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敏感案件的庭外,为何屡屡出现律师挑头闹事、众多“访民”举牌滋事?为何屡屡出现主审法官、主管官员被诋毁攻击、人肉搜索?一系列案事件被炒热的背后,为何总有一批人兴风作浪,总有一只恶意操纵之手若隐若现?
不可否认,在常态思维下,律师应该用法律与规则去找寻正义,而不是误入歧途,通过“旁门左道”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其实,正是某些“维权律师”的“死磕”,使得一些案件真相被舆论蒙蔽,混淆视听,煽动了公众与公权部门的对峙情绪。
在法治社会里,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样,虽然角色位置不同,但其所具有的功能和价值,则是法治社会的必要因素。在法治社会中,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秉承相同的职业理念,将法律当成行为的标尺,而不能偏离法律视角。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的作用当然不可小觑。信守法律,以法律为正义寻求的方式,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采取极端和非法的手段,去追求虚假的“维权”是法制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必然要求。
遗憾的是,报道中的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其行为已经与法律职业共同体背离。组织“访民”、虚打“正义”旗号、借助舆论炒作等等,通过这些不正当的方式,事件真相被遮蔽,舆论被误导,政府公信力被戕害。更为严重的是,此类行为的长期大量存在,将法律职业共同体割裂开来,对法治社会的构建和依法治国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长期以来,对于报道中打着“正义”旗号的律师们,缺乏严格的监管和惩处。现实中,少数律师借助舆论混淆视听的现象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某些敏感性案件中,律师上演闹剧似乎成为了一种常态。在舆论的聚焦下,某些所谓的“维权律师”故弄玄虚,散布某些与案件事实真相不符的言论,以此获得更多的民意支持。然而,作为公众,由于缺乏对事实真相的了解,一旦陷入到认识误区,思想就会被这些“维权律师”所支配。
应该说,锋锐律师事务所幕后的真相被披露,让公众对“正义”外衣下的现实有了清晰的认识。但是,我们更需要反思,如何确保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让法律共识被该群体普遍认同。所以,握紧法律和制度的篱笆,对那些所谓的“维权律师”,有必要时勇敢亮剑,给予严厉的惩罚和制裁,别再让“维权”成为攫取肮脏利益、愚弄百姓、绑架政府、践踏法律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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