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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罷十八位華人牧師的“獨立調查報告”,對於“遠牧”指控的四項“罪名”, 且不說這份“調查報告”是否值得“推敲”、“商榷”……因着“遠牧”“無聲的沉默”,是否可以解讀為,按照司法程序,傳喚不到庭是“缺席”,因着這“缺席審判”,罪名成立一“強奸罪”這是不爭的事實,權威是不可挑戰與置疑的!
但是卻忽略了對“無聲沉默”的另類的解讀一“無聲的抗議”……盼望十八位華人牧師,遵照聖經的原則,“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開“遠牧”的口……再呈送一份“獨立調查報告”,以此還原對“遠牧”四項指控的真像,因為“偏聽則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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