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人精英圈和学术界多名专家“被钓鱼执法”早已引起了在美华人的强烈不满,2016年刚开年,又有一名华人工程师被捕,这次他的被控罪名是,涉嫌窃取拥有专利的源代码。华人工程师遭“钓鱼执法”
别总给华人“下套”,不是一句空穴来风的话。 曾在IBM中国公司工作的软件工程师许家强15年底被美国有关部门逮捕,被控涉嫌窃取拥有专利的源代码。他的父亲1月2日证实,许家强可能于6日第一次出庭,被捕是因遭到美国警方“钓鱼执法”。目前案情尚不明朗,但在在美华裔科研人员接连被疑“间谍”的背景下,该案受到格外关注。 另据透社消息,去年12月8日,美国检方向纽约州白原市联邦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以“窃取商业机密”罪名指控29岁的许家强,并指责他试图“将所窃取的源代码出 售给其他公司”。驻曼哈顿的联邦检察官普里特・巴拉拉在声明中说,“许家强被指控的这种窃取商业机密行为严重破坏了创新和正当竞争,依据联邦法律是重罪”。 据许家强父亲讲述,许家强是在当地时间12月7日下午被拘捕的。此前他接到邀请,说要到美国谈合作,还要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后来证实这个学术会议完全不存在。“我们找相关律师咨询过,警方钓鱼执法确实无疑”。 钓鱼执法,是美法系的专门概念,从法理上分析,是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许家强父亲认为,虽然此案尚不明朗,但美国警方“钓鱼执法”的方式不合理。具体源代码的问题,还要看后面专家们的认定以及案件的审理进程。 此前据路透社报道,许家强是在与美国警方一名卧底碰头后被捕的。卧底人员假装成计划创办数据储存新公司的“投资者”与许家强进行接触。警方称,已经录下许家强所说的“利用这些代码制作软件卖给其他公司”的证据。 据悉,许家强2014年从IBM离职后,曾在中国国内一家知名手机企业短暂工作过,不过试用期之后就离开了。“许家强可能跟朋友产生过一些矛盾,后来有人就向美国方面举报,说许家强这里有源代码。”但其父也承认,这只是怀疑,因为并未与此人沟通。 职场社交网站领英中,一个名为“JiaqiangXu”的ID被认为是许家强的账号。该用户资料显示,许家强2003年至2007年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攻读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在美 国特拉华大学攻读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2010年11月至2014年7月在IBM担任并行文件系统开发工程师。 美国“钓鱼执法”应不应该?在美被起诉的华人精英并不在少数,2015年5月21日,美国天普大学物理系主任、世界知名超导专家郗小星遭逮捕,美司法部指控他向中国提供美国企业的超导技术“秘密”,以换取“名利双收的职位”。而郗小星当时遭逮捕,也是遭到了美国“钓鱼执法”,最终美司法部门承认错误并撤诉。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董纯钢律师经常处理中美商业诉讼案件。他表示,“钓鱼执法”其实是美国警方经常使用的一种取证和逮捕手段,对付毒品、卖淫等组织时非常常见。至于“钓鱼执法”在什么限度内是合理合法的,美国各州对此各有详细规定。“这涉及一个正当程序的问题,都是宪法原则,也是美国法院里反复被讨论的问题。” 美国“钓鱼执法”一直频现,而这也成为了美国争议最大的执法手段之一。 2014年10月,FBI被曝利用美联社的名义以及模仿《西雅图时报》网站,制造虚假的新闻网页并植入恶意软件“钓鱼”,来追查一名发出炸弹恐吓的嫌犯。此举遭到媒体和隐私保护团体炮轰。 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家姜明安教授认为:行政执法要合法、合理、程序适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不能采取预谋设圈套方式执法。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建顺认为,执法强调取证的正当性、要求客观、全面调查,调查取证的手段要注意合法。 美国法律规定,被“钓鱼”中套的一方只有在证明了以下三点后才能说明自身无过错: 1.犯罪的想法来源于执法方而不是其自发的; 2.执法方诱使其犯下了罪行;其中的“诱使”需要强有力的证明,仅仅证明执法方营造了有利犯罪的环境或条件不能说明“诱使”,必须证明执法方有强制性或故意劝服的行为。 3.在执法方诱使之前,其并未准备好以及未有自发意愿犯下指定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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