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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賣房子看華裔群中的劣品
photo of Risa Yoshiki
最近把自住的房屋推出市場, 是鎮屋, 自從女兒自組家庭離開我們之後, 家裡衹有妻子和我住在這理, 后來妻子要幫小女兒照顧外孫后, 過去五年衹有本人獨自住在三房兩廳的鎮屋內, 一年多前為了幫助照顧外孫, 決定提早退休. 自己也住在小女兒家, 每星期回去自己的家三次, 主要是拿信箱里的信件和打掃房子, 雖然沒有人常住, 每個月的基本開銷也要一千加元, 其中一半是管理費, 外加電費, 煤氣, 電視, 電話等等雜項.
妻子常常催我把房子賣掉算了, 經過一年半的時間, 終於決定把房子推出市場. 經過地產經紀的精心打扮, 把我的房子變得美倫美奐, 第一天就有華裔經紀代客落柯化, 出價比叫價高, 又沒有條件, 是非常好的柯化 (Offer), 本人也非常滿意, 柯化的有效期到晚上十一點, 我的地產經紀在下午三點半通知我, 在一般情況下有充足的時間去完成交易. 首先我的房地產經紀的同居男友有個女兒, 也是地產經紀, 剛巧她有客在下午五點來看我的房子, 如果她的客出價高, 那麼一半的佣金由她男友的女兒賺去了, 基於私心, 她要求華裔經紀把有效期改為下一天的上午十一點. 時間押后了十二小時, 華裔經紀和他的客人都同意並在柯化上簽了名字. 而這個柯化在期限前是不可收回的. 英語叫做 irrevocable offer. 在晚上九點鐘的時候, 我的經紀通知我, 說華裔經紀和他的客人找到了別的房子, 要求把柯化作廢, 我的經紀自知不應要求改期限在先, 也就答應對方的要求. 本人當然很氣憤, 既然你不要, 也就算了, 如果身為賣家, 我一定要他負責並執行柯化, 買方也要賠償我的損失. 這個華裔經紀首先沒有法律精神, 也沒有遵守地產經紀的守則, 不論我的經紀是否有理要求改期限, 買方既然同意並在柯化上的新期限旁邊簽名作實, 衹有賣方才可以決定作廢與否, 華裔經紀不應贊同他的客人單方提出作廢.
兩天后, 有個華裔買家落柯化, 價格和第一份柯化一樣, 也是超過要求價, 但是有條件, 一是房屋檢查, 二是要審查鎮屋的現狀証明 (status certificate), 五天后買家完成並且滿意房屋檢查的結果, 而我也把現狀証明書交給了買方, 買方的華裔律師在期限前一天才審視現狀証明, 因為有二百多頁紙張, 相信她看也沒有看過, 就打電話去問鎮屋管理處的財務, 這一天找不到財務去答律師的問題, 我就打電話給我鎮屋的財務, 他是猶太人, 有自己的生意, 因為方便岳父母照顧小孩, 才買了我們的鎮屋, 他的房子在他岳父母的旁邊, 他也會講廣東話和廣東粗口, 他的父親以前在香港有生意, 所以他小時候在香港住了七年. 我們鎮屋的管理都是義工, 由鎮屋的業主擔任. 第二天, 財務打電話向我投訴, 說他接到買方律師的電話訊問, 他說一生人從來沒有遇到這麼蠢的律師, 她問他有幾條我的大門銷匙, 水費多少, 管理費包括些什麼, 這些問題和鎮屋的現狀証明沒有一點關係, 所以財務也發火了, 說她的問題一早就由經紀查明了, 她的其他問題在現狀証明裡寫得清清楚楚, 肯定這個律師沒有做好本份, 最後因為這愚蠢律師的行為, 已經超過了賣方給買方審察現狀証明的期限, 這個柯化也要作廢.
兩天後, 第二買家的父母來落柯化, 價格和他們兒子的一樣, 無條件, 因為他們的兒子己經做過了房屋檢查和鎮屋的現狀証明, 買方的經紀是印度裔的女人, 買方是華裔, 印裔經紀很坦白, 說明是第二位買家的父母出柯化, 我要求買方不能再用那個蠢貨律師, 她一口答應. 這個交易很順利. 后來在律師樓碰見買方的律師親自到我的律師樓送支票和接門匙, 他是印度裔的律師, 和那華裔蠢貨律師比較, 真是我們華裔的羞恥. 印度裔的律師的親力親為, 不由我不佩服.
千代一中
寫於 2015 年 7 月 30 日
注: 以上原創文章, 衹屬博主個人意見, 所述人物, 故事與觀點, 未經科學孝証, 如欲轉載, 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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