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一下独立宣言的理论来源 美国独立正如其开国元勋所说,是一场人心的革命,但也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独立宣言也有它的历史和理论来源。自然法就是独立宣言的最重要的理论来源。
独立宣言中最著名的是下面一段话; 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许多人以为,所谓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是从独立宣言开始的一种假定或一个公理。其实并非如此。在理论上,它来源于自然法。 什么是自然法?wiki这样解释自然法,为独立于政治上的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对它的诠释与使用在历史上千差万别。通常而言,自然法的意义包括道德理论与法学理论。根据自然法的道德学说,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起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 在这最后一句中,我们是不是看到了中国哲学的影子? 对于自然法与独立宣言的关系,我们还是引用wiki: 自然法主义坚信,“在统治者和主权人民之上,在全体人类之上,还有更高的法律。”[1]自然法思想不仅是西方社会制度的基石,也是文明的根源,深植于西方思想,表现于《大宪章》、《独立宣言》、《权利法案》及美国宪法,提供了是非对错、公私行为的基准,成为对抗专制和暴民政治的根据,促进并保护自由民主体制的成长。但在20世纪,自然法主义趋向式微,人们认为观念和信念是个人主观的事情,没有公共理据,不再坚持法治的理想。[2] 最后一句,其实是对当前泛滥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批评。这些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其实已经背离了独立宣言的宗旨, 也是当前社会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