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偽的人最寬容 周沖周沖的博客(2015-12-10 09:39:12)標籤: 雜談 這是遍地可見的例子。 一個人因為不公,在社交媒體上表達恨意時,一幫人冒出來,展覽自己的菩薩心腸: 人還是要學會寬容。 寬容既是給別人出路,也是給自己出路。 唯有愛和寬容,才能拯救社會主義大家庭。 嘛咪嘛咪哞,你被狗咬了,難道還反過去咬狗…… 在這些蠻橫的善良面前,我們瞠目結舌,無言以對。 如果繼續申辯,說,可是,你不懂,這人太可恨了,騙了我的錢,敗了我的名,睡了我的女人,氣得我想殺人…… 人會說,是啊,真是太過分了,怎麼這麼過分呢……然而,還是要學會寬容。 你又一次說不過話來。 然而怒火依然在,矛盾依然有,痛苦與麻煩,從沒有因這些永遠正確的雞湯,而解決半分。 寬容? 這兩字真是一無敵神器。 一旦祭出,萬馬齊喑,無人敢言。所到之處,春風化雨,風月無邊。 然而,沒有經歷過銼骨揚灰之痛、喪身失節之恥的人,無法理解寬恕的艱難和不人道。 猶太人做不到寬恕納粹; 《熔爐》裡的聾啞兒做不到寬恕校領導; 家暴受害者做不到寬恕施虐的丈夫(比如我母親,哪怕年紀這般大了,也原諒不了我父親); 我們做不到寬恕摧毀我們的人。 中國人都在忍文化中長大。 詩書禮樂,公序良俗,都在翻來覆去地說:忍忍忍,和和和。 他人有錯,你不要與人過不去。你要反思自身,有則改,無則加勉。 受到傷害,要以德報怨。冤冤相報何時了,不如寬容比較好。 我們從小就聽師長說,胸懷有多大、夢想就有多大,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寬容他人就是寬容自己,忍他、讓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過幾年你且看他…… 然而,另一種不公平現實相應而來——懲惡不足而懲善有餘。尤其在沒有良好法治的社會,倫理道德混亂不堪,人們一味隱忍,只會讓罪行更加猖獗。 不加區分的寬容,就是逃避的一種變體。 無論是非的寬容,必會成為罪惡的幫凶。 而這種絕對道德的背後,還有另一種隱患。 當整個社會只容許恕道、寬容、忍讓、仁愛與恭敬,那麼,走向陰謀、算計、告密、迫害,就是必然的道路。 物極必反。 最高大全的,必滋生、伴隨或迎向最醜惡壞的。 君不見,多少偽君子一邊捋着山羊須,唾沫橫飛地告誡他人要善良,自己卻行盡貪污、欺詐、姦淫的醜事。 君不見,多少老好人在人前道貌岸然,人後德行敗壞。 君不見,某某十年活動中,被控制的文化與被壓抑的人性,沒有任何底線地瘋狂宣泄。 面對惡。魯迅說,我一個都不原諒。 慕容雪村說,主張寬容可能是種智力低下的表現。 蘇格拉底說,忍受過錯勝於自行不義。 索爾仁尼琴說,提舊事者失一目,忘舊事者失雙目。 在未經事實的考量,情感的體恤,和利害的思辨,就開始主張寬容、悲憫和遺忘的人,要麼無情,要麼無知。而這種姿態本身,更像是一種通過占據道德至高點,進行話語權的爭奪。 他們未必真的認同寬容,只是寬容是沒有風險的主張,通過鼓吹寬容,通過完美的道德表演,達成私慾私利。 這種人,就是典型的虛偽者。 就是魯迅口中“損着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的人。 寬容只有兩種人才有權利。 一種是當事人,一種是上帝。 任何逾越本分,替受害者決定,替上帝發聲,都是一種罪。 這種罪,就是《狗鎮》中的格蕾絲式的傲慢。 她主張寬恕殺人惡魔,父親無法忍受,說,“人要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當然要,但你不給他們機會(贖罪的機會)。而這,就是極端的傲慢。” 傲慢,正是七宗罪中第一等罪行。 現實生活中,許多人不得不抹去仇恨,因為不願沉溺其中,避免二次傷害。 於是選擇寬容。 但這不過是弱者不敢報復,從而被迫不再計較的心理自慰。 真正的寬容是什麼? 它不是道德,而是認知。 它是一種類宗教觀念:眾生之愚,皆我之愚;眾生之罪,皆我之罪。 它是一種同情性理解。以我及他,以此及彼,深入事件,體諒人和世界的掙扎,才有不輕易責難的修為。 如果有一天,我們的生活與心境,均已別有洞天,對舊事舊人,都懷着明亮的慈悲,和自由的柔軟。 那時候,或許你可以說:我真正寬恕。 出處:周沖周沖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a65a330102vz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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