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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恢復與進一步的創造_第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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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恢復與進一步的創造_第4天
第四天-神造太陽、月亮和眾星
前面說過,神的創造是在創世記第一節,神的復造是從第三節開始。
第一天,神恢復諸天與地, 造出光;第二天,神將光暗分開,造空氣;第三天,神
分開陸地和水,造植物生命。在聖經中,創造生命包括下面9大項:
前三項是植物層次:青草,蔬菜,樹木;
中五項是動物層次:魚,鳥,牲畜,爬物,走獸;
最後項是人類層次。
下面先來講講第四天光的故事。
創世記一章記載,在復造的第一天,神吩咐“宇宙光”出來。到了第四天,神進一
步作一些與光有關的事,他造了更剛強、便利的光體-太陽、月亮(本身反光)和眾
星。
創世記一章可以看見神的復造連同進一步的創造,是在六天之內連續分兩段完成的:
頭三天是第一段,後三天是第二段。每段都開始於有光的日子。在頭一天,神吩咐
要有光;在第四天,復造了太陽、月亮和眾星。
這兩個光的日子標明了神創造生命的開始。按照全本聖經的啟示,光是為着生命,
神的一切創造,都是以生命為中心,並且是為着生命,因此就需要光。
光和生命總是走在一起。在神復造以前,黑暗覆蓋着死水,意思是黑暗和死是一回
事。聖經用水錶征死;海洋的深淵是一幅死的圖畫。在神復造以前,只有兩樣東西
-黑暗和死。神是生命和光,正與死和黑暗相對。
這位光的神來驅除黑暗,這位生命的神也來吞滅死。若從神的觀點讀聖經,每一行
都會滿了光和生命,因為聖經就是那光、是生命之神聖者的記載。
第一天,神吩咐光來,光就來了。接着神將光暗分開,那光的神好像對黑暗說:你
只能在晚上橫行,白晝沒有你的立足之地了,你絕不能再占據整個宇宙,因為這宇
宙至少要有一半時間屬於我。
這不過只有一半好。有一部分的黑暗還留着。神仍然在工作以消除這黑暗的部分,
直到啟示錄21和22章,那裡有一個宣告:“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啟21:25下)阿
利路亞!有一天再也沒有黑夜了。
神在第一天對付了黑暗,同樣在第三天對付了死水。在耶利米5章22節,神用砂子限
制死水。神對死水說,“這是你的界限,你不得越過”,因此旱地露出來,使地和
海分開了。在神復造的第一天之後,一半是光,一半是黑暗;
在第三天之後,一半是地,一半是水。在新天新地里,海就不再有了;(啟21:1)
在新耶路撒冷里,也再沒有黑夜了(啟21:25下,22:5)阿利路亞!黑暗和死二者,
最後完全被消除。
神創造更高級的生命,就需要第四天的光。第一天的光只消除我們一半的黑暗和死,
第四天的光體要帶我們到另一世界,那裡沒有黑夜也沒有海。
聖經一切的真理都像種子撒在創世記,特別是在第一章。創世記一章十四至十八節
是全聖經所啟示之光的美妙種子。按照生命的原則,第四天的光不是為着生出生命,
更是為着生命的長大。
第三天的後半,在神吩咐旱地出現,地從死水露出以後,生命就生出了。那時有光、
空氣和地,這些是生出生命三種必需的要素。旱地露出之後,植物的生命生出了。
雖然神在第二天的末了並不高興-神沒有說“好”。
但神在第三天的末了看到光、空氣、旱地、以及一切植物的生命,必定感到高興。
神看着青草、菜蔬和樹木,就說那是好的。在那時以前,地上並沒有受造的生命。
生命生出,是從植物的生命開始。那是最低的生命,具有最低意識的生命,不能行
動,不能說話,也不能認識神。神可以對一株百合說一千次話,但百合不會回答他,
因為百合的生命太低了。雖然生命出來了,但它需要長大。
第四天的光是生命長大所需要的。第一天的光是為着生出生命;第四天的光是為着
生命的長大。在第四天,結實的光預備好了;此外沒有作別的工。
現在來看,太陽、月亮和眾星在創造中到底預指什麼。
太陽是指基督,也是指在國度里發光像太陽的眾聖徒。瑪拉基四章二節說,基督是
公義的日頭,他的翅膀(即他的光線)有醫治死亡之能。沒有他的照耀,就有死亡;
當他的照耀出現時,死亡就得着醫治。
路加一章78至79節說,基督的降生是人類真正的日出。當基督來到加利利海時,他
出現如同大光。那坐在黑暗中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光照着那些坐在死亡的境域和
陰影中的人,那光就是耶穌。
月亮是教會。在約瑟的夢裡,他的父親被比為太陽,母親被比為月亮,弟兄們被比
為眾星(創三七9)教會是新婦,是基督的妻子。眾星是基督和眾聖徒。
小結: 在神創造的第四天,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
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
光,大的管晝,就是太陽;小的管夜,就是月亮。神又造了眾星,並將這些光擺列
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雖然第一天光已經來了,但那光不是
那麼具體,不是那麼強。在第四天不只光來了,也有光體:太陽、月亮和眾星。這
些光更強、更具體、也更便利。神在第三天所造的植物,需要接受更高、更強、更
完全、更豐富、也更便利的光,才能使生命更長大。這些光體也是被設立來借着照
耀“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的。(創一14~19)
實際上,太陽預表着基督,基督是我們的太陽。瑪拉基四章二節說,基督是公義的
日頭,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他的照耀就是光線,在這照耀里有醫治。路加福音也告
訴我們,基督是我們的黎明,是我們清晨的日光。(一78~79。)那麼月亮是誰呢?
月亮是教會。月亮本身沒有光,卻能返照太陽的光。教會本身沒有光,但是教會能
返照基督的光。月亮只能在夜間返照光。今天教會所處的世界,正是一個黑暗的時
代,而教會是在黑夜中發光的燈台(啟一20)至於所有得勝的聖徒,就是那在黑夜
中發光的眾星。正如但以理十二章三節所說:“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
當我們向親們傳福音帶領他們接觸主時,使他們從黑暗轉向主這真光,我們就成為
發光的星。主耶穌也告訴我們,我們要成為“世上的光”(太五14)而使徒保羅說,
聖徒“好像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裡,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腓二15)(參創世記
生命讀經,48~50頁。)
願我們更多享受主作公義的太陽,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林後三18,)我們就要
成為發光之體,顯在親們中間。
瑪拉基書四2說,“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
能”,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但十二3)
讓我們在親們中作發光的眾星,向親們傳福音,見證基督,返照主的榮光。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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