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章朱镕基的儿子赚了一个亿这很明显了,再说嫁女儿的事,
在大陆办婚丧事要送礼这是中国几千来就有的风俗习惯,在现代社会中也是如此。办婚丧事也被称为了“办红白事”,红指的就是婚事,白指的是丧事, 凡是去参加“红白事” 的亲戚、邻居、朋友、同事等是一定要出礼钱的,不出礼钱将会被人说三道四的,出礼钱只是规矩不同,婚庆喜事的礼钱是要用红纸袋或红纸包装后,送出去的,而且钱的数字应该是单数,而丧事的礼钱是用白纸袋或白纸包好后,到了办丧事的人家,要把礼钱扔在遗象面前,丧事的礼钱必须是单数,,假如丧事的礼钱要出一百元,这是不可以的,应当再加上一元或一毛,变成一百一元,或一百零一毛才行,这也就是在办红白事送礼钱的基本情况。
仍回到朱镕基女儿出嫁宴500贵宾这事上来,这500贵宾来参加朱鎔基女儿的婚礼肯定是要出钱出礼的,就不说500个贵宾都出了一份厚礼,只就算他十分之一的人出了一份厚礼,或再少说一点,是百分之一的人出了一份厚礼,那么这五个贵宾中难道就不会以送婚礼的方式来给这位“清官”一份厚厚的大礼吗?这是完全可能的!实际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变相了的贿赂了。
《朱镕基台上台下》这书中有这样一些落马的高干,他们全部都是朱镕基提拔的、在金融系统中的高官,或也可称这些人是朱镕基放在金融系统中的高级马仔吧,这些人中有〈一〉前中国银行香港总裁刘金宝,因贪污受贿判了死缓。〈二〉前光大集团董事长朱小华,曾任中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贪污受贿400万,判了有期徒刑15年。〈三〉前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曾任中行纽约分行总经理,中行行长,建行行长,贪污受贿115万,判了有期徒刑12年。〈四〉前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第一副总经理梁小庭,受贿300万,判了无期徒刑。〈五〉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李福林,2000年5月在北京跳楼畏罪自杀。
对于朱镕基的这些金融系统落马的高级马仔,在一次回答记者的问题时,被记者问到了这个方面的问题,“朱总理,你口口声声的喊要反腐败,但为什么自己提拔的干部都贪污落马了呢?”
听了记者这话的朱镕基故意把脸一沉回道:“我看错人了。” 呵——共产党高级官员也就都是这种死不要脸 的德性,就这么一句简简单单的回话,把自己提拔贪官的责任都推掉了。朱镕基女儿的婚礼酒宴上如有这样的高官,那么难道中国的老百姓就不能质疑这位希望老百姓说他是个好官的共产党高级官员了吗??
不过朱镕基即使有重大贪污受贿等问题也是不会查、不会倒的,这就是前面说到的目前习近平等反贪官腐败是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原因,这原因一说出来大家就会立即明白了,喔!原来是这么回事,这把保护伞真的很大啊!朱镕基不会被查、不会被弄倒的后面这把保护伞究竟是何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