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為什麼難懂? 餘生也晚,雖然比起絕大多數讀者早多了,但畢竟沒有趕上私塾的時代,沒有挨過冬烘老夫子的戒尺。抗戰初期逃難到合肥鄉下,無學可上,算是有幸“被學習”了“大學”和“孟子”;什麼“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什麼“孟子見粱惠 王”,如讀天書,瞎背一氣。到了高中時代,在一個很有名氣的中學裡,每個星期六的國文課是以“論語”為教材,聽說過什麼讀半部論語治天下的宏論,可是這幾千字裡有這麼大的學問卻從來沒有聽說有人印證過。 所以一提起中國文化,嚇死人的四個大字就迎面砸來。曰“博大精深”。為什麼,你沒有聽說幾千年來多少萬老夫子就為那也許幾萬字的從竹簡發展而來的老古董“晧首窮經”了一輩子。 究竟為什麼?這正是我的問題:因為古書難懂啊!老祖宗弄得出“四大發明”,卻弄不出標點符號。即便有了標點符號吧,那些五經六藝加起來我估計也不過幾萬字吧,如果是明白易懂的白話文,現在的初中生一天也讀完了。有那麼難嗎?究竟為什麼?(應該是大寫的為什麼。) 我學識淺薄,沒有機會去接觸訓詁之學,也沒有想解決搞不懂的問題,而是被這個為什麼要把它弄成搞不懂的問題,有時候會傷傷腦筋。當然這方面大師級的人物多去了,何勞我來費神? 文字當然後於語言,初民能夠牙牙地表達思想的時候,絕不會之乎也者這一套。語言之後出現的文字,因為書寫工具的困難,儘量使書面語言簡化也是必然的,(四大發明的老祖宗怎麼會用上龜甲和竹簡的,如果像歐洲用羊皮,埃及用紙草或者什麼民族用泥磚,也許漢語古文的行文會是另外一種格式了,)簡約是可以理解的,但問題並不止於此。 能夠掌握文字的首先是統治階級,這是毫無疑問的。這是一項重要的特權,中國把文字的發明說成鬼都嚇哭了,可見文字成為一種維持統治的工具的重要性,所以最好只有統治階級能夠掌握,老百姓望而生畏最好,寫成的文字也讓你們搞不懂最好。 在這方面使用拼音文字的國家我覺得做得合理些。估計他們的統治老祖宗的做法是把文法搞得很繁瑣,使得你們老百姓非常不好學,也算是一種獨占文字鞏固統治的手段吧。就我的粗淺學歷中所知,例如俄語,名詞代名詞形容詞都有性數格的變化,(一個形容詞就有三六一十八種變化),動詞的時態加上變位,又是一二十種變化。法語簡單了一些,把名詞形容詞的變格去掉了。但這種做法畢竟有些好處,那就是使得語言更加精準了,而不是像古書面漢語專門弄得更加不精準,還加上更難懂。其實要說起來,如今天下流行的英語倒因禍得福,由於1066年法國諾曼地大公占領英國,統治英國達三百年之久,法語成了官方語言,英語卻被打人了民間。歷經 300年間在街坊鄉里的摸爬滾打,老百姓們為了方便,可把那些變格變位都逐漸省掉了,到現在只留下一點小尾巴,就是那個動詞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要加S,另外動詞to be和to have 還有簡單的變位。如此而已。 我覺得這裡的確顯示出東西方的文化和理念的不同。我們這個文明古國的老祖宗的做法真正是作繭自縛,搞的一套老古董玩意影響了中國文化的發展,實在對不起後代的子孫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