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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灘2015新年夜36死47傷的慘劇,已經發生了三天。事故的原因經過各方追蹤分析,都漸漸清晰。雖然輿論的驚訝已慢慢平息,官員們暗自慶幸沒有太壞的後果發生,但死者不能生還,親友的痛楚難以抹去。當我讀到下面這些名字時,一張張青春稚嫩的臉龐無法在我眼前消失。到目前為止,竟然還有四人的名字無法核實。已核實的死亡名單有32人,他們是:
毛勇捷( 男) 12歲 ,陳昌勝( 男) 17歲 ,梅賀春( 男) 19歲 ,俞 苗(女) 19歲 ,邢正巧(女) 19歲 ,宗呈煒(男) 19歲 ,牟濱彬 (男) 20歲 ,杜宜駿(女) 21歲 ,陳 蔚(女) 21歲 ,張 燕(女) 21歲 ,楊春玉(女) 21歲 ,謝璐燕(女) 21歲 ,齊曉嫣(女) 21歲,孟 燕(女) 21歲 ,馮雪倩(女) 22歲 ,潘 平(女) 22歲 ,周怡安(女) 23歲 ,羅大麗(女) 23歲 ,周孝洋( 男 )23歲 ,李 娜(女) 23歲 ,戰 洋(女) 23歲 ,吳翠霞(女) 24歲 ,李 祥( 男) 25歲 ,顧銀麗 (女) ,25歲 ,潘海琴(女) 25歲 ,楊聖勇(男 )25歲 ,袁麗拉(女) 25歲 ,吳 姣 (女)25歲 ,楊佳裴(女)26歲 ,劉厚軍(男) 28歲 ,吳 靖(男) 34歲 ,都雙華 (男) 37歲
這些孩子都在我的子侄外甥的風華年齡,多彩的人生正在迎接他們,卻毫無預知地瞬間撒手人寰。地點:一個世界知名的大都市,一個控製得滴水不漏的國家。在各國的新聞報道中,這兩個詞用得很到位,一個是“可怕的”,一個是“地獄般的”。
想做什麼來挽回孩子們的生命都已經太晚。不過一定有什麼可以做的事,做了以後避免下一次同樣的慘劇發生。據已知的報道,上次37人死亡的踩踏慘劇2004年在北京發生過,另一次在雲南。我認為不能等着全國每個城市都輪流發生一次再來補救,必須立刻要做點什麼。下面是我想到的十件事,希望有人繼續補充。
十,勸阻隨便把群眾表示哀思的鮮花扔進垃圾桶的環衛工人,問責他們的上級。從小處着手,養成尊重死者,尊重生命的風氣。儘管在踩踏事件事發過程中,人群洶湧,推力遠遠大於個人體力,事實屬於個人不能自己,並非故意傷害他人,但一旦當人們的生命意識強烈,就會主動控制肢體動作,不致毫無顧忌地把腳重踩在摔倒弱者身上,相對減少死亡。
九,公祭死難者。在事發地點立一塊死亡者紀念碑,刻上他們的名字(最好有照片),事件發生日期時間經過,永遠不忘記慘案的教訓。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紀念的意義在於,讓所有的人知道,擁擠可能死人。外灘事件發生現場的幾十萬遊人,恐怕沒有一個事先想到過要死人。事故僅在人們沒有想到的情況下才發生。假設有人預先想到會死,這樣的人很多,就不會發生重大事故。但限於現有的官僚制度,有人恨不得第二天就把死人的事忘得乾乾淨淨,裝作什麼都沒發生過,這對他們的職位最有利。而民選的官員就不同,怕因違背民意而丟官。
八,制定全國公民準則,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放在最重要的條文裡。這裡的公共安全,主要指公共場所的安全注意事項,而不是保安。要把父母必須教育子女從小養成安全習慣的內容寫入準則。
七,在全國中等和高等學校開設安全課。安全課的主要目的是珍惜生命,保護個人安全,而不是所謂的國家安全。一個由革命打造的國家,歷來把犧牲的價值放在首位。公民死亡的事輕易發生,這樣的國家安全只有諷刺意味。
六,允許各種新聞媒介對重大事故展開深入的追蹤報道和廣泛討論。不准故意淡化和刪減媒體報道。有了事實真相才有正確的結論和教訓。防止個別責任嫌疑人借媒體控制的便利,為自己開脫。
五,放開民間自發的文化娛樂活動,不能將活動集中在一個時間一個地點,造成密集人潮。這次趕來參加跨年活動的,多數是精力旺盛的年輕人,很多是大專學生。他們有權利在節假日放鬆一下,補償平時緊張學習工作丟失的美好青春。用簡單的禁止來防止事故,對他們不公平。這次沒有預想到的大量人流,也有平日禁忌太多的原因。國家要想法多組織適合年輕人的休閒活動,滿足他們的利益和需求。不能把憋了一年的精力集中到一天發揮。那樣非出事不可。
四,開放民間活動的同時,減少國家出資的大型形象工程。據了解,這次形成大流量人潮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市旅遊局取消了大型燈光秀。這個燈光秀連三年舉辦,每年吸引三十萬人。上海警方曾多次提議取消燈光秀,以緩解自己的壓力。今年終於取消,被轉移到附近的外灘源小規模舉行且售票。沒想到警方卸掉了負擔,民眾並沒有減少期待。將近一半的十五萬失望人流在看不到燈光秀之後,移步觀景台,以為這裡還有景可觀。可以推斷,凡是超大規模的聚眾活動,沒有國家出資主導,是不會出現的。國家搞這些,無非是為了“自信”。切記不可為了提高自信讓年輕人用性命買單。
三,今後一旦預計有超過十萬人以上的群體活動,政府和公安的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上崗過問,不得委託下屬負全責,而後諉過於副職或下屬。這次跨年活動據說人群超過三十萬,不知道現場的總指揮是誰。從結果看,這位指揮(不知有沒有)十分不專業。中國是集權體制國家,在這種時候,第一把手不出現,怎能體現集權的優越性?
二,選拔富於城市管理經驗而非政治忠誠的官員,擔任城市主管。城市尤其是現代化大城市,其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很高的專業知識。而中國選拔官員,首先考察的是對黨忠不忠誠,其次才考慮能力和專業。過去的幾十年,由於這種選拔方法,由管理不專業造成的傷亡事故連年不斷,最終只踢出替罪羊負責。
一,改革政治體制,不再讓地方官員做平安官。中國的官員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所以滿足人民的要求成了空話。哪怕高層說的再好聽,沒有人做實事,只有人保平安,等於白說。民間的要求必須繞一個大彎,迢迢萬里,把壓力傳送到最高層,然後向下反饋命令,才能見一點實效。地方官既沒有中央的想法,也沒有中央的動力。他主要做的事情,是阻斷民意上達,保自己的平安。只要下面不出事,對上好交代,就高枕無憂。沒有地方官的主動,下面的建議再好也沒有用。改革的具體方法可以探索,但現狀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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