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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13億中國人”必敗[zt]
   

為什麼“13億中國人”必敗?[zt]   
--“愛國”不是無知的遮羞布(一)。   
[原創:直言了,04/27/2008 19:28 ]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2008-4-29 1:32:46編輯過]

    這幾天,不少官方媒體重複又重複發表了一個代表“13億中國人”和“全體中國人”的集體訴訟的報道:“紐約居民梁淑冰聯合中國公民李麗蘭委託當地律師狀告CNN和卡弗蒂,索賠13億美元。她們要求CNN必須賠償每個中國人一美元”,“為全體中國人索賠13億美元,專家認為訴訟更具象徵意義”。這做法還大有滾雪球之勢。那些官方媒體呢,還發了“網友強烈反應、支持訴訟CNN”,緊着炒作和鼓動。

    本人在美國法庭有過陪審員經歷,也有過集體訴訟受惠人的經歷。就咱經驗看,那個“13億中國人”的集體訴訟官司原告必敗無疑,相關律師不但不能藉機出名、且在當地司法界留下欺騙不成的笑柄;民眾缺乏必要知識而表現出愚昧,也罷;官方媒體也跟着起鬨甚至煽動,那就是品質低劣了。


一、開始就是涉嫌欺騙。

    那個“全體中國人”集體訴訟的律師對大陸媒體說,他們是“索賠13億美元”和“每個中國人一美元”云云。可根據法庭記錄看,他們索賠的根本不是13億美元,而是“Demand: $9,999,000”,即999.9萬美元。從數量看,他們是藉機為個人獲利而投訴,根本不是為了“全體中國人”。

    那律師說他們的投訴是代表“全體中國人”和“13億中國人”。可是,根據法庭記錄看,他們投訴代表的是“與[起訴]人相同景況的所有人”,原文:“as representative of all people similarly situated represented by [起訴人姓名]”。就是說,不管您是不是中國人,反正您覺得您跟律師請的原告有同樣景況,您就可以加入那個集體訴訟。更明白說,他們根本就沒有為“全體中國人”而起訴,卻對國內媒體說他們是為了“全體中國人”起訴。
  
    詳細投訴內容,可在美國相應法庭下列記錄查詢:

    U.S. District Court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Foley Square)
    CIVIL DOCKET FOR CASE #: 1:08-cv-03867-DC
    Li et al v. Cable News Network et al
    Assigned to: Judge Denny Chin
    Demand: $9,999,000
    Cause: 28:1332 Diversity-Personal Injury
    Date Filed: 04/24/2008
    Plaintiff:Li Lan Li as representative of all people similarly situated represented by Ming Hai
    Plaintiff:Lydia Leung as representative of all people similarly situated represented by Ming Hai
    (後略,詳見原件)。

    顯然,他們在美國做一套、對中國說的是另一套。說他們涉嫌搞欺騙,該不是無端指控和誇張吧?

    即便對國內,他們也是說了兩個版本:一個版本,說他們的目的是為13億中國人索賠13億美元(人民日報海外版,2008年04月24日);另一個版本說:他們的目的是,索賠得了錢、捐獻給北京奧運會或貧窮兒童上學(人民網,2008年04月27日17:07)。

    兩套說法都冠冕堂皇,卻暴露了一個黑暗的事實:您到底為什麼目標理由打官司?是為“全體中國人”、還是為貧窮兒童上學?若是集體訴訟,您有什麼資格和權力決定全體受惠人的賠款怎麼使用?現在就敢說索賠金錢怎麼使用,足以證明他們打官司完全是藉機為私人獲利而欺騙社會。直白了說,按照美國法規規定,打一個官司有前後兩個不同的目標理由,純屬欺騙行為,不管您說得多好聽。

    以“愛國”的名義欺騙,嘿嘿,大概不是新鮮花招。而一邊鼓動對西方媒體示威遊行、說他們報道不實,一邊對自己的國民搞虛假新聞,哈!儘管是鬧劇,但此事已經遍布許多媒體,因而,有必要就其內容做做評論,說說“愛國”不是愚昧無知的遮羞布。


二、誰能代表“全體中國人”?

