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有美国人民有一个最神圣的理念的话,那就是“言论自由”了。正因为其重要性,美国社会常常会围绕言论自由爆发激烈争论。最近,发生了一系列在高校里关于言论自由的争议性事件(详见篇末所引昭君的博文)。同时,共和党的几位候选人高举反对“政治正确”的旗号,获得较高的民意支持和媒体和党内精英的强烈反对。所以,看来又到了“争论期”了。(“言论自由”涉及的议题很多,包括色情,暴力文艺,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等。本文只涉及政治方面的言论问题。) 正因为“言论自由”对于美国的立国和治国如此重要,如何认识言论自由也涉及到如何认识美国和西方民主制度。有人基于言论自由的非绝对性而认为不同国家制度之间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进而认为整个民主制度是虚伪的。也有人认为在任何场合,任何形式对言论的限制都是违背了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从而是对于美国政治体制的威胁和否定。特别是最近伴随着种族冲突的公开化,对于保护弱势种群的“政治正确”机制的质疑和挑战也经常成为争论焦点。我认为,要了解这些涉及民主体制根本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言论自由”问题的多层次性。它不光是一个理念和法律,而是随着社会的运作和社会的共识不断成长,变化的一种社会机制。只有把“言论自由”放在社会的框架中,才能有合适的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美国的言论自由是由宪法第一修正案提供法律保护的。有关条文是:“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以限制言论自由”。当然,在现实中不可能如此绝对。在宪法制定后的近两个半世纪中,最高法院通过很多案例建立了言论自由的一些界限。例如:煽动推翻政府或公众起义的,煽动群体仇恨或侮辱性的言论,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但总的说来,法院试图建立“明确定义的,极其有限的非保护的言论种类(well-defined, narrow classes of unprotected speech)”,将其排除在言论自由之外。其余的所有言论都受到宪法保护。这其中界限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最高法院判例的积累而逐步明晰,同时也慢慢漂移。一般来说,在国家面临威胁时,限制就会高一点,反之就宽松一些。不管怎样,在建立对于言论的法律限制方面,美国的立法和执法还是非常,非常谨慎的。可以说,在法律层面上,我们享受了“几乎绝对”的言论自由。 但是,第一修正案只是限制了政府的立法行为。它的法律效力从字面上看是非常有限的。事实上,除了“国会制定法律”,还有其它很多方式可以限制言论自由。机构,群体都可以有自己的言论准则。例如,公开展示,悬挂邦联旗(美国内战时期南方邦联的国旗或军旗,常被看作是黑奴制度的象征)是合法的,但在绝大多数中小学里不允许(见篇末引用博文)。最近更有些州迫于民众压力取消了在政府地域上的公开展示。另外,只要不煽动仇恨和暴力,种族歧视的言论也是合法的,但绝大多数公立大学和工作单位禁止此类言论。地方政府,公立学校等机构的这类言论限制(speech code)经过很多法律挑战,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执行标准。但私人团体和公司企业则更多地受到社会共识的左右。所以,从实践上说,我们享受的言论自由既受宪法保护,但更重要的是基于社会的传统与共识之上。所以,其标准并非如法律那样一清二楚,一成不变。 在社会和机构的限制言论的“工具箱”中,很重要的一个工具就是所谓的“政治正确”。很多时候,我们把几乎所有法律之外的言论限制都称之为“政治正确”机制。根据维基,政治正确的定义是“用意在于避免触犯或损害任何社会特定团体或群体的语言,政策或措施”。其实“政治正确”这个词本身就带有贬义。更加“政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政治敏感”,“政治同情”等。 “政治正确”的实施可以是硬性的,也就是通过公,私机构的政策,规章等限制言论(例如不得公开攻击少数民族,同性恋等),而更多地是通过社会共识。违背“政治正确”的言论不一定有法律或行政上的后果,但会招来公众的反感和排斥。 最近耶鲁大学“万圣节风波”就是一个“政治正确”的例子。校方在万圣节前发了一些电邮,“建议”学生万圣节扮装搞笑时要对其它文化“敏感”,不要冒犯黑人,印第安人等。然后,一位学生宿舍辅导员(教授)就发表言论,认为校方管得太宽了,万圣节可以让学生自由一点,玩闹中冒犯了别人也不是啥大不了的。这引起了宿舍中一些学生的强烈反弹,最终导致了在视频圈广为流传的一幕:一位女学生对教授大叫大嚷,甚至口吐脏话。这件事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媒体上很多声音指责耶鲁学生“被惯坏了”,缺乏包容之心,并担忧大学的如此环境影响自由的学术探索。耶鲁近五十位教授联署公开信,为他们的同事辩护,认为那位辅导员对校方的质疑是学校正常教育的一部分,不应因此受到人身攻击。当然这件事闹得如此之大也如此受到瞩目,还与一个“大环境”有关:就是近年来随着警察枪杀黑人案引起的种族关系紧张,引发不少大学校园黑人学生示威,要求改善他们面对的“敌对气氛”。而大学的对策就是建立“文化敏感”组织,开设“文化敏感”课程,也就是提升“政治正确”的尺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争论中,其实并不涉及“言论自由”的法律基础。没有人指责谁犯法。而争论的中心在于怎样处理“开诚布公表达自己观点”与“照顾别人情绪”之间的权衡。这其实也是“政治正确”问题的关键所在。 应该说,“政治正确”对社会是有其积极作用的。一个社会和一个朋友圈一样,文明和礼仪都要求我们说话时要顾及听者的感受。大家有所节制相互体谅,才能保持和谐,也才能平心静气进行有益的讨论。当然,问题的另一面是:完全“没有杀伤力”,不痛不痒嘻嘻哈哈也就没有思想的碰撞,无法在讨论中提高。如果一个圈子只允许一种意见,那么必然会出现很多互相隔离的圈子,反而造成社会分裂,影响社会和谐。所以,在社会互动中的相互宽容,以及“力持己见”的勇气,也是必需的。所以这两者之间必须达到某种平衡。 “政治正确”的另一个作用,是挑战社会的既定偏见,为讨论提供一个替代的框架。