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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運動(四論:介紹與答疑)
   

街頭運動(四論:介紹與答疑)

--顧曉軍主義:平民主義民主·之二千六百四十五


小王 發表於 2015-01-21 08:01:48 :請博主介釋一下:遊行、集會、弱勢群體占路討薪、村民抗強拆遷、集結上街追查追討集資款!等等。這是街頭運動嗎?街頭運動的類型、規模、最終什麼樣結果?街頭運動是一種政治進步是政治的現代化,從前就有的,怎麼變成政治進步,現代化?怎麼理介對抗有惡性或良性?請先生多講講!要去上班了再見。

以上於《三論街頭運動》後。

說實在話。我寫文章、論述什麼,是不依賴資料的。過去如此,寫《平民主義民主》這部書如此;關於街頭運動的《街頭運動指南》、《街頭運動之再探討》、《三論街頭運動》,亦是如此。

為應對小王的要求,我搜索了“街頭運動”,結果是--百度百科:“ 1定義 2具體種類 ▪ 特技單車 ▪ 滑板 ▪ 直排輪滑 ▪ 滑板車 ▪ 街頭籃球 ▪ 街頭足球 ▪ 街舞 ▪ 跑酷”。互動百科,基本上與百度一樣。維基百科,則乾脆啥也沒有。

再搜索,讀到閭丘露薇的《街頭運動》(附一);後,又有幸讀到‘《我們台灣這些年2》試讀:“嘉年華”般的街頭運動’(附二);再後,讀到《街頭運動不是民主本身!》(附三)。在這些之後,想到搜“街頭政治”,才在百度百科有所收穫(附四)。

百度百科的“街頭政治”的第一句,就是“通常說的‘街頭政治’指的是有組織的街頭運動”。但,這個詞條的批評傾向、過於明顯,甚至明確地說“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生在世界範圍內‘街頭政治’的現實看,它實際上已經成為美國推行霸權主義、拓展其勢力範圍和在別國建立親美政權的有效工具。”

其實,據我顧曉軍所知:在西方民主國家裡,也不歡迎、甚至害怕街頭運動。至少,大家待會讀一讀閭丘露薇的《街頭運動》、即可能感知一二。

再,就是《街頭運動不是民主本身!》中的“‘民主’,最通俗地理解就是‘數人數’”和“而街頭運動,則是追求‘綁票式’的強迫成交”及“大多數街頭起家之人,執政後都成為了集權者”,也是種政治偏見。

其一,把民主、說成是“數人數”,至少是對民主的一種誤解。民主,其實是一種思想、更是現代的社會體制,是“多黨制”、“三權分立”等等。“數人數”,只出現在大選或公投的時候。

其二,說街頭運動、追求“綁票式”的強迫成交,也至少是偏見。如果說“綁票式”,還有什麼比專制政治更“綁票式”呢?而“強迫成交”,更是想當然。至少,台灣太陽花運動、香港雨傘運動,都沒有成交,又何來“強迫成交”呢?

其三,於“大多數街頭起家之人,執政後都成為了集權者”,也屬混淆視聽。一、街頭運動與顏色革命,是有區別的。街頭運動,主要是表達訴求、並不是企圖推翻政府。如,台灣太陽花運動、是反服貿,沒聽說要推翻政府,也不可能成功後、出任政府首腦。二、“執政後都成為了集權者”之關鍵,不是執政者的問題、而是體制的問題。如果體制是完善的民主體制,誰執政、也無法成為集權者。

此外,我以為:“街頭政治”與“街頭運動”,是兩個概念。“街頭政治”,是廣義的。其一,包涵像台灣民進黨、起家的全過程。其二,包涵台灣太陽花運動、香港雨傘運動等。其三,包涵小王跟貼中提到的一般的“遊行、集會”等。而“街頭運動”,是相對狹義的。只包涵台灣太陽花運動、香港雨傘運動等,而無法涵蓋像台灣民進黨起家的全過程、這一類。原因也很簡單,你不能把民進黨的建黨、說成是“街頭運動”。反之,偶爾發生的“遊行、集會”,也不能稱作“街頭運動”。

街頭運動,一般、發生在一個城市的某一街區,而其政治訴求卻不僅僅是一個城市的、而是整個區域的。同時,街頭運動、是有一定的持續性的。

由此可見,小王所問及的“遊行、集會”,不能簡單視為街頭運動。所問及的“弱勢群體占路討薪、村民抗強拆遷、集結上街追查追討集資款”,不是街頭運動;且,如果為他們好,就別把他們往街頭運動上扯。至於類型、規模、最終結果,也不能一概而論。

至於,街頭運動、是一種政治進步、是政治的現代化……我在《三論街頭運動》中、已說清楚了。

“從前就有的”,這話不假。但,沒有人、挖掘街頭運動的意義,更沒有人、把街頭運動、作為平民主義民主的實踐的形式之一。這就如同--同樣是吃飯,有的人是充飢、有的人是吃飯、有的人是享受……是不?

