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股市阻击战的报导,大吃一惊,总公司居然可以随意买卖下属公司的股票。这一次,当然是为了反击“境外空方势力”,但其它时候呢。这一次,以林左鸣先生为首的中航领导集团或许都是优秀的共产党员,坚定的爱国者。但是不那么优秀的共产党员,不那么坚定的爱国者,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干。“优秀”和“坚定”的法律定义又在哪儿?否则,凭什么你能干,我却不能。
类似的问题还可以问出许多。
假定某医药集团的某一下属公司有一新药已通过所有测试,包括规定的临床试验,现在只等药管局批准(即郑小鱼曾任局长的那个机构),也趁这一大好机会,凑集了“几十亿准备血拼”,中国的散户还有活路吗。
实际上,或许有人已经这么干过了。以后有了经验,就根本不用等什么“境外空方势力”了。浩瀚股市,哪天没有几支大涨大跌的股票。我想买了,就找几支大跌的股票,一口咬定是”境外空方势力”。哪天想卖了,就找几支大涨的股票为理由来“爱国”一下。以后轻车熟路了,连理由都不用,就象陈水扁老婆那样。
我们当然不必一切以美国或欧洲为准,但还是有些全世界通用的准则的。比如文革中红卫兵对“红灯停,绿灯开”大为恼火,红色应该勇往直前吗。直到撞了不少车,死了不少人,闹剧才算收场。
美国的上市公司要回购股票,是要报备证管局的,而且不是今天报备,明天就可以“爱国”的。你必须给出一个时间段(Window),回购只能在这一区段执行。有两点我不清楚。(1)时间段是公司自己定还是有明文规定;(2)能否赖账。由于“境外多方势力”,股票大涨,老子不买了。第二点的例子我从未听说过。公司能否卖股票,我不知道。如果有,我敢肯定也是有严格规定的。
这次“股市反击战”,林左鸣先生以身作则,以个人资金,买了2000股。个人买卖股票永远是可以的,但买卖本公司的股票,不同层级的员工,多少还有一定限制。对于一般老百姓,许多公司规定只要不买卖所谓“Derivative”即可,即不能买空卖空,以及买卖Option。对于一般的中层管理人员,一般是公布盈利前30天不许买卖。高层管理人员的限制会更多,但我不清楚。如有特殊情况,如新药上市前,规定会更严格。
实际上对于大股东,买卖股票都有很多限制。一般来说,只要拥有5%以上的股权,你买卖股票就必须报备。
现在看这次中航的“股市反击战”,或许是成功阻击了“境外空方势力”,但其直接和间接的后果,恐怕不是“爱国者”们希望看到的。
第一次波斯湾战争前,大家都在猜测开打的时间。事后,国防部旁边一家Pizza店老板说,他隔天晚上就知道了。平时晚餐时间,他只卖大约20个Pizza,那天晚上,他卖了大约60个。好在那时股市已关门,否则他凑集“几十亿准备血拼”,把军火公司的股票买断,就不用卖Pizza了。美国人显然也吸取了教训,第二次波斯湾战争,就没听到这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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