    就集體訴訟而言,不管是大陸法系還是海洋法系,文明國家法規對集體訴訟的原告代表資格的規定大同小異,即:您是否有資格代表那個集體?您是否有能力保護那個集體的利益?

    就法人而言,能代表“13億全體中國人”和能保護“全體中國人”利益的組織機構是中國全國人大。一個北京居民和一個紐約居民如何跟中國全國人大平起平坐?全國人大給那兩位原告開個授權證書嗎?那一來,中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就是個屬於美國縣城地方法院管轄的組織了。全國人大樂意開出那樣的授權書麼?對那種笑料可能,咱表示嚴重懷疑。一些民眾不知道也算了,而官方媒體也不知道誰是“全體中國人”的代表,那不是品質低劣、是什麼呢?

    從自然人角度說,既然您說您是代表“全體中國人”,那麼,被告CNN的律師只要找到一個中國人、說您不代表他(她),您那信用就立刻土崩瓦解。而作為自然人,您在大陸連CNN節目都看不到,如何證明您受了CNN之辱呢?同樣,只要CNN律師找到一個中國人說他沒受CNN之辱,您那“全體中國人”的信用就沒了,再說什麼、法庭也不信了。

    文明國家法規規定,集體訴訟官司原告必須具有唯一性。通俗了說,就是:在您的集體訴訟之外,沒有任何其它同樣訴訟理由和同一訴訟對象的官司也在進行;譬如,只要有一個人在用同一理由起訴同一對象,就說明官司不是集體性質,就使您那個“全體中國人”集體訴訟的官司喪失了集體性質、成了名不副實。

    實際上呢,當前,不但有“全體中國人”對CNN的訴訟,還有14位律師和一家企業對CNN的訴訟,又有一些地方律師琢磨其它對CNN的訴訟。他們起訴的原告名義不同,訴訟理由和依據卻都一樣。不少官方媒體把這現象當作轟轟烈烈的反CNN事件做宣傳,殊不知,那些事件構成了自打耳光、彼此推翻。換句話來進一步說,一個其它訴訟就說明“全體中國人”的集體訴訟不成立,而那麼多不同原告的同一訴訟,更是徹底地彼此推翻了。那種蜂擁而起搞同一官司訴訟的現象,不過是轟轟烈烈的自打群架和自打耳光,反映的是愚昧無知的群體和貪婪欺詐的心態。而官方媒體越是鼓譟宣傳,越是使那個群體行為顯得愚昧無知和貪婪欺詐,也越是使自己的品質顯得很低劣。

    在中國,是由大到小的價值觀,搞事情的名義越大、就越能嚇嚇人。譬如搞個形象工程項目,動不動就要叫“國家級”,是個典型例子。而在美國,是由小到大的價值觀,搞事情的名義越小、越能嚇嚇人;一個具體公民能有充分證據起訴,遠比“全體某某”更有力量。簡單說,中國做法是名義越大、官司越空虛;美國做法,名義越小、官司越充實。那起訴律師的“全體中國人”名義做法,很明顯,是中國大陸思維方式。換句話說,他們以為名義越大越嚇人,其實在美國法庭弄了個名不副實;而在美國法庭,名不副實是打官司最忌諱者之一。


三、有證據證明批評政府就是種族歧視嗎?

