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5月7日到谷歌总部出席股东大会时,与2008年股东大会气氛完全不一样。2008年的股东会议“在七十分钟的议程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讨论中国与人权问题,对Google的股东和管理层是很难得的教育机会。……这是一次成功的、特殊的公共教育活动,说明在美国最大型的尖端高科技公司最高层还有Brin这样的、不会因为贪婪而无视、害怕人权观念的有识之士(我本来还期待Google的高级顾问戈尔前副总统也会来开会的)。正因为有这样的高层公司人士的存在,使得几乎没有思维良知的超级跨国公司对人权等普世价值有一定的容忍和理解。中国的民主化运动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教育全世界的公司上层,让他们认识到,正如台湾的民主化进程一样,只有在一个新闻自由、多党竞争、保障人权的社会政治体制下,经济商业才能正常发展”[1]。2009年的股东大会,主席台上居然见不到一个董事,主持会议的高级副总裁兼法务总管Drummond竟然不允许我就会议程序提问。我“退回座位,从容地收拾材料,慢悠悠地在众目睽睽之下步出会场。余目之下,我看到有人向我伸出大拇指。这是Google最黑暗、愚昧的一天。”[2]
2009年10月12日,我向Google和雅虎同时提交2010年股东大会关于中国人权的提案[3]。这个“谷歌在中国业务的人权影响”提案得到Morton Sklar律师(控告雅虎的代理)的帮助,要点为:鉴于中国政府监视电子通讯、限制互联网使用、逮捕和严厉惩罚行使自由表达和自由结社权利的互联网使用者,鉴于谷歌在中国的业务在某种程度上会助长对于人权的侵犯而负有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鉴于美国的禁止公司在外国侵犯人权的相关法规,为此,股东们决议:1.不向有可能侵犯人权的中国执法当局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特别不能提供用户的信息而导致用户因为在互联网上行使自由表达和自由结社的权利而受到迫害。2.停止互联网审阅,帮助中国的用户突破中国当局对互联网的非法监控。3.设立一个人权委员会[附录]。我一方面担心谷歌会象雅虎那样雇用法律事务所排除我的提案,一方面也希望谷歌董事会中斯坦福大学校长、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等董事能够坚持基本伦理价值。
2010年1月13日,谷歌突然宣布,鉴于谷歌中国业务数年来遭受了诸多攻击和监视,谷歌考虑退出中国市场。谷歌进一步表示,不再愿意继续对谷歌中国的搜索结果进行审查,这可能将不得不关闭google.cn网站和在中国的办公室。一时间,整个世界都议论纷纷:谷歌真敢挑战北京吗?我拭目以待。
2月10日,谷歌在华盛顿的公共政策主管(Public Policy Director)Bob Boorstin通过电邮和电话与我联系,交换谷歌在中国业务的意见。Boorstin介绍说他80年代初在北京工作过(那时我正在清华念书),知道中国。他同意我的提案中的第1点,特别保证谷歌不能重复雅虎那样的“犯罪行为”,不会“好马要吃回头草”(北京当局放出的诱饵);他告诉我谷歌正在采取行动实施我的提案的第2点,特别指出已经在谷歌总部秘密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组织各界帮助中国的用户突破中国当局对互联网的非法监控。这对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极为重要,至少可以节省我们的大量人力、财力资源而投入到更急需的人道救援等项目上。我鼓励谷歌要坚持“不做恶”,并表示可以到谷歌总部与他见面商谈、也可以放弃提案。最后,我要求他把我们通话的内容用书面的形式写给我,他同意了,但一直没有与我联系。过后,我接到谷歌的“高级公司律师”(Senior
Corporate Counsel) Katherine Stephens的2月25日快件,告知谷歌董事会反对我的提案。大意是:我们同意互联网自由的至关重要性和企业的保护人权的责任。我们正在审视此提案中强调的中国业务问题,这将会极大地改变局势。谷歌正在采取支持表达自由的步骤领导着互联网产业,例如,加入全球通讯倡议(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保护人权等(内容与后来谷歌的正式声明相同)。