上面,我還特別、把街頭運動與顏色革命、區分開來,這、也是為平民主義民主的實踐、多爭取一條道路。而這,是不是、也能夠回答“怎麼理介對抗有惡性或良性”?


顧曉軍 2015-1-21 南京


附一:閭丘露薇《街頭運動》(2012-07-17)

外灘畫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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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深入體驗街頭運動,是在1999年,住進了酒店,忽然聽到窗外熱鬧的人聲,推開窗戶,原來是一批年輕人在抗議馬上要舉行的世貿部長級會議,反對全球化。那個時候,當我和攝影師開始拍攝採訪的時候,根本意識不到,這場小規模的示威,會在短時間之內迅速擴展,最後,警方要採取宵禁,發射橡膠子彈和胡椒噴霧來控制場面。

那次也是我第一次嘗到了胡椒噴霧的滋味,也經歷了警察發射橡膠子彈,大家拔腿狂各散東西的場景。

示威者是和平,這也是警方必須克制的最大原因,但是一旦走上了街頭,無數互不相識的人聚在了一起之後,就連組織者也很難杜絕一些趁火打劫,或者是採取極端手法的人。那一次,一夜之間,十多家連鎖品牌店被砸了玻璃,這讓現場的氣氛頓時變得緊張起來,因為對於當地的民眾來說,開始有人擔心治安問題,也開始有了批評當地警方缺乏能力控制不力的聲音。事實上,最後聯邦政府出動了國民自衛隊來維持秩序,而那次部長級會議,也宣告終止,因為與會的代表,根本沒有辦法進入會場。

那次算是反對全球化運動的街頭運動高潮,我不太清楚是從哪一年開始,這樣的示威開始越來越小規模,不管是APEC還是G8,示威者的訴求也越來越多元,加入了反戰,加入了要求減排等。雖然大家透過媒體的鏡頭,會覺得示威的場面情緒高漲,但是人在現場,更有嘉年華的感覺。沿途也有警察,但是顯然警察的工作非常的簡單,那就是守好各個路口,確保示威者在制定的路線進行。

街頭運動的目的,是為了表達聲音,除了要讓周邊的民眾聽到,更重要的,是要吸引媒體報道,也因為這樣,不管是採取激烈的身體衝撞,還是行為藝術表演,或者是特別的口號,都是示威者吸引媒體以及大眾目光的方法。

只是,雖然大眾認同,個人有走上街頭表達意見的自由,也因此對於警方採取強硬手段,針對和平示威的民眾,總是會站在譴責政府的一邊。但是如果示威者本身主動採取比較激烈的行為,看法就會比較分歧,這是因為,在大眾眼中,警察本身具有維護治安的責任,如果他們的作為是為了控制場面,那只不過是在履行職責。

也因為這樣,警察如何採取行動,採取怎樣的行動,使用哪些手段,是非常專業的決定和技能。

我在香港上班的地方,是在新界的一個工業村內,這兩年,時不時的,進出的時候,會看到一群群的警察聚集在門外。剛看到的時候會很詫異,看過幾分鐘就明白,這是警方在進行訓練,好幾次,看到他們在模擬訓練如何面對工人罷工。

這是必須的。03年世貿部長級會議在香港召開,那些示威經驗豐富的韓國農民來到了香港。在他們來之前我就有點擔心,擔心香港的警察是否能夠應對他們。這是因為,在韓國採訪過這些韓國農民集會抗議,看看他們手中的裝備,鐵鏟,竹竿,還有布置的像演唱會一樣專業的集會的地方;在看看警察,一輛輛大巴士,玻璃窗外都焊上了鐵欄,還有好幾輛水車,警察們的頭上戴着頭盔,手上拿着盾牌。至於韓國記者們,手臂上掛着寫有“press”字樣的臂章,同樣帶着頭盔,攝影機還有照相機外面都套着塑料袋。當示威開始之後我才明白,這是必備的。那一次,衝突開始不久,我們的攝影機就差點被水槍擊中。

