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岸泉博主的通過他的博文【網爭不涉及言論自由】的邏輯,給大家證實了黨媒應該姓黨的道理。
何博主說:“總之,你在網站註冊帳號可以發表文章就實現了言論自由。隨後你無論發表文章或潛水或只寫評論,都屬於行使言論自由權利。別以為你說話了發表文章了才是行使言論自由,你保持沉默也是行使言論自由權利。但你文章的內容,網友對你文章的評論或褒或貶,與言論自由無關。” 這是說,一個人只要出生,學會了說話就實現了言論自由。隨後你無論說不說話都屬於行使言論自由權利。別以為你說話才是行使言論自由,你不說也是。但你說什麼,別人是否罵你與言論自由無關。
何博主繼續:“反對觀點不等於剝奪發表觀點的權利,甚至對方叫你閉嘴也不是侵犯你的言論自由,因為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繼續說話。” 這個意思是說,對方叫你閉嘴不等於剝奪你發表觀點的權利,因為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繼續說話。甚至網管把你封了也並沒有剝奪你發表觀點的權利,因為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到別的地方去說,實在不行,可以選擇回家躺在床上置之不理繼續說給自己聽。
何博主在文章後和網友的互動對話更有趣 “我同意你所說的【網友進行惡毒攻擊目的不是駁斥你的觀點而是讓你閉口】,但最後一道程序還得你自己去配合完成,否則的話,對方還是不能到達目的。”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有人對你說“你再說我揍你”,並不是剝奪你的言論自由,他其實只是要求你配合一下。當然你完全可以選擇不配合這最後一道程序,不讓對方達到讓他的目的。
後面來了個閒人網友跟帖,把這個道理進一步闡明:“網絡封殺也與剝奪人的言論自由無關。就像有些博主說:“進了我的園子,只能給我拍馬屁。”,這也是對的,談不到干涉別人言論自由。” 按照這個邏輯,黨媒只能給黨拍馬屁,這一點也是對的。
按照何博的闡述和解釋,咱們終於明白“黨媒就該姓黨”的道理了。也明白了有人如果說話獲罪,其實也不是被剝奪言論自由。因為他還可以置之不理,繼續說話,只要沒把舌頭割掉,都不算剝奪言論自由。如果他不再說了,那也是他自己合作配合,怪不得別人。
何博主在這裡證明了一個重要原理,那就是世上根本不存在破壞言論自由的事,都是人們自己“配合”造成的。
這本來是想留在何博主文章後的評論,不過後來一想,何博主可能不願配合,那就寫在自己這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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