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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第一冤案
   

明初第一冤案

 

本文摘編自《明朝大人物:皇帝、權臣、佞幸及其他》

 

《逆臣錄》搜羅了近千人的口供,唯獨沒有涼國公藍玉、景川侯曹震的口供,也就是說,這兩個主犯根本不承認“謀反”。據野史記載,藍玉不僅為自己申辯,而且沒有誣攀其他功臣宿將,所謂“藍黨”完全是憑空虛構的。

藍玉,明朝初建時期一員驍勇善戰的猛將,戰功僅次於常遇春、徐達。此人身材高大,面如重棗,看上去有點像蜀將關羽的樣子。他是常遇春的妻弟(小舅子),常遇春多次向朱元璋稱讚這員部將,“臨敵勇敢,所向皆捷”。常遇春去世後,藍玉追隨徐達、傅友德,在征戰中屢建奇功。

南征北戰的大將軍徐達去世,藍玉脫穎而出。多次統率大軍北伐、西征,戰無不勝,攻無不克。

洪武二十年,他被提升為大將軍,駐紮在長城邊的薊州。逃亡蒙古的元順帝孫子脫古思帖木兒,不甘心失敗,經常南下騷擾。朱元璋命令藍玉統領十五萬大軍前往征討。蒙古軍隊退至捕魚兒海(貝加爾湖)附近,滿以為藍玉的軍隊缺乏水草,不可能長驅直入,毫無防備。明軍在沙塵暴的掩護下,如同神兵天降,突然襲擊,蒙古全軍覆沒,脫古思帖木兒與太子,在幾十名騎兵保護下逃跑,其餘八萬人被俘。朱元璋得到捷報,大喜過望,把藍玉比喻為漢朝的衛青、唐朝的李靖,進封他為涼國公。

戰功顯赫的藍玉是個粗人,沒有文化,性情暴躁,剛愎自用,得到皇帝的賞識寵信,愈加驕橫恣意,做出種種目無法紀的事情。

他蓄養了奴僕、義子幾千人,作為隨從親信。這批人依仗主人權勢,橫行鄉里,霸占民田。負責紀律檢查的御史,接到民眾投訴,要依法懲辦這些奴僕、義子。藍玉藐視王法,把御史趕走。

他北征回師,連夜趕到長城喜峰關。此時關門已經緊閉,守關官吏在關城上查明情況,沒有及時開門,他竟然縱容士兵毀關闖入。

他北征回來,貪污繳獲的大量珍寶,把元朝的皇妃據為己有。朱元璋獲悉後勃然大怒:藍玉如此無禮,怎麼配得上大將軍的稱號?那個皇妃聽說皇帝動怒,驚惶自盡。藍玉上朝時,朱元璋當面嚴厲責備,要他今後加強道德修養,痛改前非。朱元璋本來打算進封藍玉為“梁國公”,鑑於這些劣跡,改為“涼國公”。

更為嚴重的是,他竟然無視皇帝的威權,恣意驕縱。皇帝召見,賜坐交談,或隨侍宴飲,他一言一行總是傲慢而粗魯,一點沒有“人臣之禮”。他帶兵在外,常常超越權限,擅自決定將校的升降,不向朝廷請示報告。為了顯示自己的威權,任意對軍士施加黥刑在臉上刺字,以此來挾制部下,使軍隊成為自己的私家武裝。西征回來,皇帝賞賜給他“太子太傅”的頭銜,其實這個大老粗根本不可能成為太子的老師,只不過是一個榮譽而已。藍玉居然不識相,大發牢騷:難道我還不配當“太師”嗎?

這就激化了將權與皇權的矛盾,是朱元璋絕對不能容忍的。早在洪武六年,朱元璋目睹開國元勛飛揚跋扈,倚功犯法,特地命工部鑄造鐵榜,寫上申戒公侯的條令,警告他們不得倚仗功勞過於放肆。這個禁令已經隱約透露了日後剷除的方針,胡惟庸黨案爆發後,藍玉自然難逃一劫。當時就有人揭發藍玉屬於“胡黨”,朱元璋沒有予以理睬。《明史紀事本末》的作者谷應泰解釋其中的原因:皇上因為他功勞大,不予追究。其實,內中另有隱情。

洪武四年,常遇春的女兒被冊封為太子妃,常遇春成了太子的岳父,藍玉以常遇春妻弟的身份成了太子的舅舅。藍玉的女兒則被冊封為蜀王妃(蜀王是朱元璋十一子朱椿)。因為這些關係,朱元璋投鼠忌器,暫時不對藍玉下手。

其中還有另外一層糾葛。當年藍玉北征歸來,發覺分封在北平的燕王表現異常,對皇太子說:據臣看來,燕王在他的封國有“不臣之心”;又聽看相先生說,燕王有天子氣象,希望殿下審慎對待。太子聽了毫不在意,燕王知道了以後,懷恨在心。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標英年早逝。太子一死,朱元璋已無所顧忌,決意對藍玉下手。一向與太子以及藍玉有矛盾的燕王朱棣,要父親繼續清洗異己分子,說:在朝諸公侯,恣意妄為,將來恐怕尾大不掉,含沙射影地指向藍玉。據《明通鑑》說,朱元璋聽了這話,“益疑忌功臣,不數月,而()玉禍作”。

一張陷人於法的羅網悄悄地向他襲來。他自己也隱約有所預感,多次請示報告,皇帝都不接見,怏怏地對親信說:皇上懷疑我了。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八日,早朝時,錦衣衛指揮蔣某突然控告藍玉“謀反”,說他勾結景川侯曹震等公侯,企圖趁皇帝到郊外舉行“藉田“儀式時,發動兵變。藍玉當場被拘押,突擊審訊。官方公布的“獄詞”是這樣的:“()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以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俟上(指皇帝)出耤田舉事。”

次日,藍玉連同家屬一併處死。株連處死的高官,有公爵一名,侯爵十三名,伯爵二名,連坐處死的功臣及其家屬達一萬五千人。史家感嘆道:“於是元功宿將相繼盡矣!”