於是我和我的同事開始擔心,當這些韓農們來到香港,習慣了民眾和平示威,只需要維持一下秩序的香港警察,是否應對得了?畢竟對於韓國警方來說,這些韓農,比起當年韓國大學生抗議軍政府時候的場面要輕鬆的多了,那天的結果是,示威者推翻了一輛警察的大巴士,警察把示威者控制在示威區內,媒體報道了韓農們的訴求,照片和電視畫面自然非常好看,沒有人受傷或者被捕。

結果,面對韓農,香港警方雖然沒有水槍,但有胡椒噴霧,還有盾牌,香港媒體興奮異常,戴上了防毒面具,不過一個同行笑着打電話來向當時人在美國的我報告現場見聞:“你知道嗎,韓農一衝,好幾個警察的盾牌就掉地上了,結果是韓農幫手撿起來,送回對方,然後再沖,哈哈,他們肯定覺得,香港警察太弱了,至少有點回合才好看呀。”

那次,韓農在香港出盡了風頭,不過仔細想想,也僅此而已,他們的訴求是啥,香港人關心的不多。不過,韓農的表現,倒是給了香港的街頭運動不少啟發,顯然啟發的更多的是警方,發現胡椒噴霧是很有用的工具。今年甚至從澳大利亞引入了水馬。在國外,這是防備恐怖分子的裝備,那麼放在香港街頭,會讓很多民眾疑惑,是為了防誰?畢竟示威者是普通民眾,在行使自己的權利,這和恐怖分子有本質區別,警察的立場是中立的。設想一下,一旦警察把示威者當成了恐怖分子,拿出應對後者的姿態,那會有怎樣的後果?


附二:《我們台灣這些年2》試讀:“嘉年華”般的街頭運動

20世紀90年代初期,是台灣街頭運動發生衝突最頻繁的幾年。各種運動蓬勃發展,工運、學運、農運、環運、老兵……眼花繚亂。社會各階層人士也開始學着走上街頭爭取權利,有時索性先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在當時都被凝聚到反國民黨的大旗之下,只能說當敵人強大到一個地步,所有可能與之對抗的人,或者可能使之改變的人,都可以是朋友。有個台灣人從小看卡通《無敵鐵金剛》長大的,裡面有句歌詞是“我們是正義的一方,要和那邪惡來對抗……”所以,自認是正義的一方,都先站在一起了。

在許多的遊行場子裡,都會聽到指揮者、演講者大聲自稱“咱台灣人(我們台灣人)”,所以群眾也在“咱台灣人”的激情召喚下一次次地走上街頭。這在當時也形成了一種共生現象,社運人士還有民進黨人,各種不同的訴求一定會在同一個抗議場子出現。在街頭,只要作為指揮車的“民主戰車”一聲令下,大家都一起往前衝。在議會裡,黨外公職人員也通過提出法案支持。當年台灣還沒有藍綠之分,獨派和統派都能同台演講,現在看來都不可思議,但大家就想先拉下國民黨,其他以後再說,這是當時的一種集體信念。

那時台灣軍警沒有太多的鎮暴經驗,一有過激,馬上強力驅散,不懂包圍、反包圍、包而不圍那些鎮暴戰術。那時的社運人士也沒太多街頭抗爭經驗,知道群眾運動很好發起,一呼總是百應,可是要怎麼控制住群眾,不讓群眾有過激的情緒,也沒人有經驗。

後來鎮暴部隊經驗越來越多,開始有了驅散隊形。驅散隊形大概來自希臘方陣,基本有散兵三線(平行)、左梯形(左尖)、右梯形(右尖)、楔型(中間尖)、後退V型等幾種,隊伍里前排多拿着短棍,後排拿長棍,還有人拿着瓦斯槍和滅火器等,他們前進時,跺着大皮鞋發出整齊的響聲,口中嘶吼着“嘿……嘿嘿”,不時再拿短棍一齊敲打盾牌,就像斯巴達勇士向敵軍示威一樣。在那個街頭狂飆的年代,在北部服憲兵役的人幾乎都是“見紅即戰備(月曆上的紅字代表假日)”。憲兵鎮暴部隊大都由義務役人員組成,對於義務役來說,假期是最重要的,好不容易等到休假,本來意淫着要跟家人朋友小馬子一起度過,可是三不五時的就被什麼“台灣第一勇”啦,“街頭小霸王”之類的給破壞,所以憲兵弟兄也不管平常是不是支持這些街頭運動的理念,只要在驅散時一抓到機會,就把落單群眾包圍起來,圍到裡面痛揍泄憤,誰叫你破壞我們休假。

