理的。汪洙同志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其理由就是“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天朝几千年的历史也表明,事实基本如此。且不要说当公务员需要文化知识,就是干任何事,有知识也总比没知识强。

然而这些年头,似乎一切都被改变了。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接踵而来的新鲜观点,总能给人带来“世界真奇妙”的感觉。最明显的是,为了紧跟时代步伐,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跟着快速转变。当政府开始提倡“狠抓物质文明和经济文明建设”时,联系到社会现状,人们马上对此有了自己的深刻理解:第一,有钱真他妈好,想过怎么样的生活就可以过怎么样的生活;第二,人何必活得那么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及时享受才是真幸福。于是,忙于经商一心赚钱的人越来越多,忙于看无聊电视连续剧、玩电子游戏和热衷恋爱游戏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势所趋下,肯自觉读书学习的年轻人已变得稀罕如国宝熊猫,就连少年儿童也深受此风影响,逐渐淡化了对读书学习的兴趣。在大街上,我们虽然仍能看到不少背着沉重书包、提着各式家什去上各种学习班、兴趣班的孩子们,可谁都知道,其中大多数并非出于自愿,他们的举止往往只来自于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以及长辈们的威逼利诱。

我欣赏酷爱读书的人,侄女儿喜欢读书,自然引起了我的关注。可接下来的对话,却让我啼笑皆非。

我继续问道:“你都喜欢看些什么样的书呢?”

侄女儿回答:“好看的书。”

“什么书才算是好看?”

“很多很多呀,像《心有千千结》、《一帘幽梦》、《撒哈拉的故事》啦,全都很好看。”

“那你现在又在看什么书呢?”

“《天鹅姑娘》。”

简短的对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她喜欢看的无非云山雾罩、痴人说梦、呓语连篇的所谓“言情小说”。

虽然我自认为自己作文水平不佳,但在我看来,现在所谓的“言情小说”,我还是有能力用脚趾头写出来的。这类东西本身就是满纸荒唐言,根本不需要具备什么写作水平,只要会幻想、会做梦、会记录就行了。一位酷爱看言情小说并有志于成为言情小说家的仁兄曾向我请教,问如何才能成为一名深受读者欢迎的言情小说家,是否一定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恋爱游戏当中去才能产生灵感?我想都没想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没那么复杂,你只要躺在床上想象自己如何遭遇了一场或者几场曾经期望过的艳遇;也可以锁定某位曾经让你心动过的异性作为性幻想对象,天马行空地进行想入非非,甚至意淫即可。

我说:“当然,想象的情节,要越离奇、越偶然、越神话、越传说越好。你把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用文字形式详细记录下来,就算用流水帐记法,也能保证是一本颇能引诱少男少女们的言情小说。还有,根据目前言情小说发展趋势,如果你肯用下半身写作,那受欢迎的程度,将又会提高一个档次。”

顺带说明一下,之所以这位仁兄会向我请教言情小说的写法,是因为我也时常会写点儿东西。从中学时代开始,我就有随手写下所闻所思的习惯,有时心血来潮,也会顺手挑几篇寄到报社、杂志社去。不知编辑们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传说在我身上表现比较突出,我寄出去的东西,竟往往会被他们冠以“散文”、“杂文”、“评论”之类的名号发表,见刊见报概率还挺高。这么一来,博得了一个“能写善作”的虚名,唬倒人群一片。

我能写不假,但善作从来就不敢承认。“能写”是比较简单的事,把老师阴着脸说的“罚写生字生词,每个抄上一百遍”如数完成,即可算“能写”;“善作”就完全不一样了,所谓善作,不仅文章要写得公认地漂亮,产出量还必须多,比如像李白同志那样的,作品多如牛毛还被历代传唱。而我的作文水平诸位已很清楚,起码在人物描写上就过不了关。

也许是各人衡量事物的标准有所不同,我也曾遇到过夸我作文写得漂亮的,有位在邮局工作的小姑娘就这么夸过。这小姑娘在邮局干付款工作,当年几乎所有的报刊杂志社都很讲原则,不像如今有些报纸刊物,你给了它文字,它还伸手问你要钱才肯刊登,那时我给它文字,它不仅就这么登了,还会给我稿费。我经常上邮局去领稿费,一来二去,就和小姑娘混成了脸熟。有次她忍不住问我:“报社老是给你汇钱,还注明是稿费。你的作文,一定写的很好吧?”对她的问题,我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一直没想过,我写的那些东西,算不算是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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