我放下心来,知道谷歌没有像雅虎那样做恶排除我的提案。同时,我意识到,谷歌害怕我这样的安那祺主义者不会与他们合作,而更需要我这样的第三者立场向中国政府表态:是公司的来自北京的股东要求公司坚持人权原则。中国政府指责谷歌“输入美国价值观”,其实是中国当局(1989年“六四”事件后北京驻日公使唐家璇勾结日本政府)向美国输入我这样的政治难民,我作为极小股东(只有3千5百万分之一股份)行使世界公民的义务要求谷歌“不做恶”而已。3月2日,我回复Stephens和Boorstin,感谢谷歌对于我这样的极小股东的诚意,同时再次希望他们采纳我的提案。因为太敏感,我也只能静观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010 年3月23日,谷歌正式宣布停止审查google.cn的搜索内容,并将网站链接转入香港服务器,为全球化经济和互联网时代不断倒退的人权状况留下了值得评价的记录。我四、五年前因为雅虎事件把所有退休基金转换为各公司股票以来,正好撞上金融危机,经济损失惨重。但我欣慰自己的民主人权“投资”,在谷歌、雪佛龙等公司的人权政策转变中得到了回报。3月29日,谷歌向股东发出2009年度业务报告和2010年5月13日的股东大会资料[4],包括我的中国人权提案(第6号,p.38-39)。
谷歌5月13日举行2010年股东大会之前,高级公司律师Stephens打电话问我需要什么帮助。因为在去年的股东大会上,主持人不让我就中国人权问题发言,我退席抗议,谷歌有点担心再发生类似的场合。我回答说,这一次,我只履行最后一道程序,把我的提案念完。
我有意避开谷歌提供的丰盛免费午餐,只在开会之前10分钟左右进入会场。那个在各种股东大会上总是为公司狭隘利益辩护的白人找上来搭讪,我拒绝到:“会议马上开始了,我还要准备提案。”会议由CEO
Schmidt主持,还有几个别的负责人,包括一个创始人Page,却没有对人权问题比较同情的另一个创始人Brin和前两次主持会议的秘书长。我很高兴谷歌对国际政治有一定的常识,免得打起交道来浪费时间。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时,麦凯恩就在这里演说过,Schmidt又是奥巴马的竞选顾问。
这次大会,除了公司的3个提案外,还有我的中国人权提案和另外两个股东(法人)的提案[5]。第5号提案是关于保护隐私的,但宣读者也不由得赞扬谷歌坚持原则退出中国的决定,因为这是今年的股东大会最重要的话题。我很不满只有3分钟的时间宣读提案,只能在介绍自己的身份(中日美比较政策研究所和人道中国)后尽快念完提案。从公司的视屏http://investor.google.com/webcast.html、http://www.youtube.com/googleir上看,效果还不错,谷歌的软件基本上正确地显示出我的语音内容。后来,又有一个股东提问关于中国的业务, Schmidt说:我们把引擎移到香港,因为那个地方与中国大陆实行的是两个制度,我们喜欢那里的制度。他还说:谷歌不会改变,将来要看中国政府的改变。最后结果,有9,798,645票赞同、43,170,795 票不反对(弃权)我的提案[6],这使我的9股(不知是9票还是90票)的投资,达到了百万或十万多倍的公共教育效果。其实,这对于更多的投反对票的股东,读了我的提案,也是一种教育。更不用提,它推动了公司实际上采纳了我的提案精神。
会后,自由亚洲电台[7]、新唐人电视台、Mercury News、CBS News、CNET News等都报道了大会的中国人权议题。网上有一个股东说我的提案切中要点,而他从我的衣服认出我不只一次提出过这个问题。Finally
the one calling for more protections for human rights in China–by a guy who I
think has asked pointed questions at at least one previous annual meeting (I
recognize his T-shirt).[8]
5月15-16日的华尔街日报,用好几页篇幅、以中国的Private
Party(私党或私人餐会)专题、很羡慕地报道中国共产党在一个世代之内(实际上是从1989年天安门事件以来)如何从国家社会主义转换成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揭示出中国的政治专制、经济压榨的现代奴隶制本质。在这个全球化的转化过程中,包括华盛顿的白宫、国会在内的国际政治权力的衰退自然不提,连中南海的主人也逐渐堕落为资本控制下的中国Private
Party(私党)的代言人。这就是股东大会越来越变为自由、民主、人权主要战场的原因,让我们把人权提到所有的股东大会的议事日程上来!
全球化背景下的公司治理和人权运动,正在拉开序幕,让我们都来利用这个战场参与、推动中国的自由、民主运动。
[2010年4月22日初稿、5月18日修订]
[7] “谷歌2010年股东大会在旧金山总部召开”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uge-05142010145446.html。
[8] http://androapps.co.cc/?p=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