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報大人
轉自:好報 (ID:haobaonet)
插畫:美國攝影師Aaron Draper
編輯:慈懷讀書會(ID:cihuai_dushuhui)
為什麼一個打定主意無所事事一生的青年
一直年來一直被這個世界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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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意義
壹
英國小說家、劇作家毛姆在70歲高齡之際、早已攀至人生高峰之後、即將永久性封筆之前,寫作了一部小說《刀鋒》,出版之後旋即引起世界性轟動。
這部小說探討的主題是:人究竟為什麼而活。
它講的是一位20歲出頭的美國青年拉里,傻逼一樣地放棄了個人的大好發展前途,連工作都不要,連不理解他人生選擇的女朋友都說分就分(儘管他其實很愛她),連所有能幫他步入人生發展快車道的高端人脈都一概不鳥,連處於熱火朝天的上升發展之中、全民創富激情澎湃的美國家鄉也說離開就離開,一個人孤獨地跑到巴黎去尋清淨,終日埋首於書卷之中,繼而開啟了流浪世界的生活模式。在所有認識他的人的不理解與白眼當中,他毅然走上自己心中選定的人生道路,與世俗名利訣別,留給大家一個瀟灑的背影。
他選擇的人生道路,在任何一個務實的人看來,根本不叫人生道路。他選擇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他選擇“尋找上帝”,或者說他想要找到哲學家們思考了幾千年的命題——人生終極意義——的真正答案。
他面對種種難以攻克的硬道理:
人總要講道理。一個人總得工作。這是一個做人的問題。
人應當賺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你的一生顯然應當放在這上面。
我們正在開啟一個新的時代,這將使過去時代的成就看上去就像幾個小錢一樣。年輕人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好的發展機會。
你可能在追求一種虛無飄渺的理想——就像天文學家在尋找一顆只有數學計算說明其存在的星體一樣。
這些發自親人和朋友的勸告,開示,如一道道傳統智慧的閃電,是穩健而保險的幸福人生的基本方針。
然而,有個卵用。他認為他心中的目標跟別人賺錢的目標相比絲毫不顯得低劣,對他來說,他的目標更重要,對他更有意義。
他着了魔一般地,不走大家都看得到的康莊大道,只顧自己一頭扎進蒼茫黑夜中泥濘的小路上。
如果說有什麼誘因,那就是他在戰爭期間作為空軍飛行員在參戰時,眼見着自己的戰友慘死在眼前。從活生生的生命到一具毫無生機的破爛肉體,毫無過渡。這令他開始執著起一個問題——生命的存在到底有何意義。這問題令他夜不成寐地想要探尋答案,竟成為他一生的探索主題。
這自然令他成為一個不合時宜、脫離現實的怪物。
這麼一個古怪的主角,這麼一個有趣的主題,以及接下來的故事情節,使得這本小說成為關於人生的經典。本書問世至今已近80年,然而身處今天的中國讀它,你絲毫感覺不到它的陳舊,反而有很強烈的代入感。今天的中國太像80年前書中所描述到的美國。在震耳欲聾的“賺錢才能幸福、贏代表着一切”的價值喧囂之中,多少困惑的心靈,只能獨自黯然,而不能表達自己的困惑,否則,顯得跟傻逼一樣。
