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曰:“任何有價值的哲學必然是真理:這就是範例哲學的社會意義。”
俺越來越傾向於認為,中國人當中也許還真的沒有一個能夠講清楚哲學同真理的關係的。也就是說,中國人確實還不知道哲學到底是何物(俺不是中國人,丟不起那人!)。對不住了。如果有人覺得俺是在吹大牛,那也是被兔子給逼的。
一切哲學理論,本身都不具真理性。如果大家不相信,可以用一個反例來駁倒俺。如果您能夠告訴俺,哪位大哲學家曾經說過,“某某套理論屬於真理”(馬克思除外)。
科學和哲學的目的都是探尋真理。但是採取的“工具”不同。科學使用的‘工具’是實證,即試驗和觀測。而哲學使用的‘工具’是大腦的辯證功能。辯證的實質是一種‘虛證’。所以,實證和虛證,就是科學和哲學的根本區別。
俺認為,對古典辯論術(黑格爾之前的辯證法)的本質理解最深刻的,非康德莫屬。康德認為,辯證法的‘真實性’其實是思維的一種幻覺。維根斯坦也覺得哲學就是語言遊戲。俺也發現,人們喜歡辯證法的一個原因,其實是源於它的類似於“警句”的那種的“一語道破天機”的效果。這一點和形式邏輯不同。形式邏輯的本質是問諸如”用您的茅,攻擊您的盾會如何?“這類問題。然而,但凡地能存活上幾年的一個哲學理論,大體上都不存在形式邏輯矛盾。因為這樣的錯誤太低級了。這也是為什麼哲學理論都具有“即不能被證實,也不能被證偽”的特徵的原因。因為唯一能夠在哲學意義上進行那麼一點點兒近似地‘證實證偽’操作的,也只有形式邏輯。兔子動不動就跟網友叫板:“給俺找一個反例,否則俺就是對的。”說明他確實是個哲學自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