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與進賭場的風險窺避
(給傾家蕩產的朋友們的忠告)
(講 座 稿)
東方傲龍
二零一五年元月六日
在現代交際中,我經常聽到一些人問:在當今世界,為什麼“賭”在幾乎所有的西方國家都是合法的。回答其實很簡單:因為,幾乎所有的西方國家,無一不把“賭場-彩票-股市”作為政府的主要斂財工具,並且美其名曰“博彩娛樂”。
作為高級知識份子,我曾經通讀過黑格爾的哲學著作,因此也記得黑格爾哲學的“合理內核”,即: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在我國普通百姓的傳統觀念中,對“賭”一向諱莫如深。殊不知,就是這個讓人“談賭色變”的“賭”,其最早起源地恰恰是我們中國,較早的記錄是西漢初期的漢朝皇室。到隋-唐時,便已盛行於全國(尤其是皇室和貴族階層)了。也就是說,早期的“賭”,是上流社會和貴族階層才能參與並享受的一種娛樂遊戲。
其實,現代真正意義的“賭”,主要包括下列幾種形式:
一、進賭場。
二、買賣彩票。
三、買賣股票。
四、打撲克。
五、打麻將。
六、賭各種球賽。
七、賭跑馬。
八、賭各類棋賽。
九、賭政客們選舉的勝負。
十、各種有獎競猜與抽籤。
以上這十種形式的“賭”,除了“一”在我國(大陸地區)絕對受到法律的禁止外,其他各種形式的賭幾乎都程度不同地盛行於全國各地。
至於隱形的賭,形式就更多了,我們不妨用“競爭”這兩個字來概括之。
既然是賭,就會有風險,只是程度不同罷了。
過去,在我們的概念中,只把進賭場看作賭,許多人也因為把握不好而傾家蕩產。而現代概念的賭,同時提醒人們:參與其它形式的賭,若把握不好一個“度”字,弄不好也會傾家蕩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前幾年轟動北美的“安隆事件”和“北電事件”。
作為能源大戶,“安隆事件”的發生曾導致上百萬參股職工的終生儲蓄血本無歸。
“北電事件”則主要是高層管理和運作上的問題。此事件的發生使“北電”的股值從最高時每股120加元掉到每股不值半加元。按人民幣計算,從原來每股大約720元掉到每股不值3元。從而導致幾百萬股民損失了幾乎所有的投資而無法收回。
尤其是2001年紐約“九·一一”事件後,隨著許多高科技公司的破產倒閉,造成過去一向走高的高科技股大幅降值,從而導致許多股民最終輸掉了房子和轎車(因為,有許多人是以銀行抵押貸款的方式參股的,他們中有不少我認識的早期中國留學生)。
此外,有許多人以巨額買入彩票的方式求贏,若屢屢不能中獎的話,幾次下來,也就基本垮掉了。
上述現代社會存在的各種類型的“賭”,歸結起來,其精髓不外乎四個字:投機贏利!
這裡,主要跟大家討論兩個命題。
一、炒股的投機技巧
國內前些年全民炒股,一些人發了,另一些人則傾家蕩產了。這是因為人們沒有意識到:炒股實際上也是“賭博”,這裡面有許多技巧。
市場上有五花百門的所謂“炒股指南”一類的書籍,但那都是別人念過的經;舉的例子也都是牛市行情,過於理想化。
真正的股市,跟戰場一樣,舜息萬變,絕沒有“炒股指南”一類書籍里所說的那種理想化模式。你必須根據股市行情隨時調整你的判斷思路,以期做到“收放自如”。
歸根到底,老百姓們炒股,必競屬於“散戶遊客”,用於投資的都是平時攢下來的血汗錢,金額數量十分有限。
而炒股最關鍵的一點是: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預設好“投資上限”。而這個最佳上限,最高不要超過投資者本人(或全家)儲蓄的30%。即便這30%全丟了,投資者還有70%的資金留在手裡,全家人的生活開支不受影響。一旦機會來了,丟掉的那30%也比較容易再掙回來。
進入股市後,還要根據行情設定“止損點”。這個“止損點”,最多不能超過實際買進時股價的20%。比如,投資者用十萬元買進一隻股,在他(她)進入後,該股價格連續下滑,當掉至投資者的本金只剩下八萬元時,投資者就要考慮出手了。然後,用套現後剩下的那八萬元,轉投有發展潛力的“希望股”。如果投資者的判斷正確,他(她)不僅能在最短時間內追回已經損失的那兩萬元,而且還能迅速達到增值的目的。
一般而言,如果投資者能按此方法操作的話,他(她)就不會受“被股市套牢”的困擾。
至於什麼時候該出手“一隻好股”。首先要克服投資者自身的貪心。當投資者買進的一隻好股的股價連續上升超過四個“曲線波峰”的組合後,這時,投資者的股值也已達到買入時的一點五倍、或兩倍甚至更高,投資者就要考慮在第五個曲線波峰組合開始轉弱時將其拋出。這一點,對於喜歡做“長線”和“短線”的朋友們都適用。
所謂“花無百日紅”,股市也一樣,沒有一隻股票的價格會處於“永遠上升的狀態”。
對於業餘炒股的“上班族”朋友們來說,還要特別注意一點,即:如何把握股市投機贏利的時間問題。這裡,我建議大家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注意把握業餘炒股的三個時間點,它們是:
第一時間點:開盤前十分鐘起至開盤後的四十分鐘。這是股價調整和進-出貨的第一高峰期。
第二時間點:中盤(中午12: - 1:之間),這是大家午休的時間,但股市則在繼續運作,許多業餘散戶都在炒股。這是股價頻繁波動的時期,也是做“短線”的最佳時間段。
第三時間點:收盤前半小時至收盤後十分鐘,這是一天內股價調整和進出貨的最後高峰期。
總之,凡希望從股市投機贏利的朋友們,必須總結出一套自己的預測分析系統和方法。除了必須通曉國內經濟的總格局與總趨勢外,也要熟知國際經濟的宏觀狀況。
縱觀全球的行情,中國的情況比較特殊,有時政府干預的成分較多些,尤其是對樓市的調控管理。因此,在樓市走高的時候,不法地產商(地產經紀人)們會搶在政府干預之前,提早把贏利部分抽走。當樓市走低下滑時,本質上對地產經紀人並不造成多大的傷害,吃虧的只是那些真正的出(投)資人。
不過,無論股市或樓市,在“炒熱”階段,主要是投資銀行與一些金融大鱷們在操作。股市大板塊縮水或“走熊”的時候,這些錢實際都跑到大鱷們的腰包里去了。
在此,我要特別提醒朋友們:千萬記住,炒股也是一種賭博,任何時候都要堅持“穩中求贏,見好就收”的原則,絕對不能有貪心。
二、 如何把投機贏利的“風險”降到最低點?
