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間不講法治
在我的帖子“人治還是法治”的跟帖中,有博友質問我,意思是當今美國這個超級強國利用其全球霸權地位為所欲為;這個國家可是以法治著稱的,難道這就是你的法治強於人治的邏輯?他的回帖屢有謾罵,所以我把他的ID在我的博客中封掉了。現在有點後悔,我記不起來他當時是怎麼暴跳如雷的了。我應該把他的充滿情緒化,並不尊重我的那些帖子保留在我的博客中之後,再聲明不允許此君到我的博客來。現在,我想談談自己對“國際間不講民主”的個人看法。一管之見,可以隨意評說,但在我的博客中不允許侮辱我的人格的評論出現。
首先闡明我的看法(或許幼稚甚至荒謬,但我可以通過學習後重新認識
),世界各國之間或國家集團間的關係是不體現法治的原則的;真正的法治只能在一國,或一個地區之內實施。而且,如果法治不能在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之內有效運行,這樣的制度只是徒有其名;這也就是說,法治的有效運行,民眾的價值觀是關鍵性的因素。我覺得還有一點應該強調,法治並不能避免同樣是民主制度的國家之間因為利益引起的敵對衝突,特別是民族利益間的衝突。
其實上述看法我在以往的帖子中已經多次申明過。事實上人類世界的國與國和國家集團之間的關係從來都是弱肉強食,體現着社會達爾文主義。這簡直就是國與國關係的準則,也許過去通過戰爭方式體現,現在可以是商戰的較量。美國這個以法治著稱的國家當世界警察,這恰恰是國際上無法進行法治的體現。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成立了聯合國;然而這個機構並沒有什麼權力,而是協調性的國際組織。真正體現和實施法治是由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權力機構實現,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根本沒有如此的權威性。這是其一。其二,世界上無法建立起凌駕於一切國家之上的三權分立的國際權力機構。世界上各個國家的社會體制有着差別,國家人口相距甚遠,經濟發展很不同,你說“一個國家代表一票”,笑話。中國和太平洋島國湯加都是一國一票地參加凌駕於世界各國之上的國際機構的選舉?你只能說美國人、中國人和湯加人,他們在人格上和精神上是平等的,但各自的國家在各個方面都沒有無條件的平等;不平等常常是絕對的。
這樣說起來,實行法治的國家間因為各種矛盾便會發生各種各樣的衝突,甚至戰爭。一次大戰前的德國實施的是君主立憲制,三權分立;英國也是如此,法國則是共和制下的法治國家。結果呢?為了根本的國家利益你死我活的戰爭。當今,以美國為首的北約集團與俄國的關係可不怎麼樣。俄國可是在前蘇聯崩潰後建立的是三權分立的法治國家。或許你說,俄國的的法治是裝裝門面的,普京是個獨裁者。是嘛?還有很多人說美國的這種最典型的民主法治國家是“裝裝門面”的呢。再者,前蘇聯崩潰後,原加盟共和國建立起來的那些政府都是三權分立的,結果這些國家間總是矛盾重重,看看俄國和烏克蘭之間的衝突吧。由於世界上不可能有超越國家之上的權力機構進行國與國或國家集團間的法治管理,那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原則便起決定性的作用。順便說一句,二次大戰前的日本也是按法治原則建立自己的政府起來的。這個國家自明治維新後便在經濟上迅速成長,並咄咄逼人地對外侵略擴張。
因此,我認為民主法治只能在一個國家內體現。有人問了:印度也是好幾十年的法治國家了,怎麼到了現在仍腐敗猖獗,甚至“腐敗制度化”?這是因為民主法治無法在印度有效的實施和運行。至於為什麼如此,我體會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國民性、經濟發展水平等。在我的博客里有位博友在我的帖子“人治還是法治”後跟貼,詰問“世界上為什麼眾多的民主國家連基本的社會安全都做不到,比如俄塞俄比亞”。這裡我用“沙漠裡種不出水稻”來回答。
下面我還想再三地強調,中國大陸為了自救應該進行徹底的政治體制改革,由人治過渡到法治。很簡單,西方列強在成為各個法治國家後,生產力迅速發展。之後,各個列強便有能力對外擴張建立廣闊的殖民地,完成其原始積累。當時落後的中國若不是列強之間的矛盾和國土遼闊,完全有可能被瓜分而不復存在。世界發展到今天,世界各國中仍體現出有效法治的國家在國有國之間的競爭中占據各個方面的優勢。
有人說,中國大陸沒有您說的那種民主法治,不也發展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嘿嘿,當年的清王朝還是世界上第一大經濟體呢。結果怎麼樣?再說,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代價是什麼,是不是我們都清楚?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國內社會矛盾激化,全社會各個領域登峰造極的腐敗等等,這都需要我們通過有效的法治來治理,否則中國大陸的國力是無法繼續提高的。只有建立有效運行的法治社會,中華民族才能真正的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在這個充滿競爭的國際社會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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