一位受益於這本書、如今頗有成就的網絡作家表示,當年自己困惑得寫不出一個文字來的時候,是這本書救了自己,她從這本書中看到,自己並不是孤獨的。還有一位我認識的青年,也是在看了這本書之後,鼓起了勇氣,踏出了蝸居很久的溫暖卻乏味的家,選擇到大理、西藏等地行走。這一出走行動在多大程度上改變他以後的人生我不好說,但僅從目前他行走中所記錄的文字來看,他的視野的確得到了大大的開闊。
貳
如果說毛姆的這本書只是單純地鼓吹像拉里這樣地活着,那未免太過膚淺。
拉里的人生其實是一面鏡子,映照出現代人生活的困境。他們像籠子裡的獸,被“現代化觀念”緊緊地束縛着,他們追求所謂幸福,就像猴子在打撈水中的月亮。
在這本書裡,拉里一個人就是一支軍隊,他之外的那些人,反對他、試圖點醒他的那些人,則是另外一支方向相反的浩浩蕩蕩的大軍。他們賺錢,他們發展,他們享受現代文明創造的一切物質條件,他們享受着受到尊敬的生活,他們讓自己的欲望儘量得到滿足……他們以為這樣就是幸福的人生,但是,卻總有種種缺陷,在影響着他們獲得幸福,他們的靈魂在貌似穩定和進步的生活當中,卻總有一種不安,體現到他們的身上,總是少不了各種怒氣和怨氣,或者無可奈何之氣。
這本書中的艾略特(拉里的女朋友伊莎貝爾的舅舅),是一個聰明而世故的美國商人,以善於經營人脈之術見長,並喜歡巴黎上流社會裡一切與品位有關的東西。他在商界的發家得益於自己的人脈經營,在賺得盆滿缽滿之後,他開始覺得僅僅做一個商人是庸俗的,他更樂於成為一個社會賢達和社交圈裡閃耀的明星。他以獵取他人的尊重為人生最大目標和生命最大樂趣。他很享受提攜後輩時那居高臨下的賜予感,也享受和歐洲各國王室貴族打成一片時所擁有的體面感覺。他喜歡在一切體面的人那裡有一個好的印象和口碑。他喜歡活在別人心中。
相應地,他所面臨的困惑是,總有一些不知感恩的人,總有一些粗俗的後輩,甚至越到人生的暮年,他越發現,他在人們心中的魅力正在流失,因為他的利用價值漸漸失去,人們不斷組織新的社交聚會,卻開始遺忘他,或故意忽略他。
乃至在他臨終之際,還為一位歐洲皇族成員組織的大型宴會沒有邀請他而耿耿於懷,在人生這樣淒涼的晚景之中,他含恨離開人世。
可見,把活在他人心中作為努力目標的幸福感,只是鏡花水月。
拉里的女朋友伊莎貝爾,則是心懷主流智慧一心想要過上“體面”生活的女性。在拉里跟她就人生道路問題攤牌後,她發現,自己沒辦法跟拉里一起生活,因為她熱愛各種熱鬧的事物,熱愛宴會,熱愛社交生活,熱愛美好的衣服和食物,熱愛在人前閃耀,體驗自己的存在感。與拉里一起過苦行僧一般的生活,在她是不可想象的。後來她忍痛選擇與拉里分手,嫁給了有為青年格雷。她終於過上了物質上有保障的生活。當然,隨着經濟危機的大爆發,她與格雷婚後的生活也一旦陷入困境,但在人生低谷中度過了幾年之後,她繼承了來自舅舅艾略特的大筆財產,生活大大改善了,她終於躋身“上流生活”。
她努力過着社會主流價值觀所推崇的標準的上流社會生活,一切看起來都很美好,她住着繼承來的極其體面闊氣的市中心大宅,出則坐豪車,妝容精緻,身着時尚講究的服裝,以不惜一切的決心保持着優美的體型,在步入中年之際,她甚至比青年時代更加美麗,散發出更強烈的女性魅力,她對孩子進行合乎上流社會的禮儀教化,孩子們很聽話……她的生活看起來簡直完美無缺。
但是她的內心始終有個洞。這個洞在後來重新見到拉里後,終於顯現了出來。雖然她年輕時出於理性上的選擇和實屬無奈而放棄了拉里,但內心從來不甘。隨着她成熟起來,她更加敢於直面自己的內心,她承認自己是一個情慾很強的女人,同時,她為沒有占有過拉里的身體和心靈而感覺到缺失。因此中年之際她嘗試與拉里偷歡,卻遭到了禮貌的拒絕。
