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23日,李洪志操控法輪功一手策劃了“1.23自焚事件”,引起全世界關注,世界知名媒體紛紛參與報道,為人們還原了事實真相。然而,14年來法輪功一直抵賴,編造各種謠言混淆視聽。,如今回過頭來看世界知名媒體的報道,對人們再認識法輪功的邪教本質,仍十分必要。
美國反邪教專家瑞克·艾倫·羅斯採訪“1.23自焚事件”倖存者
第一,參與報道媒體多。媒體是否參與報道,與新聞事件的影響力密切相關。事件影響越大參與報道的媒體就越多。自2001年1月24日美國CNN媒體對自焚事件進行報道後,英國《衛報》網站、《TIME》雜誌、新加坡《聯合早報》、美國之音、美國《時代周刊》、法國路透社、意大利《LA STAMPA》、美國國內公用無線電台|、美國有線新聞網、美聯社、法國《歐洲時報》等多家世界知名媒體參與了該事件的報道。特別是美聯社和路透社,通過不同方式,對當事人深入採訪,分兩次撰文報道“1.23自焚事件”真相,可見其重視程度之高。世界知名媒體廣泛參與報道“1.23自焚事件”,充分說明世界各國對“1.23自焚事件”的關注,也說明事件的影響之深。這些報道都指明,自焚事件與法輪功脫不了干係。
第二,報道客觀真實。新聞,要求用事實說話,把事實真相還原給公眾。世界知名媒體報道“1.23自焚事件”的事實依據基於兩點:一是現場目擊證人。CNN記者瑞貝卡對現場進行了錄像,表明“事件發生時,CNN的一名製片人和一名攝像師正在天安門廣場……看到一名男子坐在位於廣場中心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的人行道上,將自己的衣服上潑撒汽油後點燃…..自焚者是法輪功修煉者。”(美國CNN,2001年1月24日)二是獨立公正的調查。2005年1月21日美聯社記者實地採訪後,發表《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採訪》專刊,文中特別提到,“是法輪功和李洪志毀了我(王進東)”;路透社記者的採訪表示,“王進東堅決否認他被政府收買操作這一事件的指控……我為我的愚昧與盲信感到恥辱”。
第三,揭露問題深刻。新聞的一個功能,就是通過客觀真實的報道,對公眾的認知產生影響。世界知名媒體在這方面做得很好。《時代周刊》的評論說,“‘法輪功’的領袖們在自焚發生後胡搞了一個拙劣的補救。他們不是承認5個抗議者可能是受誤導的弟子,而是否認了跟他們的任何聯繫。難以置信地,‘法輪功’網站堅持說自焚是政府特工扮演的。幾乎無人信服那個台詞。”《歐洲時報》的評論說,“近來北京出現的自焚事件完全是在李洪志發出‘忍無可忍’的叫囂後發生的…..就從這一點也可看出‘法輪功’早已墮落成了邪教。”無論法輪功如何狡辯,都難逃世人的眼睛,更難逃記者的調查,他們的報道都直接指出幕後兇手是李洪志和法輪功。
第四,擊中法輪功軟肋。要評價世界知名媒體報道“1.23自焚事件”的社會效果,就應該看看法輪功的激烈反應。首先,點了法輪功的死穴,法輪功無奈之下破口謾罵。比如,美聯社實地採訪並發表相關報道後,法輪功媒體隨之發表《美聯社報導失實 紐約法輪功學員呼籲其更正錯誤》、《美聯社事件是海外弟子提高心性的好機會》、《美聯社能和中共流氓一刀兩斷嗎?》等文,聲稱“自焚案四年後……美聯社是在故意的討好中共”,“最後得到流氓的命運”等等,草草叫罵後悄然了事。其次,一直喜歡滋事鬧事和誣告濫訴的法輪功,既不敢在海外組織弟子“集體靜坐”,更不敢拿起法律武器與這些媒體對簿公堂“討回公堂”。究其原因,境外媒體以公正的立場、客觀地報道了事實真相,用鐵的事實坐實了法輪功是幕後策劃者這一事實。
第五,社會效果好。世界知名媒體對自焚事件的客觀報道,讓人們清醒地認識到法輪功是一個徹徹底底的邪教。美聯社記者Audra Ang在《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採訪》一文中指出:“法輪功是一項精神運動,在‘天安門自焚事件’上,法輪功雖說耍盡了花招,卻無法改變整個輿論的走向,法輪功組織的自焚升天事件的失敗,可能會導致更多的法輪功習練者不再追隨法輪功。”事實正是如此,很多弟子得知“1.23自焚事件”真相後幡然醒悟,公開與法輪功說“拜拜”。山東弟子鄭曉燕在2006年12月19日寫出《我慶幸沒有成為天安門前第八個自焚者》一文,她發自內心地說,“不是政府及時挽救了我,那第八個天安門自焚者就是我!”一定有許多弟子與鄭曉燕一樣,看到“1.23自焚真相”後,果斷脫離了法輪功,走上了新生之路。
世界知名媒體的報道,無疑是人們認識法輪功的一面鏡子。隨着2015年1月23日的臨近,梳理世界知名媒體的報道,意義特別。但願,那些還在痴迷法輪功的弟子好好看看,讓發熱的頭腦冷靜下來,認真思考下一步該怎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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