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石:一得之愚
頑石前幾日寫的《不知人間羞恥事者所在多見》在博客貼出不到一天便不見了蹤影。該文僅僅對南宋部分君臣偏安一隅、苟且偷生的無恥行徑提出批評,並未涉及任 何現實內容。不信的話,可在網上查找該文比對,我的博文被刪了,但被轉載或被複製而貼出來的應該還有。這樣的文章何以不容於當下?更有甚者,那篇《誠信乃立命之本》不過是將明代劉基的《郁離子·賈人渡河》作了簡單的翻譯(後面附有原文),幾乎未作評論,也同樣遭遇了刪除之厄。 這樣的文字到底觸犯了什麼忌諱?觸犯了誰的忌諱?我百思不得其解。不是法無禁止即可為嗎?頑石孤陋寡聞,尚未聽聞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中國連古代昏君奸臣都不許妄議,如果確有相關規定,敬請有關部門明告天下,以免如頑石輩越雷池而不自知。何如? 建議有關部門乾脆將博客、微博、微信、論壇、貼吧等一切有可能發表個人言論的平台全部關閉,僅剩下道路以目,豈不更省事?因為只要有個人發聲的平台,就無法保障發出來的東西都是風花雪月、屁頌諛詞。 如果覺得頑石的上述建議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之“言論自由”的話?那我還有一個方案,即設立若干文字禁區,昭告天下,則既可讓我等寫作時有章可循,而又免去許多人於網上日夜篩查之苦,作者與網管兩便,群眾和領導盡歡,豈不美妙? 經常在網上寫點東西的人,大約都能感覺到,文字禁區其實是有的,雖然尚未擺上檯面。但以前的文禁或者過於狹窄,且並非廣為人知,所以網絡作者便往往犯了忌 諱而不自覺,而有關方面管理起來又確有諸多難處,處罰卻沒有依據(畢竟沒有明文規定),不處罰又按下葫蘆起來瓢。因此,明立文禁確乎已經十分迫切和必要。 文禁設立有兩個方式:一是禁止寫什麼,比如,禁止議論趙高指鹿為馬、秦檜構陷岳飛;二是可以寫什麼(不在規定範圍的都不可以寫),比如,可以寫宋高宗勵精圖治、汪兆銘曲線救國。兩個辦法各有其長,可各試行一段時間,看哪個辦法更管用,即可設為定法。畢竟依法治國了嘛,還是有法可依更說得過去些! 頑石不揣鄙陋,願為清潔網絡貢獻一得之愚。請有關人士笑納! 2016.06.22
不知人間有羞恥事者所在多見
北宋歐陽修因持范仲淹的政治改革,遭到反對派諫官高若納的誹謗,他在《與高司諫書》中斥責高氏:“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爾。” 其實,在宋代,高若納還真算不上最不知人間羞恥事的。單以北宋徽宗手下四大重臣蔡京、童貫、高俅和楊戩而論,可謂個個無恥之極。 至於南宋,從皇帝到大臣,不知人間羞恥事者則不知凡幾。 宋高宗為了一己之私,竟視國家利益為兒戲,置父兄安危於不顧,不惜損朝廷柱石,毀國家干城,寧肯偏安一隅,苟且偷生,而不思收河山於破碎,解百姓於倒懸,豈非無恥之尤乎? 而秦檜、万俟卨、史彌遠、賈似道、留夢炎等一眾權臣,或貪婪無度,或荼毒黎民,或排除異己,或陷害忠良,或臨陣退縮,或討好敵酋……道貌岸然的背後無不寡廉鮮恥,又豈是高若納輩所能望其項背? 儘管大宋有太祖這樣的明君,也不乏范仲淹、岳飛、文天祥這樣的忠臣,可綜觀有宋一代,君王大多無道,群臣競相無恥,則是不爭的事實,故大宋便成了歷史上最無恥也最羸弱的王朝之一。所謂之一,是前無古例,後有來者。至於來者何朝,明、清、民國……? 則見仁見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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