這種想占有而不得的怒火,雖然因為她做人的涵養而沒有表現出來,卻深藏在內心,致使她後來隱秘地設計,間接地殺死了拉里準備迎娶的一位可憐女人。
伊莎貝爾的生活標準得像是上流社會生活的樣板間一樣,唯獨缺乏自己的靈魂。而她內心未能滿足的超強的占有欲,像文火一樣煎熬着她的靈魂,使她的幸福生活,徒有其表。
多少現代人,上演着艾略特式的悲劇,過着與伊莎貝爾相似的表里不一的生活。
至於書中其他人物命運隨無常而沉浮的生活,在這裡就不一一贅述。
鏡子中這些受煎熬的靈魂所燭照出的一個真理是:遠離精神追求,即使再瘋狂再投入,生活都不過是一場缺乏靈魂參與的表演和周旋,這種生活在很多個局部細節上,可以看起來很美,或令人感受到一時的快感,但長久而言,這樣的人生卻難免蹈入虛空,並隨着人生終極大限的臨近,而越發恐慌。
叄
下面我們還是要分析一下拉里。
他的人生看起來完全是一場苦行——他本來完全不必如此受苦的。但是他樂在其中。他始終在尋找。起初,他通過書本去尋找。讀書本來就是他青年時代的一大樂趣,自我放逐到了巴黎之後,他更是像別人上班那樣地、每天花上十幾個小時涉獵各種書籍,尋找“上帝的足跡”。
他在巴黎呆了四年,讀了許多書,他收穫了知識上的巨大快樂,他甚至認為,人的快樂之根本來源於知識上的通透,而不是物質。
我對於人可以通過知識達到最高現實這種想法感到非常滿意。
但是他並沒有從書本中尋找到上帝。加之埋首書本太久,他需要體力勞動(既能體驗讓身體勞動起來的肉體緊張感,也能賺到最簡單生活所需的花費),和一場遠行。因此他從巴黎動身又繼續流浪,到了德國、到了遠東,他在煤礦里打過工,給德國的農場主幹過農活,還在一家修道院裡管理過一段時間的圖書館,並在那裡閱讀、靜修。一路上,他遇到各種有趣的人,與他們交流,其中也不乏高人,正是來自一些高人的啟發和幫助,使他從人生的一個站點,流浪到人生的下一個站點。他對兩性關係沒有強烈的需求,但也不排斥一些隨時的歡樂,他甚至會迎合來自女性的一些需求,與她們做愛,但並不帶很深的感情,而是抱着隨遇而安的態度。這並不表示他會為了情慾去接近或占有一個女人。在情慾方面,他一直保持着不積極的態度。他的興趣在於擁有最簡單的生活,並在精神上進行最大限度的探索。
在尋找上帝方面最有成就的經歷是他的印度之行。他在印度生活和修行了好幾年。在那裡,他遇到了一位瑜伽大師,一位他一眼望去就在內心建立了深深信賴感的“真正的聖人”,並在他的修行場所駐紮下來,修行了幾個月。他受到這位瑜伽大師的教育指點頗深。但他在精神上最大的收穫卻並不是師從瑜珈大師——瑜伽大師的教育也許是一個很好的鋪墊——而是在那之後,他在一座山峰的一間小屋隱居期間。
有一天我半夜就從小屋出來,爬到峰頂看日出。當破曉之際山峰上的壯麗景色展現在我面前時,世界的美令我陶醉了。我從來沒有感到過這樣的快意。這樣超然物外的歡樂。一種古怪的感覺,一種震顫,從腳下起一直升到頭頂,人好像突然擺脫身體,像純精靈一樣分享着一種我從來沒有意想到的快感。我感到超越人性的知識掌握着我。使得過去一切我認為混亂的變得澄清了,一切使我迷惑不解的都有了解釋。我快樂得痛苦起來,掙扎着想擺脫這狀態,因為我覺得繼續這樣下去,我會死掉。然而,我是那樣陶醉,寧可死去也不願放棄這種歡樂。沒有言語可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幸福心情。等我恢復到原來的自己時,人變得精疲力盡,而且在發抖,我睡着了,我醒來時,走回小屋,我感到自己是那樣的輕快,好像腳不沾地一樣。
