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的枪弹, 击穿了“依法治国”的靶子
一个真实的小故事:
数年前, 回国在宴席上,刚好伦敦地铁惨案发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0%AB%E6%95%A6%E4%B8%83%E4%B8%83%E7%88%86%E7%82%B8%E6%A1%88),一位学生辈的官员,掩饰不住由衷的幸福,说:“炸得好,炸死他们!”可能是我的脸色不那么欢愉,也可能意识到自己兴高采烈, 有点失态,他算是谦和地问了我一声,“老师您怎么看?”我顿了顿,回道:“从法律的角度讲, 任何不经过司法程序和裁定, 虢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为非法,都为文明社会所不齿和谴责。从社会角度和亲情关系来讲,更加令人痛心。假如,此事件中丧生的有你的亲戚朋友,老师同学,你能。。。。。。”次年我回国,那位官员还特意为他酒席上失言道歉。
庆安的铁路警察,开枪了,(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5/05/11/4257898.html ) 击中了一个中年男子,上有羸弱母亲, 中有疾病缠身的妻子, 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短距离, 击中心脏, 一枪毙命。孩子老人以及诸多的旅客目睹了惨剧,党国无处不在的摄像头, 从诸多角度摄下了这血色的镜头。
然而,地方政府的官员,率先表态,率先定案,慰问嘉奖开枪的路警;相关部门,罔顾国法,(这时候方才)慷老百姓钱财之慨,一方面安排难属生活就医, 一方面出钱消灾,一方面围堵阻讨公道的人,试图将人命关天的血案,消弭于无形。
又是网民闹事!‘人肉’了县太爷,揭发了检察长。。。。。。于是乎, 有关官方的报道,“第一时间”介入了调查。。。。。。
第一时间介入的, 是县官和幕前幕后那些枉法的当官的;第一时间介入的,是胸怀正义感和做人良知的律师和知情人目击者。
枪击死了人,就得立案, 就是命案,法律就应该介入,公器就得介入。检察院就得介入。为什么偏要冤民去上告?!而且还处处设置障碍,不让你告成??!!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 那个破碎的家庭!悲天悯物之心,那些当官的怎么就全然泯灭了呢?!他们是知法犯法, 他们是只(众)手遮天,他们是丧尽天良。 他们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草菅人命, 可以钱到官司了,可以。。。。。。
枪响了,击穿了“依法治国”之的,玷污了“依法治国”的光环。一如既往,还是由“好事”的老百姓来, 大家都来, 助他一臂之力,兴许,会好起来,老百姓的身家性命,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大众, 以及被玷污的社会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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