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外媒報道此事時宣稱這些“維權”律師“失聯”和“失蹤”,但不能不說官方這一次的信息通報還是相當快的。“失蹤”之說事實上已經成為國內外一些人抹黑中國司法的一個“專用詞”。
有人在微博上或通過外媒宣稱中國律師界目前一片恐慌,這種說法也不真實。中國的律師隊伍十分龐大,而像鋒銳律所這樣以極具爭議方式做事的畢竟很個別。很多人懷疑他們這樣做的最初目的是自我炒作,逐漸走上專門與現行體製作對的不歸路。
法治的目的是要依法維護社會運轉和秩序,它要求所有案件得到公正處理,避免徇私枉法。法治還應支持社會團結,防止社會因意識形態等原因惡鬥並撕裂。但慶安等事件中少數律師“死磕”的方向正相反。他們明顯有製造官民對立的傾向,通過提供虛假案情線索和分析,將政府描述成“惡勢力的保護者”,而違法者成了奮起反抗的“勇敢公民”。他們攪亂了真相,把一個個具體案件打扮成“人民反抗暴政的鬥爭”,而他們就是人民權益的“真正捍衛者”。
中國正在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國家的這一態度十分真誠,但是極少數極端者試圖證明中國的法治面貌一片黑暗,“死磕派”律師的行動是這片黑暗中的唯一亮點。
按這種思維做事,很多時候就不再是法律,而成了帶有明顯政治色彩的尋釁滋事。如今某個地方出現有公職人員捲入的案件或爭議,常常立刻有“死磕派”律師趕往那裡,他們不是去做正常司法援助,而是站到輿論的最前列,成為當地一些人或互聯網上激烈情緒的鼓動者。任何國家的司法界都不會鼓勵律師們這樣做。
中國的法律體系的確仍有不健全之處,依法治國任重而道遠,律師的“死磕”精神未必就應一棍子打死,它的積極部分或許可以繼續肯定。但是以崇尚西方政治制度為基礎、以衝擊中國現行法律體係為目標的“特定死磕”不可能在我們社會裡肆無忌憚地施展。少數最極端的人錯識了這個世界的大勢,以為在政治上跟着西方跑就可以在中國社會裡橫衝直撞,即使違法了,對抗的也是“惡法”,他們幻想自己就是正義的化身。
這至少是幼稚的,這樣做不可能不栽跟頭。從警方公布的材料看,鋒銳律所使用、聯繫了一些素質不高、但行為大膽的人,他們的違法行為和自我炒作攪在了一起,把自己吹成危險的泡沫。這一教訓非常值得汲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