例如传统中称呼黑人的词“尼格”(Nigger)因为带有太多的歧视和侮辱色彩而在欧美国家被视为禁区。当谈到黑人时使用“黑人”(Black)或“非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s)可以帮助我们把他们放在人格平等的地位。又如,把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称为“无证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可以让我们意识到他们也有自身权利。当然这有点太过分了:他们缺的岂止是一纸“证书”?所以这个问题仍在争论中。虽然“无证移民”这个“政治正确”的词已经提出几十年了,目前在正式场合,包括奥巴马总统的讲话中,也还有使用“非法移民”说法的。当然,用词只是“政治正确”的一部分。“政治正确”还管制着很多观点的表达,例如男女,种族间智力的差异(体力差异没有问题,呵呵),某些宗教文化对全球文明的负面影响(这是我的“政治正确”的说法)等,谈论的时候都需“如履薄冰”。 “政治正确”,说到底,是对抗强势,保护弱势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措施。用得好,它能促进人们观念的变革。但当形势变化,被保护的一方不再是弱势的时候,“政治正确”就反而起到了压制言论的作用。这也是它每每招人诟病的主要原因。而到此时,它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反弹。例如,对于照顾少数族裔(主要是黑人)的“强制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的质疑,在七,八十年代是政治正确上的大忌。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现在这个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公开讨论。所以,“政治正确”并非言论自由的克星。它只是在言论自由本来需要的各种平衡中多加了一个砝码。 虽然“政治正确”问题最近在美国引起了更多的议论,但在我看来它还远未达到威胁到社会正常的讨论和理念碰撞的地步。和所有礼节,礼貌的问题一样,政治正确的要求也是随场合而变的。在面向大众的公共演讲和主流媒体文章中,政治正确的色彩非常浓厚,甚至常常达到令人感到压抑的地步。但是在学术出版物中,甚至一般书籍中,尺度就宽松很多。例如前一段大家热烈讨论的《孤独的美国》(America Alone by Mark Steyn, 2006)公然把穆斯林群体与恐怖主义等同起来,毫无疑问是犯了“政治正确”的大忌。但这本书并未遭到打压,反而曾是美国畅销书前五名,加拿大第一名。只要不是宣传暴力和仇恨,更极端的言论在网上也都能找到。即使在主流论坛上,“政治正确”也一直引起反弹。最近共和党候选人川普算是一个大“刺头儿”。但他远远不是第一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有个叫林鲍(Rush Limbaugh)的保守主义谈话秀主持人红遍美国。其实他的观点和口才都乏善可陈,但因为其“反主流,反政治正确”的旗号而成为美国最火的谈话秀。右派的电视台Fox News观点极端,事实常常错误,但就因为其“反主流”身份,反而成为有线电视的“主流”,收视率远远超过老牌的CNN,MSNBC等。所以只要政府不干预(如宪法所保证的),社会舆论的多样化不会被政治正确所抹杀。“政治正确”虽然能影响人们的视角从而影响人们的观点,但也不是万能的。例如“全球变暖”(现在改称为“全球气候变化”)一直在“政治正确”方面稳占上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质疑派还远远没有销声匿迹。而且目前看来,最后要打败质疑派,靠舆论上的强势是不行的。 另一方面,即使不喜欢“政治正确”,也不等于它的对立面就是解决之道。目前川普以“反政治正确”的英雄自居,支持者也大大欣赏他“说真话”的“勇气”。但实际上,他的言论不仅逻辑不通,而且简直不受事实约束,信口胡言。他的问题不是是否政治正确,而是是否理性客观。靠这样的人反对“政治正确”,就像靠恐怖主义来反对现代文明一样,完全是歧途。当然,川普(以及上次竞选时的茶党)能有今天,与主流政客,媒体过分看重政治正确,不敢面对“不方便”的现实,不敢讨论“不友好”的话题,也不无关系。要营造一个健康的公众讨论氛围,美国还任重道远。 作为美国社会的基石和空气血液,“言论自由”的内涵远远超过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上的几个字,它也不只是靠着宪法和法律来保护。“言论自由”,作为一种基本理念,是建筑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宪法只是这种共识在法律层面上的表述而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言论自由”的范围,形式等也在变化。“政治正确”就是最近几十年来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的一个调节机制。“政治正确”虽然不是法律,但在包括政府部门,主流媒体,学术界,公司等各种社会机构中得以实行。它可以发挥保护弱势群体,帮助新生理念成长的正面作用,但使用过头也会反过来压制弱势或少数派的声音,造成新的思维框框,阻碍各方面开诚布公的对话,甚至造成社会的分裂。所以要了解美国“言论自由”的状况和运行机制,我们需要仔细研究和思考“政治正确”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接受“政治正确”的意图:营造和谐,文明的讨论对话氛围,一方面也需要有足够的勇气挑战“政治正确”的框框,挺身捍卫和弘扬真理。“政治正确”在道德上可说是用心可嘉。但它并不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在社会讨论中,最高的道德原则应该是事实和理性。只有在事实和理性的基础上,“言论自由”才能对维护和发展民主制度发挥它的作用。 有关博文: 昭君:美国校园的政治正确与言论自由(图,视频) http://blog.creaders.net/u/906/201512/243410.html# 欧阳峰:邦联旗与言论自由 http://blog.creaders.net/fouyang/user_blog_diary.php?did=19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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