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子:起因一位受害人向警方报案被“诈骗”(嫌犯羁押中)。公安局立案并报送检察院。检察院却不予认定公诉,又不具体解释。该受害人存疑,手上有证据:1、公诉检察官与嫌犯代理律师在微信朋友圈“亲密语言”互动(微信截图)。2、嫌犯从看守所带信找“人”疏通,与要找关系人2015年一场饭局,座上宾李纪周(赖昌星案涉案最高级别中共官员,时任公安部副部长,被判“死缓”)、(信件影印、饭局照片)。受害人讲述了这些。我同情受害人,也想知道原因,觉得先不去管案外因素怎样,把案件法律事实弄明白。我要来受害人材料,搜索最高检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前去造访,未曾想被归类“访民”,体会了中共“维稳”是什么。 2、正题:2016年6月12日(周日,端午节后上班日)上午9时,我来到最高检,大门口武警把守,进入传达室,窗户内两个年轻人,后来知道是武警。我礼貌递上身份证,问我什么事,见谁?我说去政策研究室,但表示不认识任何人,他们立刻“警觉”起来。一个年轻人出来,把我让进旁边一间房,问我到底什么事情,给了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事项、地址,让我去信访接待部门。我一再解释我不是信访,也不是当事人,给他说明事由,都没用。只好按照纸条提示,紧忙赶去最高检信访接待处,很远,在八宝山地铁站。不过,白跑一趟,休息不办公。 次日一早,我再到高检信访接待处时,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都是外地来京上访的,手里拿着材料。进入大厅安检前有一道关卡。我依然解释不是上访,不涉及我本人,就是找相关部门,就具体问题咨询、沟通,我既不递材料,也不是举报。一个检察院模样干部看我带去的材料,在我没有出示身份证情况下,示意安保允许我进入大厅,安检后,存包(禁带一切电子设备)。我排队第89号。大厅很宽敞,等候叫号,只一个窗口接待,录入上访人身份信息,收上访材料。曾来过的,答复继续等。就有人高声不满,很快被带离大厅。执勤大部分都是保安。窗口处理很快,人也随时疏散离开。轮到我,十秒不到。让我出示身份证,我说不是上访的,希望安排…,不提供身份证,免谈,材料也不看,叫号下一位。有保安过来,示意我马上离开。 离开信访接待处,我重返高检办公地,再次进入传达室。我身份已经很明确了,他们眼里的“上访者”。完全没有了之前那一点点接待。我没说几句话,就有便衣(保安)进来把我带离传达室。我在外面继续说明来意:1、我基于一件与检察机关办案有关却不涉及我本人的事情,希望与职能部门联系、预约一个见面;2、我的行为不影响检察院办公,反而对检察院工作有利。3、除“上访”一种途径,还有没有其它渠道约见?前两点白说,后一点,他们都让我“找人”。我当然清楚“找人”办事。我一开始就尝试谁都不认识,以公民身份正常联系、约见。为什么老百姓公事公办,一定搭上“私人关系”呢?我一直都认为,面对政府,面对有权力官员办事,托人情、找关系,就是给被找人提供“权力寻租”机会。贪官没有一开始就拿人几十万、上百万?不都从最初受托办事“一条烟”、“两瓶酒”,心安理得开始的么? 3、归纳:其一,民众与政府沟通和联系,所有被认为可能不利政府,都被归于“信访”。信访就是上访,意味什么呢?就是“维稳”对象,社会不稳定一群人。一旦个人身份信息被录入访民信息库,你就被“维稳机关”关注,给自己带来不便和后果。其二,凡找人、疏通关系就能办(摆平)的事情,没有人走信访渠道。换句话说,信访都是找不到人,花不起钱,花钱也办不到的,在权力社会最底层,或被打入最底层一群人。其三,警察、保安、信访处所有工作人员,与前来信访的“维稳对象”身处同一空间,立刻陷于相互对立、警惕、冷漠、不信任。我就想,换一种环境,两个群体都在地铁里,并不认识,怎么可能形成如此对峙呢? 4,体会:我一直想,天安门广场被一道道护栏围隔。有没有可能这些广场围隔被拆除掉呢?还天安门广场一个自由、八达和活力四射的开放空间。同理,大陆“维稳”什么时候可以不需要、成为多余呢?至少,中共减弱“敌情”观念,就像我这一次,原本就是想正常约见政府部门,却“被上访”,被“官民”对立。我切身体会和理解,好比一块巨石在地上,势能为零。离地一寸、一尺,随着距离升高,势能增加。倘若抬升到一座山顶上,滚落地面,势不可挡。如此说,中共“维稳”不啻于蓄积一块强大势能的巨石,随时都有可能落下滚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