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孽 百姓遭殃
《中國網絡民評官百人團》石三生
九州評論·之四百七十九
每當看到滿大街的24字中的“法治”時,心裡就如同火燒水煮一般。說與政府同樣吃着一鍋財政飯的法院,會胳膊肘朝外拐。現時的我覺得無異於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只是個天方夜譚罷了。
我與濰坊市政府及一干衙役的官司原本很簡單,連山東高院都終審認定了政府違法。問題為什麼至今還得不到解決呢?政府貪贓枉法將我的土地過戶到了別人名下。難道不應該由政府再恢復我的財產嗎?明明是政府與案外人合謀偽造了《土地轉讓合同》才造成的這一切,到頭來怎麼要我這個受害者來承擔呢?
那案外人當年自己就說他是給房管局局長送了四萬塊錢,才辦下來的房產證。這還有假?不受賄,房管局憑什麼在2007年才受讓的土地上,仍是確權出了2001年就自建的房屋?不是鬼推磨,人世間當真會有如此乾坤倒轉的奇蹟發生嗎?
國土局不受賄,憑什麼撇開原始合同,只是按約是原合同交易額的三分之一的估價,另行偽造了一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說出具《土地估價報告》的山東省國土廳下屬的評估公司眼瞎,看不見土地上的建築物也就罷了。為什麼近在咫尺的濰坊國土局也看不到?果然不是偽造材料,果然到過現場做過地籍勘測,就算是得了失憶症,一到現場,也會發現上千平方米的建築物吧?
再說了,果然沒有受賄。為什麼要替案外人作證,證明是我親自到現場辦理的轉讓手續呢?人家案外人都承認我沒有到場了。國土局還如此顛倒黑白、信口雌黃,真的是心裡沒有鬼嗎?
說到底,就算政府沒有受賄,可幫助案外人隱瞞實際交易額,以達到偷漏國家契稅的行徑也是黨章國法所不容的吧?
毋庸置疑:如果政府沒有在其中倒轉乾坤、貪贓枉法,如果政府沒有作孽,我與案外人的糾紛會無法解決嗎?
歸根結底,不就是因為政府偽造了《土地估價報告》、合謀偽造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才造成的這一切嗎?
中紀委,中南海,偉大的中共啊,請你們告訴我:這個社會到底還有沒有天理、王法?
【石三生 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 1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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