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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分裂國家法》十周年-告中國人民、世界人民書 |
| | 《反分裂國家法》十周年-告中國人民、世界人民書
2015年是《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十周年,假如沒有2002年1月28日本人提出《國家統一法》,假如沒有2002年到2005年《國家統一法》持續的立法進程以及2005年3月14日《國家統一法》立法(只是在立法的最後關頭改名稱為《反分裂國家法》),那麼今天中國局勢、世界局勢會是怎麼樣?
提出《國家統一法》深刻影響中國大陸及台灣的意識形態以及政治形態、經濟形態,對兩岸和平以及兩岸政治形勢、經濟形勢產生積極重要影響,對世界和平產生積極重要影響;2005年4月29日中國國民黨連戰主席訪問大陸,2008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先生當選台灣領導人,2010年6月29日通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與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兩岸關係進入歷史上最好時期,2005年至2015年也是中國大陸經濟發展最好的時期。《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本身是世界上一種新型法律,為中國國家帶來巨大的聲譽、利益;《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具有世界性影響,《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是國際知識產權案件。
就是這樣重要的知識產權成果,為什麼找不到它的起點呢?或者說《國家統一法》的起點是2002年1月28日為什麼不承認呢?
要知道知識產權的成果每早一天都是重要的,如果說周洪宇最早提出的《國家統一法》那麼是2004年3月1日;如果說余元洲最早提出的《國家統一法》那麼是2002年11月1日;如果說本人提出《國家統一法》那麼是2002年1月28日。
中國政府是要對中國人民負責的,世界各國政府聯合國組織機構是要對世界各國人民負責的,難道能用虛假的知識產權信息欺騙中國人民、世界人民?
《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不僅關乎中國政府的聲譽與信譽,也關乎中華民族的聲譽與信譽,中華民族在歷史上創造過燦爛的文化,也犯過無數次的錯誤,比如岳飛事件、比如袁崇煥事件等。《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非法持續無疑使香港人民、澳門人民、台灣人民寒心,使海內外華人寒心,使世界人民寒心。
希望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海內外華人特別是政府機構中的華人包括聯合國組織、國際組織中的華人維護中國聲譽與信譽、維護中華民族聲譽與信譽,使《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及時得到依法解決。
希望世界各國人民維護人權、維護知識產權,使《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及時得到依法解決。
李文利
2015年1月1日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方家欄路26-3號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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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friendliwenli@hotmail.com
主頁:http://zhggongmin.wordpress.com
http://blog.sina.com.cn/u/2011602880
參考文獻
物理學統一 李文利 北京 氣象出版社 1999
物理學拓展 李文利 北京 海洋出版社 2001
《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 李文利 香港 中國文獻出版社 2012
《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續 李文利 香港 中國文獻出版社 2012
《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第三版光盤 李文利 香港 中國文獻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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