話說在解嚴以前,驅散隊形還不叫驅散隊形,叫鎮暴隊形。在解嚴之後才改為驅散隊形。而民進黨還小的時候,常常上街頭,那時,被打、被沖水、被抬走、被喝茶、被起訴都是光榮的,稍微熱血一點的,多多少少有案在身。民進黨高層很怕街頭活動演變為暴力事件,早期一發生衝突,總是喜歡說有特務混進自己隊伍中搞破壞。事實上,在支持民進黨的群眾里,真的有這麼一批人,就是被媒體稱作“暴民”的那些人,每次抗爭,總是很熱血地沖在前面,總認為要石頭來棍棒去的才有快感,他們自稱為“沖組”。

在那熱血沸騰的幾年,“沖組”的“大哥”們參加抗爭就像上班一樣,沖在最前頭。累了喝一瓶運動飲料,吃一根香腸,繼續跟鎮暴警察對峙。深夜回家才睡覺,第二天早上起來繼續上班養家糊口。

後來,民進黨想要改變形象,對街頭運動也越來越有經驗,所以每當有活動時,總是會組織糾察隊,安撫並盯着支持者以防有過激的舉動。再過幾年,“沖組”比較克制了,憲警也愈來愈溫柔,街頭運動越來越歡樂,慢慢變成嘉年華,全家老小外加寵物還可以一起出門散步。


附三:街頭運動不是民主本身!

據報道,港地的街頭活動,或告一段落。

事中不宜對此評論。事後不妨說說個人看法。

一、“民主”,最通俗地理解就是“數人數”。而街頭運動,則往往是少數人自作主張地“代表”大多數;

二、“民主”所追求的結果是長期博弈均衡。而街頭運動,則是追求“綁票式”的強迫成交;

三、“民主”的成效是民眾的責權利均等。而街頭運動過程和結果,往往是組織者“風險收益>>風險成本”。而公眾的收益不確定,而必定分擔成本。

四、街頭民主的組織者,往往以取代執政權或某一決策方向為目的,而達成此目的的組織結構往往是集權式的,所以,本身就不是民主的坯胎。取代權力之後,是否採取民主體制,完全是未知的(大多數街頭起家之人,執政後都成為了集權者)。

筆者主張,街頭運動,其作用不可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但它決不是民主運動,更不是民主本身。較嚴謹的說法應當是“爭取民眾民主權力的街頭抗爭活動”。

以爭取民主權力為目標的街頭運動,其組織者宜事先承諾:其一,終身放棄參選各級政府、各級議員的從政資格,以免投機獲取政治利益;其二,事後主動承擔違反當下法律的法律責任,最大可能地換取一般參與者不受追究,以體現其責任擔當。這應成為民主運動的基本政治倫理,這恐怕也是檢驗是否為投機者的有效之方。


附四:“街頭政治”(百度百科)

通常說的“街頭政治”指的是有組織的街頭運動。由於暴力衝突容易引發警力迅速處置,“街頭政治”往往採取相對和平的靜坐、示威和遊行等。“名不正則言不順”,為了獲取輿論的理解和關注,組織者往往高舉“民主”“自由”“人權”的幌子,以“弱者”形象博取同情和支持。

“街頭政治”,通常指某些政治勢力為達到一定政治目的,發動群眾走上街頭遊行示威,衝進政府部門的活動。具體表現有:張貼標語,散發傳單,遊行集合,舉辦街頭討論會或組織辯論演講,發起街頭簽名運動,搞群眾性串聯,罷工罷課,靜坐絕食,占領廣場,圍困政府機關等。

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生在世界範圍內“街頭政治”的現實看,它實際上已經成為美國推行霸權主義、拓展其勢力範圍和在別國建立親美政權的有效工具。

——中國傳媒大學當代國際問題研究中心

街頭政治更迭獨聯體國家政權,街頭政治是外部勢力介入一國內政的通道,街頭政治是西方國家進行選舉干預的重要手段,街頭政治是西方國家廉價更迭他國政權的利器。

通常說的“街頭政治”指的是有組織的街頭運動。由於暴力衝突容易引發警力迅速處置,“街頭政治”往往採取相對和平的靜坐、示威和遊行等。“名不正則言不順”,為了獲取輿論的理解和關注,組織者往往高舉“民主”“自由”“人權”的幌子,以“弱者”形象博取同情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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