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aidatou的博客  
aidatou  
https://blog.creaders.net/u/7835/ > 复制 > 收藏本页
我的名片
aidatou
注册日期: 2013-08-16
访问总量: 147,042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加速主义”是一种试图
· ​加速主义的特点
· ​“加速主义”并非是中国
· ​加速主义未能完整地把握
· 加速主义的思想
· ​加速主义是一种政治与社
· ​“加速主义”对技术绝对
友好链接
分类目录
【加速主义】
· ​“加速主义”是一种试图
· ​加速主义的特点
· ​“加速主义”并非是中国
· ​加速主义未能完整地把握
· 加速主义的思想
· ​加速主义是一种政治与社
· ​“加速主义”对技术绝对
· 加速主义成为具有体系的学说
· 加速主义可以视为一个典型
· ​加速主义把马克思的“机
【aidatou】
· “3·14”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
· 八问浦志强
· 为恐怖分子张目的浦志强就该严惩
· 谷歌忙着删浦志强在靖国神社参拜
· 我来个八问浦志强
· 暗戰揭秘:誰是鋒銳律所和維權律
· 违法律师和死磕派律师的区别
·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等
· “死磕律师”的本质辨析
· 律师能与政治共舞吗?
存档目录
09/01/2021 - 09/30/2021
08/01/2021 - 08/31/2021
07/01/2021 - 07/31/2021
06/01/2021 - 06/30/2021
05/01/2021 - 05/31/2021
04/01/2021 - 04/30/2021
03/01/2021 - 03/31/2021
02/01/2021 - 02/28/2021
07/01/2016 - 07/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11/01/2015 - 11/30/2015
08/01/2015 - 08/31/2015
07/01/2015 - 07/31/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1/01/2014 - 11/30/2014
01/01/2014 - 01/31/2014
12/01/2013 - 12/31/2013
11/01/2013 - 11/30/2013
10/01/2013 - 10/31/2013
发表评论
作者:
用户名: 密码: 您还不是博客/论坛用户?现在就注册!
     
评论:
律师能与政治共舞吗?
   

由于法律、法制、法治三者都是国家政治的天然组成部分,故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在从事诉讼活动时,要想完全回避政治,即使是刻意去做也是不可能的。但古今中外,律师都不能误把政治作为主业,更不能把律师的司法工作者身份,以及律师所特有的“司法方便”,作为从事不当政治活动的招牌和工具。从历史到现实,各国或多或少都有错把政治当主业的律师,但最后往往都“玩火自焚”。

有人天生就有“玩政治”的“癖好”,律师队伍中有这样的人也在所难免。可即便有哪位律师对玩政治上了“瘾”,你尽可通过正当渠道和正当方式,向国家向政府向公检法司建言献策提意见。只能如此——皆因头上有《律师法》罩着,《律师法》之上又有国家《宪法》罩着。律师又是社会上最懂法且最该守法的那部分人之一,怎么能知法犯法呢?至于挑战正处于百业振兴、充满期望的国家背后的制度、道路和理论,甚至挑战《宪法》本身,恐怕更是失却了律师的职业素养与精神。

坦率地说,在今日中国,对律师队伍的社会评价实在不够高,同时,律师阶层的收入水准位居社会的中上层。尽管律师阶层内部也有贫富差距,但整个阶层早已步入小康社会乃不争事实。自从律师与编制剥离后,司法部先后颁行过数个版本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但政府的收费标准从来就没有得到过较真执行。现实中,诉讼费之高、收费之乱,弄得一般人不敢轻易打官司,以至于国家不得已对低收入人群实施财政出钱的“律师服务司法救助”制度。本短文不想讨论律师收费是否该由政府管起来,但有必要坦陈三条:

其一,它至少说明打不起官司是个需要重视的社会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衬出律师阶层已总体过上了好日子;

其二,再次证明政府对律师队伍真的很爱护,以至于许多人长期指斥政府对律师的监管不足、迁就,乃至“纵容姑息”;

其三,纵然公检法司尤其是基层的公检法司中的某些公职人员,对律师正常办案不予配合乃至故意为难,但从总体看,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是这个国家在前进过程中正在不断予以解决的。有意见可以提,但解决问题需要时间,律师们当有耐心,更要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

往大处说,类似周世锋等“维权律师”这种“闹”法,而且还“闹”上了“瘾”,并与西方敌对势力“瓜田李下”说不清,有多少人能像现在的政府那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下去?

形势在变,法治大环境亦在变。律师作为这个社会上最聪明因而最该讲务实的群体之一,周世锋等“自作孽”的教训理该汲取。放着好日子不过,非得自砸“金饭碗”,虽说换来了西方敌对势力几声廉价的同情,可那管用么?看清了这一条,就应该与代表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建设性力量融为一体,做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而不是走向反面。

最后,提醒某些仍然“不安分”的律师,周世锋团伙犯罪重案系公安部直接组织督办,这反映出高层对此类犯罪的鲜明态度;对于社会而言,这次的反应也表明风向正在改变;如前所述,律师群体内,类似周世锋这样的也为大部分同行所轻视。因此,个别律师理当清醒体察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