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案件了尤未了
余不潔
正當人們在不斷猜測和議論周永康案件如何審判的時侯,官方突然宣布此案已經正式結案,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這個結果和一些人的預期有一定落差。其原因,一方面是基於周永康驚人犯罪事實的傳聞,特別是天量的家產以及“叛徒”之說;另一方面,實際上是對習近平和王岐山他們的鐵腕和意志的幻想。
坦白地講,對於類似周永康這樣的人,判無期與判10年並無本質上的不同。對他們而言,只有有罪和無罪的區別與死刑和活刑的區別,如果被判坐班房,最後無非都是保外就醫,不會真在裡邊呆多久。但是,判死緩則比較特殊。如果當局不想殺掉此人,這個判決實際上等於無期徒刑,從以往的情況看,如此判決實際上是給當局一個台階,維護當局的權威。但是,無期徒刑在特殊時期對於敵方則具有特殊的威懾效果,而無期徒刑相對則不具備這樣的威懾力。說句白話,如果判死緩,那麼,至少在兩年以內,周永康和他的同黨都要時刻提心弔膽,謹小慎微。因為,頭上的劍隨時可能掉下來,要了他的命。如此,主動權自然牢牢地掌握在當局的手中,至少可以有助於順利完成19大的布局。
既然如此,那為什麼不判周永康死緩?倘若如是,豈不是可以維護當局鐵面無私、意志堅定的形象,同時也讓其他落馬的高官,至少讓薄熙來之流心服口服一點。況且,參照黨的歷史,毛澤東可以輕罪重處,不由分說便將兩個挪用萬把塊錢的高官處死;江澤民也可一意孤行把受賄4100萬的成克傑幹掉,為何習近平卻不得不忍住殺機,放天下巨貪周永康一馬?關於周永康受賄罪的量刑,天津法院認為,“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看了這樣的判詞,真讓人哭笑不得,不知道這是當局安慰自己還是忽悠百姓。
尤其奇怪的是,這樣引起世界關注的大案竟然秘密審問、秘密判決,而所謂原因無疑是涉及黨和國家機密。既然如此,那就該重處吧。誰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但未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故而僅僅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不知道是哪個才子竟然撰出如此有趣的說法,着實令人噴飯。想不久前,著名記者高瑜好像只泄露了個7不講,便被判了7年。這麼看來,周永康的所謂泄密,不過是芝麻綠豆點的小事,完全不值得一提。至少從刑罰上看,不起絲毫作用,絕對可以忽略。所以,起訴這個泄密罪,好像就是為了給秘密審判找個理由而已。
新華社報道“對周永康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符合事實、於法有據的辯解和辯護意見,法庭均予以採納。”由此對比薄熙來案件的審判過程,薄的自辯意見以及律師的辯護意見幾乎都被拒絕,套用范偉的一句名言,我就納悶了,同樣是黨的法院,做事的差距怎麼咋就這麼大呢?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輕判甚至是討好周永康所釋放的信號,可能會讓相互敵對的陣營內部做出不同的解讀。理想的狀態可能是出現某些人所期待的緩和局面,即雙方都做出良性反應;而最糟糕的估計是適得其反,它有可能摧毀當局的追隨者對當局的信任,同時又消除了挑戰者對當局的敬畏。如此一來,此後的日子出現重大變故的幾率就增加了。顯然,從低壓向高壓強推,可能有風險,而從高壓突然轉向低壓,風險可能會更大。這一點,此前王岐山可能已經領悟了,只不過他考慮的可能是針對社會的壓力不能輕易放鬆。其實,官場的情況何嘗不是如此。久在官場上浸淫的那些人,只知道無毒不丈夫,並不會相信什麼仁義道德和協商妥協。那些兔死狐悲的朋輩一定認為,這次饒過周絕非當局的本意,而是不得已的讓步。非不欲殺也,實不能也。倘若真是如此,一旦氣候有變,那未來的結局便不可預料了。由此看來,好戲還在後頭。
註:由於我的博客“不潔之人”前些天突然無法進入,只得暫時借用這個博客轉發。謝謝! 余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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