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治國理念
金光鴻律師
前言
金光鴻律師友情忠告:
自由無價,尊嚴無價,請遠離權力!
政府不能解決問題,政府本身就是問題!
哪裡有權力的陰影,哪裡就有麻煩!
愛自己的國家,但是要警惕政府!
正文
1、聖人治吏不治民。
2、政府的主要職能是提供服務,而不是管理。管得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
3、政府(官員)絕對不應該插手宗教(信仰)事務和思想言論方面的事務。
4、把經濟發展作為國策方向就錯了,政府的職能只能是倡導法治,保障人權,關注民生,維護生態,機會均等,維護世界和平。
5、小政府,大社會,公民自治型國家才是最有活力的國家。
6、主權在民,自由無價,保障人民各項基本權利,把自由還給人民。
7、一國的立國之本只能是自由和權利這兩樣東西,允許公民合法持槍是自由和權利的保障。
8、政府絕對不應該與民爭利,私有制才是最好的經濟模式。
9、藏富於民,政府財稅僅滿足必要的公共開支。
10、專家治國,政府決策要諮詢和參考專才的意見和建議。
美國東部時間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一點零二分
美國東部時間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農曆甲午年臘月初六)下午兩點五十七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