    起訴CNN“污衊全體華人”的唯一證據是一句話:“CNN-主持人JACK CAFFERTY公然宣稱‘華人還是和他們過去50年一樣,是一幫暴徒和惡棍。’(原文:They (Chinese) are basically the same bunch goons and thugs they have been in the past fifty years.)”。

    然而,那個所謂“原文”來自極少數等待綠卡和工作簽證的大陸移民於2007年開辦的“合法移民協會”。他們篡改了原文和偽造證據。CNN評論員的原話根本沒說“They (Chinese) are basically”。CNN的有關節目討論的中美關係和中國政府做法,當事人Jack Cafferty回答問題的評論原文如下:

    “Well, I don\'\'t know if China is any different, but our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is certainly different. We\'\'re in hawk to the Chinese up to our eyeballs because of the war in Iraq, for one thing. They\'\'re holding hundreds of billions of dollars worth of our paper. We also are running hundred of billions of dollars worth of trade deficits with them, as we continue to import their junk with the lead paint on them and the poisoned pet food and export, you know, jobs to places where you can pay workers a dollar a month to turn out the stuff that we\'\'re buying from Wal-Mart. 
    So I think our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has certainly changed. I think they\'\'re basically the same bunch of goons and thugs they\'\'ve been for the last 50 years”.
原文連接:
http://edition.cnn.com/2008/WORLD/asiapcf/04/15/cnn.china/ 

    原文沒有討論“中國人”或“美籍華人”。原話中說的“They\'\'re holding hundreds of billions of dollars worth of our paper”,是中國政府持有幾百億美元的美國國家債券;原話中討論貿易和勞工政策和國際收支平衡的中國方面,是中國政府。原話中說的伊拉克戰爭有關的中美政治經濟關係,中國方面是中國政府。當事人一直在討論中國政府,因而,“I think they\'\'re basically the same bunch of goons and thugs they\'\'ve been for the last 50 years”中的“they\'\'re basically”說的就是中國政府。

    而那些等待綠卡和工作簽證的大陸移民一方面把討論問題前文砍掉、搞斷章取義和有意識的剪裁,另一方面,把剩下的原話故意篡改為 “They (Chinese) are basically”,篡改了主語。那是明顯的偽造,具有明顯的故意使用種族主義語言文字引導讀者的傾向。拿個偽造證據打官司,別說贏了,能避免欺騙法庭的罪名就不錯;說人家種族歧視,嘿嘿,別使法庭判決您自己搞種族主義、就不錯。

    此外,原告及律師如何說服法庭和使陪審員相信,新聞媒體CNN批評政府就是“種族歧視”?您不能證明批評諷刺政府就是“種族歧視”,您的官司就輸光。在美國,批評諷刺政府是新聞媒體的傳統,與“種族”問題毫無關係。CNN當事人評論員不但批評諷刺中國政府,更諷刺批評美國政府。幾乎所有的美國報刊媒體都有批評諷刺本國和各國政府的文章評論。中國媒體也經常發表批評諷刺政府(當然,是別國政府)的文章評論。如果批評諷刺政府就是“種族歧視”,那麼,中國媒體早就搞了許許多多的“種族歧視”了。於是,CNN律師問您是否受到中國官方媒體的污辱,若您回答“沒有”,那您的官司就瓦解了;若您說“是”,那CNN律師就有充分理由說您自己在搞種族主義而使您敗訴,因為,您代表“全體中國人”、當然也代表搞種族歧視的中國官方媒體了,結果,您也是輸官司。


四、能找到同情您的陪審員嗎?

    報道引用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許身健對說:從法理上講,官司如何,“法官個人的態度也是一個影響因素”。那是說大陸、是大陸思維。跟中國的法官判決做法不同,美國是陪審員制度,簡單說,是陪審員做判決,法官的職責是主持法庭和根據陪審員判決做量刑判決。官司如何,全看您能否挑選到同情您的陪審員、能否在法庭說服十二名陪審員同情您的立場。

    挑選陪審員(the voir dire)有許多規定規範要求,其中一條,是陪審員跟案件當事人、案件本身、相關律師和可能證人都沒有任何潛在個人利益衝突,還要審核陪審員是否已經有先入為主的知識、情感和觀點,即:

