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人的《牧嫂和车保公司的故事》在无·忧·网(无·忧·网小编把标题改成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我把笨侦探耍了》)发表以后,收到了不少负面评价,这里摘录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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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你的满足是建立在损害其它投保人的利益之上,想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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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心理没鬼,何必惧怕对方保险公司跟踪?还影响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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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他上庭的一篇见《超速告票》,这人属于特别会来事的,生活中要远避之。…俺最不喜欢和那种猴精猴精的人打交道,特别是猴精猴精的男人。”
牧人想这些留言都是哪儿跟哪儿呀,就不客气地回道:
“楼上有那么几位的帖子让人无语。同一篇文章在万维和贝壳村的跟贴跟无忧的语调迥然不同很能说明问题。希望那几位尽早以加拿大为家、用公民意识取代移民意识,不用恶意揣测别人、自己的生活也会如鱼得水。祝大家好。”
牧人的回帖确实有些冲动;在《告票》那一篇中几位朋友也问牧人维权“是不是很麻烦?”。这些让牧人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要维权?
牧人想主要有这么两个原因:
首先,你我的权利是前人以及你我争取来的。Freedom is never free,只有每个人在个人权利受到侵犯时奋起维护,大家的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播出了一个好玩的新闻:进入十二月有些人把自家房前装扮的像童话世界一般,以致很多人专门从其它地方赶过来观灯;不仅如此,有些旅游公司竟然把看圣诞灯火设计成专门的旅游路线,但是也造成了社区的嘈杂拥挤和交通混乱,于是邻居告到市府,而市府也只好警告屋主撤走这些“惹麻烦”的灯饰;但是当记者采访这些麻烦上身的屋主时,他们千篇一律的回答是:在我的财产领地内做什么于他人无关,如果市府一定要找麻烦那我也一定奉陪到底!
这个例子固然有些极端,但是清楚地告诉我们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怎么做。
其次,消费一方的锱铢必较有助于服务一方改进服务质量。
在自由经济下企业是要盈利的,也就是说保护盈利是企业的第一目标。请大家不要误解,牧人是自由经济的坚定支持者,但是支持不代表就认为这样的体系是完美的。须知和提供服务的一方(企业)相比、消费服务的一方(消费者)永远处于劣势,因此在服务方不正当地侵犯了你的利益时及时告诉和申辩、才能保持一定的checks and balances;如果消费者总是隐忍不语,企业会更加傲慢,服务质量只能每况愈下。
比企业更强大的是政府机构。在牧人看来,政府是necessary devils(因为政府总有办法浪费纳税人的钱,所以牧人以为政府越小越好、只应该提供全民必需的服务:治安、教育、道路等;保证小政府的办法之一是政府可支配的钱越少越好,……话又扯远了),相对企业、政府更加低效和傲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纳税人不应该给他们一个blank trust或者说我们的监督至关重要。
所以在牧人看来,维权和投票一样、是一种公民意识。
维权不是自私和斤斤计较
因为我们的权利来自每一个公民不懈的努力,所以维权本身是一种公民意识、不是斤斤计较和自私自利(其实大家在西方住得久了,都会体验到人们的宽厚:朋友邻居有了困难大家尽力帮忙,幸运的人尽量帮助不那么幸运的人;这方面牧嫂牧人也在努力:和邻居一齐努力改善社区、义务帮助耆老、尽力参与慈善活动等等),也不是要分出个胜负,双赢是最好的结局。
本着这个原则,在遇到服务方面的问题时,首先和服务方一起商议解决办法:如果是牧人自己对服务条款的理解有误,当即承认并向对方致谢;有时是服务方的问题,对方一般会提出解决方案。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电话或电邮就把问题解决了。这里至关重要的是,不管双方对服务条款的理解是否一致,一定要尊重对方:须知服务方和被服务方是平等的!投诉乃至上法庭是在穷尽正常渠道以后不得已的办法。
上个月牧童注意到我的Acura车顶有两处的油漆保护层损坏,油漆出现裂纹。车已经六年,早已出了保修期,Body Shop的估价要一千多刀。这时牧人突然想起Acura去年来信延长部分保修,找出来看了一下,似乎是车前盖油漆保修延至七年,但是根本延期不包含车顶。牧人想死马当活马医吧,就给Acura的保修部门打了个电话,将实情相告;对方也说这个不在延期保修范围呢,但是还是记下来说过几天告诉牧人他们的决定;一周后这位服务代表打电话给牧人说Acura会负担维修费用、牧人只需把车交给车行就可以了。牧人高兴得蹦高,连声感谢这位服务代表。
一个电话让牧人节省了一千多刀!
