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爬了一下微信楼,看到群友在群里倡议签名的事,是关于华裔科学家陈霞芬、著名学者郗小星被美国政府当成间谍逮捕,后又因缺乏有效证据,被当局无罪释放的事件。这几天,被华人的微信群和各大网站,转了好多天,并号召华人们向白宫签名请愿。 关于这件事,在下始终不敢发表什么意见。一是,不太了解美国的司法程序;二是,好几年前,受辛普森杀妻案的影响(兴趣者可古摆,会让你对美国的办案,有所了解);三是,在下也曾亲自见识过,美国警察办案的不负责和不认真(那可算是大案)。当然,还有很多关于华人,自身风俗人文的原因。故鉴于以上种种,加之又是局外人,就更不敢信口雌黄了。 但最近几天,看到这件事,在被华人们,尤其是在“被歧视”的宣扬下,个个义愤填鹰,势头也是愈演愈烈;感觉此事给当事人和华人名声所造成的伤害和负面影响,已经很大了。俗话说: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所以,在下认为,这本来就算一件丑事,不要再张扬了,而且,我所知道的请愿签名,效果也不是很好。美国因各种原因所倡导的签名请愿、集会、游行已不计其数,君不见,各大网站,几乎每隔段时间,就会曝出一例。
记忆最深的,有一个吸毒并不务正业,并有过多次偷盗、打架行为的人,后被警察处理,其母亲和族人,便以“好孩子”的称号,到处宣扬,并四处集会、请愿,游行,感觉只要是自己不爽,即可请愿集会,写标语,扬标识,四处宣扬自己所得到的不公和不平。但这些所谓的不公和不平事件里面,有谁去真正了解过当事人和其环境,以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连这样一个不务正业,即吸毒又偷盗,都能冠名以“好孩子”,并召集来族人众人,去请愿集会和游行,而且各个媒体还争相大肆报道和宣扬,感觉现在在@国,真有黑白颠倒,好坏混淆,搞不清美丑善恶了。同时也对某个族群,无形中产生了一种“特别看法”和“成见”。 我说这些,不是想来否定二位华裔人士被不公对待的事实,相反,我绝对相信TA们,也是某种“特别看法”或者“成见”的受害者。但我们想过没有,这些“特别看法”和“成见”是如何形成的,俗话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尤其是华人,当你身在拥有众多不同族裔的@国,你的言行举止,不仅仅代表的是你个人的形象,在众多的异族眼里,你更多的将是代表整个华裔的形象。你光明磊落,华裔形象就光明磊落;你丑恶无耻,华裔形象就丑恶无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反省自己,也看看自己周围的亲友、朋友、熟人,想想自己和这些族人,有没有做过一些丑恶无耻的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在下就奉劝诸位,签名请愿前,先端正自己,做好你自己,否则,你的请愿签名,同那个“好孩子”的请愿,没什么区别,除了增加更大的负面影响,及“成见”外,是不会真正得到多少同情的,包括人心;然后随着时间的淡忘,而不了了之,生活仍然照旧,该怎样还是怎样,没什么改观。因为人文习惯,包括成见和风气,一旦形成,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这次华人对签名请愿的冷漠,我想也有这个原因。 鉴于美国媒体的某些做法,尤其是这些媒体在抓华人间谍时,四处宣扬,弄的人尽皆知,但当无罪释放后,却又都哑然失声,这给当事人,尤其是华人的名声,都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所以,如果我们一定要来宣扬,或一定要做点事的话,我们能否换一种思维方式,请愿签名无用的,还记的那个朱令事件的签名吗,在得到十几万签名后,还不是@@了之。 所以,我们不妨这样来做:我们来举办一些活动和游行,用来宣扬司法公正,宣扬美国警察,在这次办案中的尽职尽责;赞扬和歌颂,美国司法当局,所给予当事人的一个公平、公正,并无罪释放的判决!并宣扬和倡导华夏文化中一些优秀的价值观,例如感恩、尽职负责,遵守规则等等等等,并用中英文,把祂们做成锦旗!敲锣打鼓地游行一下。 再组织和动员华人和华人舞队,举办一些类似的义演和捐款活动,然后捐给当事人,好用来请律师,来起诉相关具体渎职者和具体犯错者(得到当事人同意),并希望得到相应的损失赔偿,只有这样,才会真正帮到当事人讨来公平;也才真正为华人的名声平了反,尤其还正面、积极地宣扬了正义、公平,以及诸多优秀的华人价值观,相信这种活动和造势,也为我们华人,在以后的生活中,获得了人心和祝福,而不是更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这些游行和活动,若再引起或得到美国当地媒体的回应和报道,就更是具有额外的效果了。 以上只是在下,也许属痴言妄语的一点建议,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也许有点不知天高地厚,只希望自己能抛砖引玉,能引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来为同胞所受的委屈,为华人在美国所受的不公平对待,寻找到一个万全的解决方法。 (谢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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