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中央人民政府矫治中共四川流氓行政(一百九十二) 希望中共政府有点人性 及时颁发无国籍人士证书 2007年至今,何大才、冯少波走访中央人民政府各机构,反映广东省政府支持工厂强迫劳动、拒付报酬、违法解雇、拖欠报酬、中共四川政府流氓行政、等,告知转“四川省政府、广东省政府、北京市政府”后,如石沉大海; 请问中央人民政府,这种被狗咬后,还要狗处理的愚民游戏何日结束???
2001年,由于广东省政府支持工厂强迫劳动、拒付报酬、违法解雇、等,我依法诉至中央人民政府各机构。2008年8月3日,无故被四川省政府从北京市押回,收回曾给何大才办理的冯少波名身份证后,制造矛盾,强行上户至前妻(双龙镇双龙村3组16号)名下,强奸基本权利后,也拒不按《解决何大才户口问题的请示报告》批示执行,导致至今没身份证,生活艰难、等。 中共四川省政府下至无中生有的双龙场居委会、村,不但拒不履行保障失地农民何大才基本生存职责,还多次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蹂躏长期居住在北京市与广东省的何大才,强行以签协议为名,阻止要求依法解决广东省劳动保障案。可见,中共四川省龌龊的政客们已无耻到了何种地步!!! 2014年6月6日,冯少波、何大才到“上为中央分忧 下为百姓解愁”的北京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后,遭四川省政府第5次押回蹂躏,拘留10日,又私设牢房,抢走何大才私有财物,蹂躏至7月10日,强迫所签两份“何大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息诉息访协议书”,不是何大才真实意思表示,获得人身自由后就提起了控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条“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等,何大才在北京市与广东省居住至今20多年,依法要求中央人民政府相关机构解决广东省劳动保障案,违法注销何大才户口的中共四川省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打击报复,给何大才、冯少波造成了巨大损害。 2014年11月13日,参与了蹂躏何大才的阆中市政府、双龙镇政府对何大才121天前向中央人民政府投诉事项出具的“答复意见书”所述:“没强迫签协议、2014年8月11日”之后,中共四川省、南充市政府重复以该文摧残何大才,欺骗社会。 何大才、冯少波请求中央人民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时解决广东省劳动保障案、中共四川省政府流氓行政案、颁发无国籍人士身份证。 请求人:冯少波(广东省法院判决名),何大才(中共四川省政府蹂躏名),联系电话:13674005314,2016年2月6日。 详见附件:《无国籍人士身份证申请书》: http://firm2066.blogspot.tw/2015/09/blog-post_22.html 何大才、冯少波请求流氓中共四川省政府停止流氓行政,停止蹂躏无辜弱百姓的流氓强盗举止。依法行政,矫正一贯的流氓习气,实实在在以“民主、法治、文明、公平……”兑现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