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把《人民日報》都氣炸了。俺終於看到我們的黨發怒,並且信誓旦旦向人民表決心了。而且,這決心表的不同尋常,非常令人振奮:
人民日報:周永康都查了,天津爆炸也照樣
人民日報8月17日的“人民時評”欄目刊文指出,面對這場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中央的態度是明確而堅決的,嚴查嚴辦是確定無疑的。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這樣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開處理,還有什麼必要對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隱瞞?又怎麼可能“官官相護”?想明白這一點,就會知道有些疑慮是多麼沒有根據、沒有必要。
說得好,俺點讚!不過後面的囉嗦話都沒必要了。什麼不要有負面聯想猜想之類。俺就沒有任何負面聯想猜想,一個心眼兒信任黨中央!俺只要黨中央立即調查落實回答這樣幾個問題就夠了。
第一, 這家高危易爆易燃劇毒品倉庫,周圍一公里之內是否有居民樓?不要說有千家萬戶的居民樓,只要有一棟住一百人的,能夠證實或者否認就夠了。
第二, 有人說國家法律明文規定,任何易燃易爆劇毒品倉庫與工廠,必須離居民區至少一公里遠。 確實有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第三, 這樣的倉庫或者工廠,以及在這樣的倉庫工廠附近的樓盤開發項目,最低與最終審批機構是哪家?這個機構的最終簽名蓋章的負責人是否有名有姓?是否存檔保存?審批天津這家倉庫或者附近開發樓盤的機構的具體與最高負責人是誰?這個人有沒有刑事責任?究竟是要中紀委立即把此人雙規還是要網民人肉搜索?如果神通廣大的中紀委和中國網民,都無法搜索找到此肉人,請問如何要人們發揮正能量,拒絕負面猜想?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生產運輸與存放,不但陳永貴都知道危險,張鐵生恐怕也知道,無論安全措施如何到位,他們不能把全家都住在那隔壁,壘個金窩給他也不會住進去。因為誰也沒法防萬一。但是誰都可以防範的是,不要把成千上萬的居民安置在那個火藥桶隔壁居住,哪怕全部是右派分子反革命,也沒必要讓他們住得離這樣的倉庫那麼近。這是很難做到的嗎?
這和那部德國影片《朗讀者》講述的故事類似。一棟關押要送往毒氣室的猶太人的房子着火了,門沒有上鎖。猶太人願意被燒死在裡面是他們的選擇。漢娜這個看守自己如果選擇逃生,希特勒也怪罪不到她。可是漢娜這個法西斯職業看守,不顧自己性命,首先跑去把那棟着火的房子上鎖,讓那些猶太人一個不剩全部活活燒死在裡面。這位漢娜小姐沒文化,其實也沒有什麼對猶太人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她只是職業習慣盡忠職守而已。估計審批這座倉儲與樓盤開發的主任,也和居民區成千上萬人沒有什麼特別的階級仇恨。他/她也不過是職業習慣而已——什麼高危爆炸,什麼安全隔離距離,都沒有哪位直接首長的指示或者暗示來得重要,甚至沒有那位提交項目報批的國字臉重要,當然也沒有上千萬的回扣以及升官重要。
如果沒有這樣的明目張胆罔顧法律法規草菅人命的項目立案被批,高危倉庫和居民樓堆在一起的壯觀景色就不會出現。這個倉儲可能還是免不了要發生爆炸,但是其震撼世人的當量,就會要小的很多很多,就不會帶着這麼濃烈嗆人令人窒息的中國特色。那樣的事故,才是《人民日報》這篇文章一板正經要調查的,那樣的調查,費時費事費心,都是可以理解的。哪怕是恐怖分子引爆這樣一座倉庫,如果周圍一公里沒有居民樓,也不會這樣恐怖。這個審批立項把居民樓與高危劇毒倉庫共建共榮共存亡的主,比恐怖分子還恐怖。
親愛的黨中央,證實或者否認這座倉庫一公里之內有居民樓,不難吧?調出檔案來,查出這個主持立項審批的衙門機構與責任人,用不着十天半月吧?
謝謝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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