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案件了尤未了
余不洁
正当人们在不断猜测和议论周永康案件如何审判的时侯,官方突然宣布此案已经正式结案,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个结果和一些人的预期有一定落差。其原因,一方面是基于周永康惊人犯罪事实的传闻,特别是天量的家产以及“叛徒”之说;另一方面,实际上是对习近平和王岐山他们的铁腕和意志的幻想。
坦白地讲,对于类似周永康这样的人,判无期与判10年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对他们而言,只有有罪和无罪的区别与死刑和活刑的区别,如果被判坐班房,最后无非都是保外就医,不会真在里边呆多久。但是,判死缓则比较特殊。如果当局不想杀掉此人,这个判决实际上等于无期徒刑,从以往的情况看,如此判决实际上是给当局一个台阶,维护当局的权威。但是,无期徒刑在特殊时期对于敌方则具有特殊的威慑效果,而无期徒刑相对则不具备这样的威慑力。说句白话,如果判死缓,那么,至少在两年以内,周永康和他的同党都要时刻提心吊胆,谨小慎微。因为,头上的剑随时可能掉下来,要了他的命。如此,主动权自然牢牢地掌握在当局的手中,至少可以有助于顺利完成19大的布局。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判周永康死缓?倘若如是,岂不是可以维护当局铁面无私、意志坚定的形象,同时也让其他落马的高官,至少让薄熙来之流心服口服一点。况且,参照党的历史,毛泽东可以轻罪重处,不由分说便将两个挪用万把块钱的高官处死;江泽民也可一意孤行把受贿4100万的成克杰干掉,为何习近平却不得不忍住杀机,放天下巨贪周永康一马?关于周永康受贿罪的量刑,天津法院认为,“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看了这样的判词,真让人哭笑不得,不知道这是当局安慰自己还是忽悠百姓。
尤其奇怪的是,这样引起世界关注的大案竟然秘密审问、秘密判决,而所谓原因无疑是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既然如此,那就该重处吧。谁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故而仅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不知道是哪个才子竟然撰出如此有趣的说法,着实令人喷饭。想不久前,著名记者高瑜好像只泄露了个7不讲,便被判了7年。这么看来,周永康的所谓泄密,不过是芝麻绿豆点的小事,完全不值得一提。至少从刑罚上看,不起丝毫作用,绝对可以忽略。所以,起诉这个泄密罪,好像就是为了给秘密审判找个理由而已。
新华社报道“对周永康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由此对比薄熙来案件的审判过程,薄的自辩意见以及律师的辩护意见几乎都被拒绝,套用范伟的一句名言,我就纳闷了,同样是党的法院,做事的差距怎么咋就这么大呢?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轻判甚至是讨好周永康所释放的信号,可能会让相互敌对的阵营内部做出不同的解读。理想的状态可能是出现某些人所期待的缓和局面,即双方都做出良性反应;而最糟糕的估计是适得其反,它有可能摧毁当局的追随者对当局的信任,同时又消除了挑战者对当局的敬畏。如此一来,此后的日子出现重大变故的几率就增加了。显然,从低压向高压强推,可能有风险,而从高压突然转向低压,风险可能会更大。这一点,此前王岐山可能已经领悟了,只不过他考虑的可能是针对社会的压力不能轻易放松。其实,官场的情况何尝不是如此。久在官场上浸淫的那些人,只知道无毒不丈夫,并不会相信什么仁义道德和协商妥协。那些兔死狐悲的朋辈一定认为,这次饶过周绝非当局的本意,而是不得已的让步。非不欲杀也,实不能也。倘若真是如此,一旦气候有变,那未来的结局便不可预料了。由此看来,好戏还在后头。
注:由于我的博客“不洁之人”前些天突然无法进入,只得暂时借用这个博客转发。谢谢! 余不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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