在西方,除了炒股,開賭場和進賭場都是合法的。雖然風險很高,但如能從賭場贏利,則是一種本領;更是一種“特技”,同時必須兼有膽量,魄力,智慧和技巧。
這些年積累的知識和經驗告訴我,在現代經濟活動中,最有效、也是最快速的、“合法的創收途徑”是:商場、股市和賭場。然而,在具體操作上,從這三種途徑創收都要冒很大的風險;而敢於冒高風險的結果只有兩種:
甲、要麼帶來巨額的經濟回報(它可能是本錢的幾十甚至幾百倍)。
乙、要麼虧掉本錢(本錢的金額因人而異)。
就金額數量而言,這兩種高風險的結果是:
“甲”(=贏利)沒有上限,亦即是說,一旦機會來臨,贏利可以呈幾何級數上升翻番。
“乙”(=本錢或成本)可以有人為控制的上限,亦即是說,人們可以根據各自的經濟實力,按不同的交易方式,設定不同的“投資上限”;而“乙”(=成本)這個上限的控制,可以使風險降到最低的程度。
然而,有一點必須指出,如果把“乙”(=成本)的上限僅僅設定為“幾十”或“幾百”的話,那是很難從商場、股市和賭場創收的。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能從低於$500的成本上限獲得高額回報的概率,絕對不超過百分之十。
人們從商場、股市和賭場這三種途徑創收的“高風險”意識,反映在行為上,也有兩種不同的表現:
a、為了追求成功(即金錢上的巨額回報)而不惜冒險。
b、擔心虧本而放棄冒險。
毫無疑問,膽子大,有魄力,也有承受“風險與失敗”的心理素質的人,他們一定選擇“a”。膽子小,害怕虧本,且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人,他們一定選擇“b”。
在現代經濟社會裡,選擇“a”的人,有許多都成了“千萬富翁”或“億萬富豪”,成了所謂的“暴發戶”。當然,他(她)們中的絕大多數因為沒有把握風險的“度”而最終淪為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
而選擇“b”的人,由於他們在行為上不敢有所突破,一輩子都只能“望洋(錢)興嘆”!這類人,雖然不會“發跡”,但決不會輸錢。
概括地說,在“風險”這個命題上,真正意義的“經商”、“炒股”和“進賭場”其實是一樣的,結果不外乎兩種:“贏利”或“虧本”。
在商場上,產品與消費市場對路,就賺錢,反之,就賠錢。
在股市,“走向分析”與股票的市場行情(漲或跌)一致,就掙錢,反之就丟錢。
在賭場,判斷與出牌相符,就贏利,反之就輸錢。
因此,進賭場同樣需要設立“投資上限”。因為風險比股市要高許多,進賭場的投資上限絕對不能超過投資者本人(或全家)儲蓄的5%。
綜觀古今中外,凡是膽子小、不敢冒險的人,他們永遠只能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戰爭與動亂年代是這樣,和平與經濟發展年代也是這樣。國內國外那些從股市和商場上發跡起來的人,無不都是敢於冒險,且不怕短期投資虧本的人!!!
當然,這裡所說的冒險,必須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這一基本點,無論在西方和中國,都必須嚴格地把握住。
此外,世界上所有的賭場(無論大小)都有一個共同點:放置數量最多的搏彩工具,便是玩家們最容易輸錢的工具,亦即是賭場靠其賺錢的工具。這一點,提醒大家務必注意!
最後特別強調一點:不管在哪一個國度里,凡是想以投機贏利的,都屬於賭!都要把握好一個“度”字,千萬不能貪!
經商炒股也好,賭場搏彩也罷,都離不開“投機贏利”這四個字,其最關鍵的一點是:怎麼選擇“進入”或“退出”的“時間節點”。這跟上戰場一樣,講究的是策略,是戰術技巧,目的是為了求勝(生)。如果只知道硬拼,或指望“一次抱個大金娃娃”,那最後的結局一定是傾家蕩產!
什麼叫“富有”,首先是心理上的富有,這便是“積少成多,知足常樂”!
總之,現代生活的幾乎所有領域(包括官場,商場)都充滿了各種“賭”的元素,因而也都充滿了風險。
仔細想想,我們的人生又何嘗不是一種“賭”呢!而最後的成功,也只屬於那些不怕風險但能控制風險、不怕失敗但能把握機會、不斷拼搏、不斷進取、從容理智、自強不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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