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给邪教下了明确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步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人心、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主要有六个特征: 1、打着宗教、科学或气功的幌子; 2、神化邪教头子,实施精神控制; 3、建立秘密组织,实施心理操纵 4、盘剥信徒钱财,非法牟取暴利 5、反对政府、仇视社会 6、宣扬“末日来临”,制造思想混乱 邪教是怎样骗人的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 2、治病、免灾诱惑人 3、看相算命、装神弄鬼、玩符谶(读“趁”音,迷信的预言、预兆)等各种把戏戏唬人。 4、套近乎拉拢人 5、小恩小惠收买人 6、暴力手段胁迫人 只要人们掌握了以上所列的邪教特征和邪教骗人的伎俩,就不会再上邪教的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