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感的六大支柱的选摘部分。
自尊感表现于人们的面部表情,行为举止,说话,行动的方式。而这一切都折射出当事人有生存而产生的喜悦心情。
自尊感表现于直接,诚实,自然的谈论自己的成就与过失,因为我们毫不惧怕事实。
自尊感表现欲在给予或接受赞许,欣赏,爱慕等行为是内心舒适的体验。
自尊感表现于豁然接受他人的批评,欣然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我们的自尊感并不系于完美的自我形象。
自尊感表现于自己的言语,行动自然的流露,它反映我们平和,宁静的内心世界。
自尊感表现于我们的言行与我们的外貌,声音,动作的协调默契。
自尊感表现于我们对新思想,新经验,新生活前景开放的态度和好奇心。
自尊感表现于当我们感到焦虑不安时,也不会真正感到威胁,被它们压倒,因为接受它们,应付他们,超越他们并不是可望不可及的。
自尊感表现于我们享受生活幽默方面的能力,不论他来自自己或他人。
自尊感表现于对自己和他人武断(非挑战性)行为的舒适的认同心情。
自尊性表现在重压之下保存平和心情和尊严的能力。
从纯体态方面,我们可以注意到下列特征:眼睛警觉,明亮,有朝气;面部表情自然;肤色自然并有弹性;下巴自然收回,与体态协调,下颚宽松。双肩放松且挺直,双手优雅放松,双臂自然下垂,体态轻松,挺直,平衡,步伐坚定(但不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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