再说一个在华人圈炒的很凶的例子:一个哈佛教授因为四美元要起诉一家中餐馆。原委牧人就不多说了,不熟悉的可以见这个链接。在牧人看来,服务方(中餐馆)有解决问题的良好意愿,而被服务方“不答应我的条件不罢休”的做法就有点仗(哈佛的)势欺人(一个很可能没有专职律师的小企业)了。
是不是遇到服务问题就“维权”呢?当然不是。餐馆服务不好、下次不去就是了;有时买东西没看清对方的“陷阱”,如果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自认倒霉就算了。随便举两个例子:
上个月牧人在一家旅行网站买机票,结账时发现有一项“购买保障Purchase Warranty”的额外收费,一张票二十刀,心想这个不错,看也没看就付款了;上周牧人想改一下日期,翻出他们服务条款,上面赫然写的是“如果你在购买日午夜之前改主意了,我们保证全额退款”;您老想想,晚上刚刚买的机票,有多大可能“改主意”?所以这个所谓的“购买保障”完全是钻空子。但是人家的服务条款就是这样写的,牧人也只好自咽苦果了。
还有十几天前牧嫂逼着牧人去一家珠宝店订了一对Weeding Anniversary Band,但是尺寸要略作调整,店家说需要一周但是为保险起见就写了十天,然后告诉我们如果提前做好了就打电话给我们。到了第十天牧嫂催牧人去取,牧人驱车三十公里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车位(圣诞节将至、“贸儿”的停车场总是满满当当的)结果店家告诉我们东西没做好,还说什么我们应该等他们的电话;因为失望,牧嫂不客气地告诉店家东西到期没有Ready你们应该给客户打电话;牧人觉得这种事纠缠不会有结果而且店家也道歉了,就拽着牧嫂离开了。今天牧嫂给他们打电话、回答“可能”下周二能做好,也就是说一周变成了二十天。
"Fight for all the right reasons"
牧人那篇为超速告票上法庭的文章在无·忧·网也遭到网友吐槽,认为超速本身是错误的所以牧人是钻法律漏洞。
这里确实说出了一个原则:“维权”必须是因为正当理由,如果你明明错了还要申诉就是无理取闹了。
牧人认为如果没有危险驾驶、为超速告票而“维权”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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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太多了,至少驾车者(年龄、驾龄、身体状况等)、车况(车型、车龄、保养等等)、路况(路面保养、能见度、雨雪、交通拥挤程度等等)三大因素都对合理速度有影响,在高速路上人为地设定一个速度完全没有价值,最后反而成了政府敛财Cash Grab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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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超速的执法有很大的选择性和随机性。一是没有合理的工具,现有的测速工具准确度和效率都不高;二是高速路上超速的人太多(牧人没有听到有人说自己从来不超速,你听到过吗?至于为什么,牧人想至少原因之一是大部分人认为偶尔超速不影响安全)、警察只能选择性执法,所以法律的严肃性打了很大的折扣(因恶法造成的有法而不能执法的例子还有很多,大麻是一个、卖淫是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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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因为警方花费大量的警力和财力抓超速,反而对危险驾驶行为 - 闯红灯、DUI和危险驾驶 - 不能有效执法,实际上不利于交通安全。
基于以上原因,如果你收到超速告票而你认为你没有对任何人构成任何危险,牧人鼓励你走上法庭;基于同样原因,牧人反对对于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和警察或法庭纠缠。
是不是牧人一味反对限速?不是。在行人出没的路段、特别是有小童玩耍社区,牧人不仅遵守限速而且特别谨慎,因为开车是一种privilege而不是权利,在社区开快车而危及行人特别是小童是不道德的;开车事关人命、千万小心,切记切记!牧人诚心希望朋友们永远不要遇上交通事故!
最后用这几句话结束这个系列:常怀感恩之心,恪守公民职责,快乐地享受生活。
谨祝各位网友圣诞及2015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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