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對“概念”、“命題”的定義非常嚴格,因為這是邏輯教學的基礎。不能亂用。否則學不好邏輯不說,出了笑話自己都不知道,太丟人。
有個叫太山”網友說:“現實世界, 任何對現象規律描述的定理都伴隨着相應的具體條件。”
這個句子,簡化一下:現象規律描述的定理伴隨相應的條件。
其中:“現象規律描述的”是定語,“定理”是主語,“伴隨”是謂語,“相應的”是定語,“條件”是賓語。
再簡化:定理伴隨條件。
錯誤一:
只有在數學中,才有“定理”、“公理”概念,物理學中都很少或沒有“定理”或“公理”的概念。因為物理學基本上是試驗為主的科學。一般只稱“定律”,比如牛頓三大定律。因為大家都認為,這些定律局限在一定的物理範圍內,不能成為公理、定理。要成為定理,必須通過數學方法證明或推理才成。公理是數學中,無須證明的定理,比如“過兩點只能引一條直線”。公理、定理的概念局限在數學範圍之內。
把數學概念用於“現實世界中”,這叫做偷換概念。也就是說原話的主語“定理”的概念已經被你偷換了。
錯誤二:
“現象規律描述的定理”,說“現象規律描述的”是“定理”的定語,是為了讓人容易明白,實際上“現象規律描述的”是一個“定語從句”,這個從句,用來形容主語“定理”。
這個從句的主語是“現象規律”,謂語是“描述”。簡化以後是:現象規律描述定理。完全不是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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