    “Questions are then asked to find out whether any individuals on the panel have any personal interest in the case or know of any reason why they cannot render an impartial verdict. The court also wants to know whether any member of the panel is related to or personally acquainted with the parties, their lawyers, or the witnesses who will appear during trial. Other questions will determine whether any panel members have a prejudice or a feeling that might influence them in rendering a verdict. Any juror having knowledge of the case should explain this to the judge.”。
(來源:美國紐約聯邦法院。連接:
http://www1.nysd.uscourts.gov/jury_handbook.php?id=6 ;)。

    這就把絕大多數華人(包括美籍華人)排除在外了,也把所有跟中國或跟中國人有任何關係的人排除在外了。就是說,您能挑選的陪審員,絕大多數可能是跟中國和跟中國人毫無關係的美國公民。嘿嘿,他們當中,有多少同情您的批評政府就是“種族歧視”的大陸思維立場?幾乎沒有。

    另一條,陪審員必須是對案件本身一無所知、對案件涉及的相關專業知識也是一無所知,就是說,全憑公民常識(COMMON-SENSE)判斷。這一來,最可能同情您的“中國學”學者們就被排除在外了。還有,任何聽到看到有關新聞的美國公民,也排除在外陪審員之外了。您能選到的陪審員是十二名對相關事件一無所知,對中國和中國人也是一無所知的美國公民。他們當中,本人敢預見說,沒一個同情您的立場。

    挑十二名陪審員,是在法官指導下做的,是原告被告雙方律師都同意的,因而,從技術上說,您必須找到十二名陪審員都對您原告有利、您才可能贏得官司;而對方律師只要找到一個對您不利的陪審員,您的官司就基本告吹。此外,選定的陪審員將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始終處於法庭安排的“與世隔絕”狀態,任何涉及案件的與外界溝通都屬於違法行為,即:

    “Jurors must not talk about the case with others not on the jury, even their spouses or families and must not read about the case in the newspapers. They should avoid radio and television broadcasts that might mention the case. The jury\'\'s verdict must be based on nothing else but the evidence and law presented to them in court.”(來源,同上)。

    看看,法庭過程中,陪審員不得彼此討論案件,也不得看報紙、聽廣播或看電視等媒體,更不得跟親友等類任何人討論案件。美國人是自由開放的,處在“與世隔絕”狀態,時間長了就容易發生心理問題而影響判斷。所以,時間長的案件,法庭還要給陪審員安排假期。譬如,本人當陪審員的一個賠償案件,才一個星期,就有幾個陪審員出現煩躁失控等心理反常預兆現象;於是,法庭安排了周末兩天假期去遊山玩水。當然,那休假也是陪審員團體與其他旅客隔絕的,旅店也要按法規規定和法庭命令而關閉陪審員住間裡的收音機、電視和電話等媒體聯繫設施,把報刊雜誌等等撤個精光。當然,還有警察站崗守衛,不許他人接觸陪審員;旅店服務員送吃的喝的,也在警察監督之下進行。

    此外,就是案件結束了,陪審員回家而恢復正常生活狀態了,若沒法庭允許,也不能隨意跟新聞媒體談論案件和陪審內容,即:

    “After the jurors return their verdict and are dismissed by the judge, they are free to go about their normal affairs, although in some districts jurors must check with jury office personnel to see if their service is concluded. They are under no obligation to speak to any person about the case and may refuse all requests for interviews or comments. Nevertheless, the court may enter an order in a specific case that during any such interview, jurors may not give any informa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vote of any other juror.”(來源:同上)。

    所有那些法規措施,都是為了陪審員的判決公平公正,一個陪審員要尊重其他陪審員的判斷。

    因此,在美國社會的司法過程中,新聞媒體輿論轟炸毫無意義,弄不好是犯法。就此而言,原告律師跟些報刊媒體一道呼籲大張旗鼓和“民間外交”、“媒體力量”和“網民民意”等等,還說起訴CNN“官司如何看公共輿論如何”等等,純屬外行表現,且讓咱懷疑那位律師是否在美國正經地獨立打過官司。


