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把《人民日报》都气炸了。俺终于看到我们的党发怒,并且信誓旦旦向人民表决心了。而且,这决心表的不同寻常,非常令人振奋:
人民日报:周永康都查了,天津爆炸也照样
人民日报8月17日的“人民时评”栏目刊文指出,面对这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中央的态度是明确而坚决的,严查严办是确定无疑的。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这样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开处理,还有什么必要对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隐瞒?又怎么可能“官官相护”?想明白这一点,就会知道有些疑虑是多么没有根据、没有必要。
说得好,俺点赞!不过后面的啰嗦话都没必要了。什么不要有负面联想猜想之类。俺就没有任何负面联想猜想,一个心眼儿信任党中央!俺只要党中央立即调查落实回答这样几个问题就够了。
第一, 这家高危易爆易燃剧毒品仓库,周围一公里之内是否有居民楼?不要说有千家万户的居民楼,只要有一栋住一百人的,能够证实或者否认就够了。
第二, 有人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任何易燃易爆剧毒品仓库与工厂,必须离居民区至少一公里远。 确实有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第三, 这样的仓库或者工厂,以及在这样的仓库工厂附近的楼盘开发项目,最低与最终审批机构是哪家?这个机构的最终签名盖章的负责人是否有名有姓?是否存档保存?审批天津这家仓库或者附近开发楼盘的机构的具体与最高负责人是谁?这个人有没有刑事责任?究竟是要中纪委立即把此人双规还是要网民人肉搜索?如果神通广大的中纪委和中国网民,都无法搜索找到此肉人,请问如何要人们发挥正能量,拒绝负面猜想?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生产运输与存放,不但陈永贵都知道危险,张铁生恐怕也知道,无论安全措施如何到位,他们不能把全家都住在那隔壁,垒个金窝给他也不会住进去。因为谁也没法防万一。但是谁都可以防范的是,不要把成千上万的居民安置在那个火药桶隔壁居住,哪怕全部是右派分子反革命,也没必要让他们住得离这样的仓库那么近。这是很难做到的吗?
这和那部德国影片《朗读者》讲述的故事类似。一栋关押要送往毒气室的犹太人的房子着火了,门没有上锁。犹太人愿意被烧死在里面是他们的选择。汉娜这个看守自己如果选择逃生,希特勒也怪罪不到她。可是汉娜这个法西斯职业看守,不顾自己性命,首先跑去把那栋着火的房子上锁,让那些犹太人一个不剩全部活活烧死在里面。这位汉娜小姐没文化,其实也没有什么对犹太人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她只是职业习惯尽忠职守而已。估计审批这座仓储与楼盘开发的主任,也和居民区成千上万人没有什么特别的阶级仇恨。他/她也不过是职业习惯而已——什么高危爆炸,什么安全隔离距离,都没有哪位直接首长的指示或者暗示来得重要,甚至没有那位提交项目报批的国字脸重要,当然也没有上千万的回扣以及升官重要。
如果没有这样的明目张胆罔顾法律法规草菅人命的项目立案被批,高危仓库和居民楼堆在一起的壮观景色就不会出现。这个仓储可能还是免不了要发生爆炸,但是其震撼世人的当量,就会要小的很多很多,就不会带着这么浓烈呛人令人窒息的中国特色。那样的事故,才是《人民日报》这篇文章一板正经要调查的,那样的调查,费时费事费心,都是可以理解的。哪怕是恐怖分子引爆这样一座仓库,如果周围一公里没有居民楼,也不会这样恐怖。这个审批立项把居民楼与高危剧毒仓库共建共荣共存亡的主,比恐怖分子还恐怖。
亲爱的党中央,证实或者否认这座仓库一公里之内有居民楼,不难吧?调出档案来,查出这个主持立项审批的衙门机构与责任人,用不着十天半月吧?
谢谢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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