最為奇特的是,吏部尚書詹徽隨同皇太孫朱允炆一起審訊,藍玉不服“謀反”罪,詹徽斥責道:速吐實話,不得株連他人!藍玉大喊:詹徽就是臣的同黨!詹徽於是莫名其妙的成為“藍黨”。靖寧侯葉昇,以“胡惟庸黨”的罪名被殺,由於他是藍玉的姻親,藍玉處死後,他又被追究為“藍黨”。這樣“名隸兩黨”的怪事,足以表明羅織罪狀的隨意性。

一些與軍隊毫無關係的文人學士,也被卷進了“藍黨”。蘇州名士王行,與高啟比鄰而居,另外一些名士如徐賁、高懸志、唐肅、宋克、余堯臣等人,都卜居相近,號稱“北郭十才子”。王行原先是學校教師,辭職後隱居於石湖,前往南京探望兩個兒子。藍玉慕名聘請他為家庭教師,並且多次向皇帝推薦,朱元璋曾經召見他,留下印象。藍玉處死後,王行父子竟然被作為“藍黨”處死。另一文人孫蕡,參與編寫《洪武正韻》,任翰林院典籍,曾經為藍玉題畫,也被當做“藍黨”處死。

朝廷專門公布《逆臣錄》,以顯示“藍黨”謀反證據確鑿。其實全是誣陷不實之詞。朱元璋要處死驕橫跋扈的藍玉,就如同處死胡惟庸一樣,易如反掌。但是要株連一個龐大的“藍黨”,必須羅織“謀反”的罪狀不可。然而《逆臣錄》編得倉促,漏洞百出,反而露出了羅織罪狀的馬腳。

《逆臣錄》搜羅了近千人的口供,唯獨沒有涼國公藍玉、景川侯曹震的口供,也就是說,這兩個主犯根本不承認“謀反”。據野史記載,藍玉不僅為自己申辯,而且沒有誣攀其他功臣宿將,所謂“藍黨”完全是憑空虛構的。

細細翻看《逆臣錄》,當時羅織罪狀的伎倆實在拙劣得很。由於審訊者心思不夠細密,留下了許多破綻。比如,一個證人蔣富招供:藍玉出征回來,在酒席上對他說:“老蔣,你是我的舊人,我有句話和你說知,是必休要走了消息。如今我要謀大事,已與眾頭目每都商量定了,你回去到家打聽着,若下手時,你便來討分曉,久後也抬舉你一步。”這個老將是藍玉家“打漁網戶”。另一個證人張仁孫招供:藍玉對他們說,要成大事,吩咐他們置備軍器,聽候接應,日後事成都讓你們做大官。這個張仁孫是鄉里的染匠。藍玉身為統領三軍的大將軍,如果要謀反,斷然不可能和無足輕重的“打漁網戶”、“染匠”之流去商量。《逆臣錄》的胡編亂造於此可見一斑。

這些拙劣的編造恐怕連朱元璋自己也不相信。洪武二十八年十一月,他在和翰林學士劉三吾談話時,這樣指責藍玉:“邇者逆賊藍玉,越禮犯分,床帳護膝,皆飾金龍,又鑄金爵為飲器,家奴至於數百,馬坊廊房悉用九五間數,僭亂如此,殺身亡家。”從他的話中隱約透露出這樣的信息:藍玉功成名就之後,追求奢侈,講究排場,是確有其事的,至於是否有所謂“金龍”、“九五”那樣的規格,或許是誇張,即使有,充其量不過是意圖“僭越”而已,與“謀反”毫不相干。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在指責藍玉罪狀時,隻字未提發動軍事政變之事。可見以“謀反”罪處死藍玉以及“藍黨”分子,是一樁冤案。

藍玉處死七個月以後,朱元璋似乎意識到“胡藍二黨誅殺過當”,下了一道詔書:“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其實殺了四萬多人,功臣宿將死得差不多了,“概赦不問”云云不過是一句顯示皇恩浩蕩的廢話而已。

胡藍黨案的後果是嚴重的,洪武三十年正月,朱元璋任命長興侯耿炳文為征西將軍,武定侯郭英為征西副將,坐鎮西北邊防。史家評論道:“諸勛臣坐胡藍二黨,誅戮且盡,()炳文以開國功臣榜列其名”,“是時,元功宿將無出其右者”;“上(指朱元璋)自起兵以來,存者僅()炳文與()英二人,而()炳文亦年逾六十矣”。不久,燕王朱棣打着“清君側”的幌子,發兵南下時,建文帝無將可派,不得不命年邁的長興侯耿炳文率軍出征,敗局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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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古諷今了。可歷史的真實面目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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