五、CNN表現高度專業。

    在接到所謂抗議信、特別是接到中國外交部要求道歉的聲明之後,按照美國法律,CNN報道顯示,他們立刻把這件事情列入法律糾紛和國家對國家的外交事件處理。這裡的名堂多了,僅從咱當過陪審員的角度看,CNN表現絕對是老手、高度專業,處處占了優勢地位。

    譬如,對那些針對CNN的抗議和示威遊行,CNN報道僅僅是說明誰在做那些事情,根據示威者陳述和當地警方記錄,報道說明抗議者的背景、組織名稱和來歷,甚至連抗議者簽字細節也報道;與此同時,CNN一個字評論也不做,就做好了辯護,把對方信用擊毀了。解釋細說一點。根據有法律效力的事實和資料,CNN報道說明抗議者組織是大陸移民於2007年組織的“為專業人士獲得工作簽證”,抗議起訴簽字卻說他們是“美國西南全體華人”,而實際上,當地至少有99%的美籍華人根本沒參與。僅名不副實這一點來說,就使得社會看到,那些抗議者是一群弄虛作假的和連合法身份都沒有的人;而外交部發言人聲明支持那些人,更使得他們的行為信用全無,----美國法律保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也不允許政府行政部門干預司法。

    若CNN想回訴,容易得很:上述篡改偽造新聞報道的行為就可以作為證據而把那些大陸移民作為誣告鼓動種族主義活動而告上法庭。此外,那些大陸移民鼓動對CNN及其網站騷擾,就可以作為刑事犯罪行為告上法庭。那樣一來,您那“全體中國人”的官司的基礎,就成了搞種族主義活動和社會騷擾的雙重刑事犯罪。那一來,您還想贏官司?您在法庭上能洗清自己和證明自己清白、就不錯了,嘿嘿嘿。

    由於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輕率介入,使這事件有了國家對國家的意義,因而CNN完全可以不理會而讓美國國務院去應對,那道理很簡單:CNN不是政府結構,在國家對國家事務中是無權也無責。而若藉助外交部政府介入一定要獲得CNN的道歉賠償,那就要經過外交途徑、譬如領事協議。若您超越領事協議管轄,那您就承擔破壞領事協議的責任;若您通過領事協議管轄,那麼,根據對等原則,就埋下了一顆炸彈,即美國政府隨時可以管轄中國境內媒體,為此權力僅支付13億美元、何樂而不為?那一來,中國承受得了麼?嘿嘿。

    從西方國家社會角度看,因為一家私營媒體的評論員說了一句批評諷刺政府的話、就鬧外交糾紛衝突,那是十分荒唐的事情。所以,出於國際司法和外交協議、也出於尊重中國同行而留個面子,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拒絕回答有關問題。一些大陸媒體述評說,美國國務院低調甚至迴避CNN問題,好象有鬼似的;哈!外行到家,殊不知,人家那做法是讓您自己體面下台,不然,高調鬧起來,中國方面將陷入巨大外交麻煩(甚至危機),那值得嗎?有啥好處?


六、陪了夫人又折兵。

    若CNN有興趣打這官司,那麼,僅通過兩個程序就可以把“全體中國人”集體訴訟的律師搞破產,使其自動承認敗訴而撤訴。

    一個程序:法庭及雙方律師要對原告、被告、證人和旁證等所有的人都做當面質詢與核實。您那大陸教師原告及其旁證證人到美國出庭,他們吃住行等等開支誰來管?您律師自己掏腰包吧。直言不諱地說,象“全體中國人”官司律師那樣的開業不久的人,光是為自己的原告及大陸證人在美國各項費用做開支,就面臨破產威脅。正因為如此,那位律師通過媒體號召捐助。可有多少美籍華人樂意為那個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官司捐獻?沒多少。而一旦那位律師得到任何形式的中國官方資助(包括中資機構的贊助),那麼,一旦被法庭發現,官司性質就轉化為領事糾紛,CNN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法庭撤案、要求法庭按照法規而把案件轉給外事行政部門去管理了,您的官司也就告吹了。而沒中國官方資助,嘿嘿,那律師能支持多久?所以,僅此一招,就讓您那“全體中國人”一方很可能要面對破產了。

