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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菲律賓的主權領海領土海域,菲律賓沒有國際法領海領土權力提請國際仲 |
| 按國際歷史領土歸屬慣例法律歸屬於中國領海領土的島礁海域,菲律賓提請什麼仲裁?
“南海仲裁案”看起來缺失一個前提:仲裁的標的(國際法歸屬),即菲律賓提請仲裁領海領土及其自然、經濟專屬區海域按國際歷史領海領土歸屬慣例、國際法律不是歸屬菲律賓的。菲律賓提請仲裁立案能不能成立?看起來,不能。
菲律賓提請仲裁的島嶼海礁海域是中國的先民先過往涉足,按國際歷史領土歸屬慣例法律爭議的島礁海域是中國的領海領土及其海域,國際歷史領海領土歸屬慣例法理不歸屬於菲律賓,歸屬於中國。菲律賓提請的國際仲裁能立案有效、能立案仲裁?這與菲律賓譬如提案 “香港仲裁案”類似,能提請仲裁立案、能立案仲裁?不是菲律賓的主權領海領土海域,菲律賓沒有國際法領海領土權力提請國際仲裁。就像中國不能提請“珍珠港海仲裁案”一樣,不是嗎?當然受不受理提案、立不立案、怎麼裁判決是法庭的事,提出的是探討疑問、疑問。
“國際海洋公約” 仲裁則是前提成立衍生的,是不是需要確定領海領土及其專屬區海域的歸屬,才能確定提請仲裁遵守公約、仲裁遵不遵守公約?不是菲律賓的領海領土海域,菲律賓沒有領土權力以此參加“國際海洋公約”!何來要中國、別國遵不遵守公約?之於參不參加、遵不遵守或例外不遵守,各個國家、成員國都有明確申明、明文約定,這是另外一個國際法律問題。
2016年5月3日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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