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习近平王岐山打老虎灭苍蝇以来,就一直有一种说法,就是会不会来一个特赦,需不需要特赦。据说前不久王岐山被问到对腐败分子特赦的时候,说现在还不到时候。一时之间,这个话题有点热门。许多潜在的老虎们,盼星星盼月亮,就盼习王高抬贵手,给他们“特赦”,结果呢,习王抬的不是贵手,而是鬼手,魔鬼之手,吓死这些贪官了。呵呵。
其实呢,很多人都谈所谓“特赦”,可是,我看很多人真的搞不清楚什么是“特赦”。“特赦”其实是个法律词汇。
一般国家有所谓的“大赦”和“特赦”两种。大赦呢,通常是指对于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犯罪行为进行赦免,是一种既赦罪,又赦刑的做法。在中国古代,很多时候新皇帝登基的时候,常常是大赦天下,除了特殊罪犯,一般的罪犯,都可以回家了。过去所犯的罪也被赦免了。这是大赦。
而特赦则不同,特赦,通常是指对特定犯罪人进行赦免。通常只赦免其刑,而不赦免其罪。也就是说,犯罪人可以出狱回家,但是并不是对他所犯的罪赦免了,犯罪记录仍然存在并且有效。
中国现有法律下,只有特赦,没有大赦。而且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特赦。在中共掌权以来,有过几次特赦,主要是对中共建政之前的战争罪犯,大清遗留的罪犯,包括国民党将领,包括满清皇室,等等,曾经有过特赦。溥仪皇帝就是被特赦的。而颁布特赦令是全国人大和国家主席的事情。
必须要指出的是,所谓特赦,首先必须是经过法律审判之后,被判定罪名成立,并且需要入狱服刑的罪犯。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而说的。
所以,对时下这种所谓要习王高抬贵手,放过他们一马的潜在贪污犯们,是不适合所谓的特赦的。因为,要特赦,特赦对象必须是经过法庭审判罪名成立并入狱服刑的罪犯。所以,什么江泽民曾庆红要求习近平王岐山特赦他们,特赦徐才厚郭伯雄等人,是不可能的事情,是胡说八道。江泽民曾庆红郭伯雄等人,如果要习近平特赦他们,首先必须让王岐山把他们抓起来,走司法程序,在法庭判他们罪成之后,要让他们入狱服刑,然后才能谈得上对他们特赦。
在现在这个情况下,我看,只有像薄熙来这样的狱中服刑犯人,才能请习近平颁布对他们的特赦令。而周永康,郭伯雄,这些,还没有走完司法程序的,是不可能使用特赦这个法律工具的。像江泽民,曾庆红,则更不可能,他们还没有开始司法程序呢,呵呵。如果江曾要求习王特赦他们,首先,就需要投案自首,等走完司法程序,罪名成立之后,入狱服刑了,再求习近平特赦也不迟啊。
呵呵。其实,如果真的依法治国的话,打老虎,反腐败,是没有办法不进行的,特赦是可以的,那只能对薄熙来,季建业,等服刑犯人进行特赦。
特赦是法律所允许的,是依法办事,是全国人大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特权。但是对那些还没有走司法程序的腐败分子,就高抬贵手,放过他们,则就不是依法办事了。所以,这是不可能的,至少是不能这么说的。从法律上讲,连习近平都没有这种特权高抬贵手啊。
所以,我看很多网络上炒作所谓的特赦,实际上对什么是特赦,是个什么程序,还没有弄清楚呢,呵呵。
与特赦相关的,是一种刑事豁免权。中国法律下,对人大代表是有刑事豁免权的。可是中国的刑事豁免权徒具形式。实际上完全保护不了被豁免的人。因为通常要追究人大代表的时候,共产党事先就把代表给罢免了,然后就失去豁免权了。
中国法律对特赦,对刑事豁免,等等规定都非常粗糙,不完善。只是一个形式。如果台上的人,要这种刑事豁免权真正起到保护他们自己的目的,就需要修法。
而中国人通常讲什么特赦,豁免,实际上是指免于追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一马。这些实际上都是非法行为。从法律上看,如果办案人员,司法人员,反腐败官员,包括王歧山习近平他们,如果明知道江泽民曾庆红有受贿渎职等腐败行为而故意放他们一马的话,那么习王实际上就是犯了渎职罪了,等他们下台之后,后面的人就可以用渎职罪这个罪名来追究习王他们。
所以,睁眼闭眼,放人一马,这些,都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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