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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5的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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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ky mountain hi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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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梅協定》全! 有圖有人有證據! |
| | 1935年5月,已通過1933年簽訂的《塘沽停戰協定》將其侵略勢力滲透到華北的日本帝國主義,又向中國政府提出對華北統治權的無理要求。國民黨當局在
日本的淫威面前又一次屈服。1935年5月29日,華北軍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與日方代表開始秘密談判。1935年6月9日,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
治郎向何應欽提出備忘錄(日文為“覺書”),限三日答覆。何應欽經與日方秘密會商後,於7月6日正式復函梅津美治郎,表示對“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接受
日方要求。何梅往來的備忘錄和復函被稱為《何梅協定》。
目的
為了實現侵吞華北進而獨霸中國的既定國策,日本軍部與關東軍利用國民黨的不抵抗政策,着手全面實施分離華北,將華北變為“第二個滿洲國”。但由於準備不充
分,日本採取了以軍事力量為後盾,在經濟上加緊掠奪華北資源,在政治上製造分裂,策動華北五省(河北、山西、山東、察哈爾、綏遠)“防共自治運動”,通過
華北政權特殊化的方式,達到占有華北的目的。
1935年5月2日夜和3日凌晨,天津日租界漢奸報《國權》社長胡恩溥、《振報》社長白逾桓相繼被殺。日本指責此系國民黨所為,是排日行為,向國民政府北
平分會施加壓力。與此同時,1935年5月15日,在熱河南部活動的抗日義勇軍孫永勤部受到日本軍的追擊退入長城以南的“非武裝區”,5月20日,關東軍
越過長城,在與國民黨軍夾攻下消滅了這支抗日武裝。日本指責中方破壞《塘沽協定》,由日本天津駐軍參謀長酒井隆於5月29日向國民黨政府提出交涉。這就是
所謂“河北事件”。日本利用這一事件,在武力恫嚇下,強迫國民黨政府接受日本提出各種要求。國民黨政府概為應允。
但是,日本侵略者對國民黨當局的一再退讓和承諾並不滿足,逼使中方用文書形式答覆,以便作為憑據。1935年6月11日,日本方面將一份由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簽署的“備忘錄”送到北平軍分會,要求中國方面照抄一份,並由何應欽簽章後送交梅津美治郎。
歷史背景
《何梅協定》的簽訂人何應欽
《何梅協定》當事人梅津美治郎
在《塘沽協定》簽訂後,日軍又製造事端,想使整個華北“特殊化”。1935年5月2日晚,由日本陸軍特務機關資助的天津《國權報》社長胡恩溥在天津日本租
界內被刺身亡。1935年5月3日凌晨,另一個與日本有關係的天津《振報》社長兼偽“滿洲國中央通訊社”記者白逾桓亦在日租界內被刺殺。1935年5月
29日,已任華北駐屯軍參謀長的酒井隆放出話來,稱二人之死是國民黨藍衣社所為(日本戰敗後,酒井隆供認二人之死是其策劃的)。
1935年6月9日,酒井隆約見何應欽,就胡、白被殺事件,向何應欽遞交了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擬訂的“備忘錄”,要求國民政府憲兵第三團、軍
委會政訓處等撤出華北。以上機構都是蔣介石為加強對華北的控制而設,阻礙了日本使華北脫離國民政府而實行“自治”的陰謀,因此為日軍嫉恨。酒井隆還要求國
民黨中央軍撤出河北,並罷免對日本態度強硬的河北省主席于學忠。事關重大,何應欽忙向蔣介石報告,並在此後第13天,分4次與酒井隆當面交涉。1935年
6月10日,何應欽第4次與酒井隆面談協商此事時,酒井隆又使出流氓無賴的手段,他把鞋子脫掉,放到談判桌上,然後盤腿坐在椅子上,並不時地用佩刀敲打桌
子,要求何應欽按照日方擬訂的條約簽字。何應欽沒有應允,酒井隆竟大發脾氣,罵罵咧咧地出了門,沒走幾步,即解開褲帶,不避周圍眾人,當院小便起來,弄得
何應欽哭笑不得。
何應欽為避免日方的糾纏,於1935年6月13日回南京向國民政府匯報,經蔣介石授意,在與日方多次秘密會商後,何應欽於7月6日正式復函梅津美治郎,表示對“所提各事均承諾之”。何、梅二人往來的備忘錄和復函就是臭名昭著的《何梅協定》。
《何梅協定》簽訂
《何梅協定》簽訂後的照片合影
主要內容
《何梅協定》的主要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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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國民黨在河北及平津的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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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退駐河北的東北軍、中央軍和憲兵第三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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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換國民黨河北省主席及平津兩市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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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河北省的反日團體和反日活動等等。
這個協定實際上放棄了華北主權,為兩年後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埋下了更大的隱患。
《何梅協定》
協定全文 《何梅協定》全文如下:
﹝1﹞梅津致何應欽備忘錄﹝1935年6月9日﹞
一、中國方面對於日本軍曾經承認實行之事項如下:
﹝一﹞于學忠及張廷諤一派之罷免;
﹝二﹞蔣孝先、丁昌、曾擴情、何一飛之罷免;
﹝三﹞憲兵第三團之撤去;
﹝四﹞軍分會政治訓練處及北平軍事雜誌社之解散;
﹝五﹞日本方面所謂藍衣社、復興社等有害於中、日兩國國交之秘密機關之取締,並不容許其存在;
﹝六﹞河北省內一切黨部之撤退,勵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廢;
﹝七﹞第五十一軍撤退河北省外;
﹝八﹞第廿五師撤退河北省外,第廿五師學生訓練班之解散;
﹝九﹞中國內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關於以上諸項之實行,並承認下記附帶事項:
﹝一﹞與日本方面約定之事項,完全須在約定之期限內實行,更有使中、日關係不良之人員及機關,勿使重新進入。
﹝二﹞任命盛市等職員時,希望容納日本方面之希望選用,不使中、日關係或為不良之人物。
﹝三﹞關於約定事項之實施,日本方面採取監視及糾察之手段。
以上為備忘起見,特以筆記送達。
何應欽閣下:
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2﹞何應欽復函﹝1935年7月6日﹞
敬啟者,六月九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並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閣下
何應欽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影響
《何梅協定》
的主要影響是:取消國民黨在河北及平津的黨部;撤退駐河北的東北軍、中央軍和憲兵第三團;政府接二連三地與日本簽訂出賣主權的協定,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極大
義憤。張學良和楊虎城於1936年12月12日上午為西安事變向全國發出通電即說:“東北淪亡,時逾五載,國權凌夷、疆土日蹙,《淞滬協定》,屈辱於前,
《塘沽協定》、《何梅協定》,
繼之於後。凡屬國人,無不痛心。””何香凝義憤填膺,隨即派人把自己的一條舊裙子與續範亭的一副對聯裝進一個包裹送給蔣介石,她在裙子上題了一首詩並有落
款:“枉自稱男兒,甘受倭奴氣。不戰送山河,萬世同羞恥。吾儕婦女們,願赴沙場死。將我巾幗裳,換你征衣去!”這首詩憤怒地抨擊了蔣介石不抗日的賣國行
徑,並表示了自己願作巾幗英雄奔赴抗日前線的決心。包裹中附寄的續範亭的對聯為:“井底孤蛙小天小地自高自大,廁中怪石不中不正又臭又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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