    另一個,給您一大筆錢而使您破產。就算CNN同意支付13億美元,那稅務至少五億到六億美元的稅務吧?兩位原告有多大資本能力支付六億美元稅務、以保證“全體中國人”每人受惠一美元?原告沒那能力。走得了和尚走不了廟。原告不交稅、就找您代表他們的律師。您一開業沒多久的律師,能拿出六億美元交稅嗎?

    還有,您律師要遵守判決、把每個美元分到每個中國人手裡、並要有13億張收款證據,嘿嘿,那操作的開支是多少?就算按照家庭來做匯款,那也是上億美元。您那一個開業沒多久的律師,能拿出上億美元做匯款收款手續用嗎?而若您不做匯款、也不能提供收款證據,那麼,法庭就把您作為以集體訴訟的名義行個人發財之實的“掛羊頭、賣狗肉”的欺騙法庭行為處理。那一來,您不但要歸還所有13億美元,且還要罰您至少上十萬美元和請您蹲班房數年,當然,您的律師執照也被吊銷。此外,若CNN律師對收款證據真偽提出質疑,您還得為13億張收款單做公證;就算您做批量公證,那一個公證蓋章手續費至少一美元、您就要掏13億美元。您有13億美元做公證用嗎?

    簡單說,拿到錢之後的各項操作費用加起來,差不多要支付20億美元,因而,就算您拿到“全體中國人”集體訴訟的13億美元,您面臨的不是發財,而是破產。

    此外,集體訴訟賠款的受惠人,要填寫受惠資格表才有資格接受賠償。那資格表內容很詳細,譬如姓名、性別、生日、住址、職業職務和公民證號碼,等等。這是美國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中的一道,且也是必須有審計報告的。嘿嘿,印刷和郵寄那表格,一套一美元、就是13億美元。您請獨立審計證明13億受惠人的收款手續完備,至少要支付幾十萬美元吧?那還是最低價。若稍微出點名的審計,小菜開價百分之一、那就是1300萬美元。您一開業沒多久的律師,能拿出1300萬美元支付審計費用嗎?再說了,從國家管理角度講,把中國全國13億人口的詳細個人資料無償地交給美國縣城法庭和CNN律師,哈哈哈!先問問中國政府公安部,允許嗎?本人表示嚴重懷疑。

    最後,為了說服陪審員,CNN律師就需要證實CNN評論員對中國政府批評諷刺的評論是屬實的,而這也是法庭允許和必需的。如此一來,CNN律師就少不了要數落中國政府行為了,法庭成了數落中國官方的絕好機會。而證實CNN評論員說法屬實,對任何一個有基本能力的美國律師都是輕而易舉的。且不說50年歷史,僅大躍進和文革這兩件中國官方也公認的事件就能證明。當然,當前發生的事情更有鮮活的說服力。

    譬如,杜克大學的留學生王千源,在示威中試圖勸說對立雙方對話,而最近中國政府正式聲明可以跟達賴對話,證明了她的行為不但正當、而且主張正確。可是,中國一家官方媒體卻把她當作“最醜陋的留學生”和“漢奸”而發表煽動性節目,還轉發公布了她的私人信息,結果是造成對她和她父母的人身安全的嚴重威脅。

    又譬如,外交部發言人姜瑜默認,中國官方資助了所謂“海外華人”(其實,其中相當大比例的人是大陸派駐人員和公派留學生)的遊行示威等活動。根據美國杜克大學發布資料,中國留學生聯誼會活動受到中國使領館支持,即對王千源及其父母的政治誹謗和安全威脅行動就有了中國官方背景。

