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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学讲座四】概念与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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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单一的、不带修饰的名词。
对于概念的这个定义非常重要,数学中的所谓“概念”最为明确。比如数、整数、分数、正数、负数、零、有理数、无理数。
在其它学科,概念明确则比较复杂。比如光学中,光是一种人类眼睛可视的电磁波,各种颜色的光,波长不同,波长超出一定范围,眼睛就看不见了。比如红色,它有自己的光谱,超出它光谱范围,就不是红色了。虽然复杂,但很科学。
用在“社会学科”中,麻烦就大了。光是红色就有成千上万种,谁能说得清?“一颗红心”有多红?还不是由着人胡说八道?“红”和“色”也该分家啦?不然,色胆包天变成“红胆包天”还了得?“色心顿起”变成“红心顿起”也不像话。和尚“戒色”改为“戒红”更f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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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到数学中“数”的概念,上过初中以上的人都知道,初中一年级,最重要的就是“数”的概念的“扩大化”。要求使学生逐步认识“正数”、“负数”、“零”……等等。如果做过初中数学老师,应该明白,这一过程的重要性和对于学生的“困难性”。因为在人的心目中“树立”新概念是很困难的事情。
“数”概念的扩大和延伸,需要引进有关“集合”的初步知识。
很简单:集合、子集、交集、补集。
画两个圆,不接触,叫做两个集合或两个集;一个小一点的圆在另一个圆的内部,则小圆就叫做大圆的“子集”,可见一个集合可以包含无数多个“子集”;两个圆如果相交,相交的部分叫做“交集”,不相交的部分叫做“补集”
有关集合的关系(也可以称为集合的“运算关系”,那需要专门的符号,专门有“集合论”来研究):包含、包含于、交集、补集。交又称为“逻辑与”,补又称为“逻辑或”,如果研究的问题只包括两个“集”,还应该有“逻辑非”。下一节专门讲“逻辑关系”或“逻辑运算”时才重点强调、说明。
用在“社会”有关学科,麻烦又来了!把有关集合的概念,说成是“大前题”、“小前题”、“总体观念”甚至“世界观”等等,甚至“科学发展观”、“立场观念”……总之是可以由着人胡诌八扯、信口开河。而中国人偏偏爱这一套!贱骨头!
所以,以后再遇到自称、号称什么“理论家”、“政论家”、“经济学家”的摇头晃脑的家伙,开口问:“你这是什么概念?什么逻辑思维?”
完全可以回答:“这是老子我的概念、老子我的逻辑思维。”
因为,这样提问题的人,就两个字:欠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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