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男人七大蠢》是一個詼諧格調的調侃性文章,想表達的意思也不止一兩個層面,全憑讀者根據個人閱歷去解讀了。其中提到女人裹小腳的事情,現在主導性的輿論都認為是被中國男人逼迫的,是中國“男尊女卑”文化的一種具體表現。以認真的態度來看,我覺得有必要從歷史的高度,從人類發展的角度予以最客觀的澄清。否則的話,長期的以訛傳訛、長期在表面邏輯的支撐下維護一個似是而非的歷史現象的根源,是對後人乃至對人類極不負責的表現。這不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面子問題,這涉及到歷史的真相、人類意識發展的軌跡。我希望通過此文,以一種嚴肅的態度對中國女人裹小腳的原因做一個儘量客觀和科學性的辨析。
女人裹小腳的現象雖然具有長達千年的歷史,尤其是在近幾百年的時間裡已經極為普及和廣泛,但是在歷史的記載上並不詳細,包括起因和發展。這既與中國歷史文化落後有關,更是因為中國“男尊女卑”的文化環境,造成了以男人為主所記錄的歷史中省略了許多女性的社會的活動。現代一些對裹小腳的考證幾乎完全來自歷史文獻中的隻言片語,形成不了牢固的邏輯關係。我在本篇所要應用的分析方法,一是事實採樣,二是相關性分析,三是邏輯推理。其中的事實採樣非常關鍵,這是事實的一個部分。隨着裹小腳現象的徹底消失,如果再沒有成文的事實記錄,後人對裹小腳的起因將更難理辨。趁着記憶還在,我還是讓更多的人知道真相吧。
我小的時候還能見到很多裹小腳的老太太。剛開始的時候我也是簡單地認為是男人欺負了女人,老師也是這麼教育的。可是當我陸續聽到那些老太太的聊天,我徹底醒悟了。在男人和女人對待裹小腳的態度上,老太太們都揭示了一個事實,小時候裹小腳都是女性長輩逼迫的。而當爹的反倒是同情、勸阻、放水的角色。比如說:“別那麼小就纏”、“不用纏那麼小”、“不用纏那麼緊”。而當媽的理由大都是:“不纏以後怎麼嫁得出去?”“別人都能忍,她怎麼就不能忍?”“纏得越小才越好嫁人”。我還聽到過一個革命歷史的演講報告,演講者是一位女八路軍人。她在報告中講到,她參加革命完全是因為忍受不了裹小腳的痛苦,她爸爸實在心疼她就帶她一起去了延安。這些當事者親述的事實片段都指向一個結論:逼迫女人裹小腳的並不是男人,而是女人自己。當然很多女人會說:裹小腳還不是為了迎合男人的嗜好?這是一個明顯的悖論。首先我自己作為一個男人,在自然的心態里從來沒有覺得裹小腳有什麼吸引人的地方,見到那些小腳甚至感覺噁心。如果說我本人的說辭沒有說服力,那麼從人類整體的歷史來看,只有中國的女人裹小腳,那是不是說,只有中國的男人才有這個嗜好?從統計科學的角度,僅從中國女人裹小腳就推論出這是男人逼迫的結論是站不住腳的。反過來,在那麼長的歷史階段、那麼廣泛的男性表現事實中,中國女人裹小腳在人類歷史中只是特例,因而證明男性從整個人類的行為特徵上並不具有欣賞病態小腳的本性。
從相關性的角度,我們可以審視一下人類社會女性普遍的行為表現。從有歷史記載開始,就有女人塗脂、抹粉、描眉、扎耳朵眼的描述。及至現在,各種妝飾、高跟鞋、塑胸、束腰、拉皮、割雙眼皮、整容等等,都與裹小腳有密切的心理相關性。那麼這些哪一項是男人逼迫的?在這些現象的背後,明顯的是女人之間為了吸引“男票”而發起的競爭表現。在中國對裹小腳的考證中,女人裹小腳的記錄來自於與青樓相關的活動中。這顯示女人裹小腳的初衷就是一種性交易的競爭手段,後被社會效仿而普及。
中國歷史很多的真相在革命對文化和歷史的破壞中已經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隨心所欲篡改和迎合世俗胃口的戲說。有的歷史論文居然把女人裹小腳謳歌成為了反抗異族的征服而刻意創造的一種文化習俗,其庸俗程度絕不亞於橫店“抗日基地”的意淫作品。中國文化確實具有一種“男尊女卑”的外在文化表現,但是中國社會歷來都是社會、文化兩張皮,這不光體現在道德說教,也體現在兩性關係。在現實的生活中,中國男性只是將女性排除在政治和文化圈之外,這個原因的根本是因為女性對這些領域不感興趣,這個容後詳談;而在日常的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女主內的局面,這體現出女性的務實。男人無論在外如何風光,回家還是要聽老娘和老婆的。中國男人認為參與家務決策是一種很沒面子的事情。這種現象在中國古代的經典小說中都有詳細的描述。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曹雪芹的巨著《紅樓夢》。不能否認,在歷史中,中國的上層社會具有極強的禮教觀念,養活了一個個大家族的“老爺”們被捧上了天。這是由當時生產力水平所決定的,其中既具有女性對“搖錢樹”的呵護成份,也是封建社會管理模式在家庭層面的投影。為了一大家子上上下下的安寧,總得有一個具有權威性的管理者。為全家人提供生活來源的男性,且只有能提供生活來源的男性,才能夠成為家庭的領導核心。女人要是能夠提供這種來源,照樣成為全家人心中的“紅太陽”,看看元妃在大觀園中的地位就知道了。這裡的本質並非“尊卑”的差別,而是生存與發展的需要。這個問題要想說清楚必須展開分析,暫且指出冰山之一角,希望有時間再作詳細論述。不過傳統中國文化所謂的“男尊女卑”之說則的確體現了中國男性所主導文化的愚蠢,屬於給點陽光就燦爛的典型表現。按現在女人的說法就是:在外頭給你留足了面子,回家折騰一個試試!在任何一個社會,高富帥的生活模式就像風景照、“風光”照,只有極少數人真正能生活在那種環境中,但卻是每個人照片中最多的場景。而“駱駝祥子”們的遭遇有多少人會對外講述?普通人的生活才最有社會的代表性,這是一種統計分析的科學態度。而中國的文化表達卻完全邊緣化了絕大多數人的生活狀態,這裡的本質其實就是“富尊窮卑”的社會文化心理。
女人比男人具有更多的欲望和消費追求力是現代科學證明的一個事實。歷史的表現也說明女人是社會基本運行模式的主要塑造者。美國虎媽的《Battle Hymn of the Tiger Mother》從女性自身的角度描述了女人對家庭、對子女的影響地位。在華人圈裡,整天逼着孩子學鋼琴、學這學那的不都是以女性為主嗎?古代逼迫女孩子裹小腳,不是完完全全跟現代華人母親“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是一個性質嗎?女性的狠勁往往是男人比不了的。中國歷史上,殘酷的刑罰是女人首創,如果有人說歷史描述的“肉林酒池”和“炮烙”都是男人推卸給妲己的罪名,那麼漢朝的呂后殺韓信後剁成肉糜讓大臣分食難道也是男人的編造?呂后把戚夫人做成“人彘”難道也不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