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帮马嫂讨薪
马嫂到美国最初几年,在一家公司打工当会计。这是一家夫妻经营的公司。以后老板有外遇,夫妻矛盾越演越烈,最终不可调和,耗费金钱和时间的离婚官司由此开打,公司也就关门了。
马嫂是公司留下的最后一个雇员,其他雇员在老板娘和老板关系恶化后,先后离开或被解雇。因为公司关门非常突然,银行账户被冻结,马嫂最后半个月工资支票存入银行两次跳票,打电话给老板老板娘,都无法解决。后来听人建议,找到了州政府劳工处,这个劳工处的名字很怪,叫什么工业关系委员会(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其职能就是管理劳工事物,受理劳工诉求。我陪马嫂去的。记得是在圣它安娜的一幢建筑里,一个菲律宾人模样的州政府雇员接待我们。问了情况,填写几张表格,马嫂提供在该公司工作记录,如每月薪资支票存根和遭退票支票的复印件,最后举手宣誓保证所提证言证物真实。他介绍处理程序分三步,第一步是会谈(conference),规定日期要求当事双方按时出席,各自陈述情况和理由; 第二步是听证(hearing),第三步是法庭宣判。每一阶段都有一定时间间隔,好像是20-30天。了解情况和立案后我们就回家了。后来马嫂按规定时间先后出席了会谈和听证,由于对方两次缺席,政府出面立案,向离婚官司双方律师发出财产分割中扣押拖欠工资的要求。每隔一段时间,我们会收到政府来信通报案子的进展,一共收到过两三次。大约一年,我们收到直接从政府寄来的一张从离婚财产分割中扣押的拖欠薪资支票。金额是所欠金额的三倍还加上利息,发了一小笔意外之财。我们很吃惊,不懂为什么会那么多钱,以后研究了加州劳工法,知道这是有本所依的。根据加州劳工法,雇主拖欠员工工资有很重的罚金,拖欠越久罚金越重,还要付拖欠工资产生的利息。这可能也是美国很少听说拖欠工资之事的原因了。
下面是最近国内太原警察打死为农民工儿子讨薪的妈妈的视频。
看过以后很愤怒。太原市的公安局长在反腐风暴中,一个接一个,被连着双规了3个。这样的公安局长治下的派出所警察,搞贪腐的可能性也会很高。这些工地建商,按国内潜规则,估计给辖区派出所送了不少红包,当农民工上门讨薪时,警察就成了保护建商利益的打手了。讨薪妈妈已经躺在地上快死了,还用脚踩她头发,太无人性。
把这件事与我们的经历相比,真是感概万分。我们是新移民,在美国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如同当今国内进城的农民工一样,算是弱势群体一员,碰到问题这里有主管部门可以去投诉,有相关程序可以帮助解决问题。这种事,关键问题是政府的作为。国内政府好像不怎么管这种事,完全无作为,记得前几年有温总理为农民工讨薪的新闻报道,这样的事要总理来管,各级政府官员干什么去了?不是说是人民政府吗?这么多年了,人民政府怎么连劳动人民劳有所得的基本权利都保障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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