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七句話可以思想和領悟我們人生的七大生活原則。“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得前書2:21)
1.饒恕別人
路加福音23:34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耶穌為人的罪而死。他死是為了饒恕那些得罪他的人。這是人生的一個重要法則。對於我們,饒恕是饒了別人,贖了自己。“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4:32)
2.把人帶到神面前
路加福音23: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即使在最後一口氣,仍然不忘記帶人進入神的救恩。“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歌羅西書1:28)
3.不忘記別人的需要
約翰福音19:26-27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
即使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刻,也不忘記別人的需要。“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10:33)
4.認識罪的嚴重性
馬太福音27: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耶穌為我們的罪被神棄絕。我們的罪使我們與神隔絕,離開神的愛和真理。罪的工價就是死。“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以賽亞書59:2)
5.我們需要別人
約翰福音19:28-29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耶穌的渴顯明他的人性。我們一樣需要別人。不要孤立自己,在主的團契彼此扶持,彼此建立,彼此相愛。連保羅都這樣說: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之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就得了安慰。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活了(帖前3:7-8)。
6.完成你所開始的
約翰福音19:30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神的計劃和旨意,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我們要有始有終,堅持到底,“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7.把自己交給神
路加福音23: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耶穌死時把自己的生命交在父神慈愛的恩手中。我們也要把自己的生命向神委身,獻上為祭,成為神的喜悅和器皿。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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