    再譬如,無端指控法國公司家樂福、煽動對該公司實行文革式的攻擊破壞行為,也是官方媒體帶頭煽動而搞起來的。商業部澄清事實後,至今沒有對製造散布謠言和煽動社會暴力的肇事人做出法規規定的公檢起訴和司法調查處理。在海外,那個所謂“合法移民協會”得到了外交部發言人和中國官方媒體的多次表態支持,即那些人篡改CNN評論和在美國鼓動網絡騷擾的涉嫌犯法的活動,就都有了中國官方背景。

    簡單說,若中國官方不能就上述那些最近事件澄清自己的立場,不能及時處理煽動社會暴力的肇事人,那麼,CNN律師僅用這幾件事情就能充分說服法庭和陪審員、CNN評論員的評論完全屬實。

    讓法庭成為數落中國政府的講壇,嘿嘿,想必中國政府的任何部門都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發生。


七、簡單結語:

    結束討論前,為您說個小細節。大陸媒體報道說,“全體中國人”的律師說:“我們律師樓是出於道義免費代理該案,不收取任何律師費用”。嘿嘿,好象很高尚,是不是?

    實際上呢,就集體訴訟官司而言,除非官司確實判決賠償、因而律師可以有機會要求收費之外,絕大多數律師就不收費、也沒法收費。那道理很簡單:集體訴訟的要求數額往往很大,您要原告個人支付、豈不是使他(她)破產?面對破產,誰願意當那個集體訴訟的原告代表?而官司若沒完或沒判決賠償,那就沒具體受惠人,您到哪裡和找誰去收費?

    所以,報道說的那些不收費說法云云,對國內不知情的人來說,似乎是十分高尚的行為;而對咱這種當過美國法庭陪審員和也是個集體訴訟受惠人的人來說,那些說法都是廢話,是美國社會中的律師們不得不遵守的慣例做法。

    早在事情起始之時,CNN就拿原始節目記錄為證據發表了聲明,很清楚說明:他們的評論員在評論中國政府、根本沒討論“中國人”和“美籍華人”;但若您把批評政府誤解為種族歧視而使您感到傷害,那麼,CNN這裡給您賠個不是。

    看到這聲明,正常腦袋都知道,那明擺着是給您一個體面的下台機會。您呢,知趣撤退,或者認為CNN已經道歉,事情就完了。可是,一些官方機構和媒體卻繼續高調猛炒對CNN的聲討,還鼓動搞起了遊行示威和“全體中國人”的集體訴訟,嘿嘿,橫是他們不給中國和中國人在國際社會丟個大臉和讓人取笑個夠,是不罷休的。

    連個私人媒體評論員的一句評論都不能容納的國家,您說那是強大、還是虛弱?就此事跟網友交流的時候,咱直言不諱也來了句評論:如此做法表現,鮮活是說明了一點:中國有個西瓜大的體和芝麻大的心。

   

附件:相關新聞報道評論:
    
律師免費代理華人訴訟 紐約法院已向CNN發出傳票
2008年04月27日17: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http://world.people.com.cn/GB/57506/7172011.html

中國網民強力聲援並支持海外華人狀告CNN和卡弗蒂
2008年04月26日11:02 來源:人民網—國際頻道
http://world.people.com.cn/GB/57507/7170716.html

華人狀告CNN在美獲受理 
為全體中國人索賠13億美元,專家認為訴訟更具“象徵意義”。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4-26 3:31:14 · 來源: 新京報 。 

華人狀告CNN在美獲受理,2008年04月26日05:29 來源:《新京報》
http://world.people.com.cn/GB/7170335.html

紐約華人狀告CNN和卡弗蒂 索賠13億中國人每人1美元
2008年04月23日11:22 來源:人民網—國際頻道
http://world.people.com.cn/GB/57507/7155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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