那種極端的真實感,那種他與“絕對”合為一體的感覺,是他人生當中最強烈的巔峰體驗。在那之前,他只在當空軍飛行員時曾經有過類似的體驗:
我在天上,飛得高高的,自己成了某種偉大而美麗的東西的一部分,不知道為什麼,到了兩千英尺以上,反而不再像先前那樣感覺是孤零零的一個人,而是有所屬了。當飛到雲層以上,看見那些雲像大群綿羊似的在我腳下,我的感受,就像是和無限合為一體了。
結束峰頂的隱居生活之後,他便告別了在印度的師父,返回了美國。那一刻陶醉時抓住他的那種濃郁的寧靜、歡樂和安泰感,自此之後,長留在他的心間。他感到,什麼都不能再傷害他自己了。他感覺,他願意接受形形色色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樣憂傷痛苦,他覺得只有生生不息,一個生命接一個生命,才能滿足他的企求,他的活力,他的好奇心。
我要生活在這世界上,愛這世界上的一切,不是為它們本身,而是為了它們裡面的無限。
習慣了日常生活並且將看得見、摸得着的東西當作幸福的你,也許覺得拉里的這些生活都是空的。但是,如果,以真正的“幸福感”作為衡量標準,你可曾擁有他那種靈魂出竅的極樂感受,並在內心裡體會到深刻的寧靜?
肆
人們普遍地越活越焦慮,艾略特臨終之際最為焦慮,伊莎貝爾在她那女神的外表之下,有一個因焦慮而猙獰的真實面孔。而拉里,則越活越放鬆。
這本書之中,拉里從20歲出頭開始流浪世界,尋找人生意義,到40多歲從印度歸來,重新參與到原來的生活,他始終保持着一種超脫、寧靜的氣質。他是一個似乎永遠知道自己的身體與靈魂安放在何處的人,隨着年齡和閱歷的增加,這種發自內在的寧靜,以及由此散發出的魅力,越發引人關注。他可以用從印度學來的近似於巫術的簡單動作,幫人治好久治難愈的頭疼病,卻不覺得這有什麼了不起,毫不引以為傲,而像是信手拈來的小把戲,他那無欲無求卻又熱情提供幫助的性格特點,讓人感覺到他滿身蘊藏着一種無形的力量,更讓常規生存的人感覺出自身的無奈和無力。
以他的學識,他本可以寫出煌煌大著,揚名立萬,他確實也動手寫書了,卻只是撰寫自己感興趣的話題,他也結集印刷,卻僅幾百冊,寄給親近的朋友收藏閱讀。
在回到美國之後,被問起今後有何打算,他說:他將把自己從一位親戚那裡繼承得到的一筆財產散發給需要它的人,然後把整個美國去逛一遍,然後,用省下的最後一點錢,去買輛出租車來開。
我不需要錢,錢對你來說意味着自由,對我來說意味着束縛。
開出租車,當都市裡的隱士,正符合他無欲無求的人生態度。
伊莎貝爾到死也理解不了拉里的人生。她懂得各種實用目標的價值,可她總也理解不了的是——
世界上還有什麼比“學會生活得最好”更實用的嗎?
當然,作為一名小說家,毛姆也不忘告誡各位讀者,不要輕易地模仿他所創造的這個主人公。因為——
當你決定離開常規行事時,這是一種賭博,許多人被點了名,但是,當選的人寥寥無幾。
不過拉里又是那麼地貼近我們的生活,說不定在你的身邊,就有某一位比較深沉的朋友,他就是你身邊的拉里,他充實而豐富的內在,他對生活的曠達態度,他對生命本質的參悟,他發自內在的對世界的好奇和對生活的熱情,只不過是你無緣去了解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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