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上個世紀40年代人類首次應用氮芥類藥物(nitrogen
mustards)及葉酸節抗劑治療腫瘤病人以來,化療在過去60年的時間裡幾乎呈現爆炸式發展。化療不僅挽救了無數生命,也使許多過去的絕症(如白血病)這樣的腫瘤成為慢性病。無疑化療是人類醫學發展史上與疫苗,抗拒素等齊肩的里程碑。
與疫苗抗菌素不同,化療在殺傷腫瘤細胞的同時往往伴隨着許多嚴重的副作用。長期以來,對於是否對晚期腫瘤病人是否提供化療醫界存在爭議。而且許多臨床治療指南也很少有明確規定或建議。
這也自然給病人及家屬造成了“治”與 “不治”的糾結,而這種“糾結”往往不僅僅是一個醫學問題,而且還會涉及家庭關係、倫理道德、經濟能力等非醫學範疇的問題。
剛剛發表在美國醫學雜誌(JAMA Oncology, 2015-07-23) 的一篇論文在對三百多名實體晚期腫瘤病人及其家屬隨訪後得出以下 結論:對晚期腫瘤病人的化療不僅會不延長生命,而且會明顯降低臨終前的生存質量。
這是一項由美國聯邦政府資助,多個醫學合作機構共同完成的科研項目。實驗設計是這樣進行的:研究人員與2002-2008年之間邀請在相應研究中心的年齡在20歲以上的實體腫瘤晚期病人參加研究。 晚期腫瘤定義為臨床分級為晚期(確認有轉移),而且醫生根據同類情況評估生存不會超過半年的腫瘤病人。研究的實體腫瘤包括:肺癌、大腸癌、胰腺癌、其它消化道癌,及其它實體腫瘤。觀察的主要第標分別為:病人臨終前生存質量(Quality
of Life Near Death, QOD)及生存時間, 臨終前生存質量是通過對照看病人的家屬或護工的問卷調查得到的。 結果發現接受與不接受化療對生存時間無顯著影響,而未接受化療的病人的臨終前生存質量明顯高於接受化療的病人。 而未接受化療病人的生存質量優勢在排除了基線病情、腫瘤類型、年齡等因素影響後仍然存在。
但該研究最大的不足是沒有將病人隨即分組,因為這是倫理道德不允許的。另外研究人員也不可能控制治療的時間長短與藥物劑量。總之,該研究表明化療對晚期實
體腫瘤病人應當是“害”大於“利”。在DNA基因分析手段高度發達的今天,腫瘤治療越來越趨向於根據遺傳特徵的個體化治療,因此這一研究結果只能供您參
考。建議晚期腫瘤病人及家屬與醫生協商指定最佳治療方案。
科研論文出處:
Prigerson, H.G., et al., Chemotherapy Use, Performance Status,
and Quality of Life at the End of Life. JAMA Oncol,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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