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去上海重新司法鉴定的声明 2016/04/06重新发布《济南大案拷打律师界的良心》仍然是以防万一,本人声明,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选择自杀。如果去上海第二次重新进新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本人发生任何意外,大家可以认定这是谋杀。今天上午(4月6日)不到9点,本人接到肥城公安局电话,告知4月15日去上海第二次重新司法鉴定。第一次(去年8月)去上海时,光复西路1347号因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要求肥城公安局准备好材料后再重新鉴定。肥城公安局拖延重新鉴定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例如,徐明在出狱前突然死亡,本人把山东省法制办告上法庭(案件已经由济南历下法院把被告变更为山东省政府,在3月29日移送济南中级法院,一审很可能在中院)。泰安公安局法制支队李振曾主动表示,公安机关对鉴定报告有自由裁量权。换句话说,即使上海重新鉴定本人没有精神病,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利用济宁鉴定阻止案件移送检察院。肥城公安局在赔偿决定书两次被撤的情况下主动提出重新鉴定(第一轮赔偿程序上诉到省高院,第二轮上诉到泰安公安局)。肥城公安局的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济宁精神病院报告的不认可。泰安市公安局默许肥城公安局滥用自由裁量权,坚持利用济宁精神病院报告阻止案件移送肥城检察院,这是客观事实。站在公安机关的立场,上海重新鉴定有50%的可能性有利于委托机关—肥城公安局,即使不利于委托机关,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利用自由裁量权阻止案件移送肥城检察院。所以,本人对上海重新鉴定的结果没有足够的信心。即使上海重新鉴定结论本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光复西路1347号回避肥城公安局和济宁精神病院违反鉴定程序,相互勾结作伪证的客观事实,这家全国最权威的鉴定机构的专业水准也是有问题的。我们国家的司法腐败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请大家持续关注。济南大案拷打律师界的良心—写给李贵方和王兆峰律师 2015/08/09发出这封邮件是为了以防万一。邮件已经发给全国各地的党媒和党校,包括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2015年8月8日,肥城公安局电话通知四天后(8月12日)去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重新司法鉴定。本人声明,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选择自杀。如果去上海重新进新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本人发生任何意外,大家可以认定这是谋杀。当年,济南中院法官在法院的信访大厅接访时明里表示既可以向法院,也可以向检察院和律师递交薄罪不成立的证据,暗地却联络公安机关阻止本人递交证据。法院可以认定证据不可靠,为什么要阻止递交证据?济南中院的行为说明什么?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员在明知本人没有精神病的情况下,配合肥城公安局,故意制作虚假的司法鉴定报告。刑事拘留期间,肥城公安人员曾经亲口承认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压力。肥城公安局主动提出重新司法鉴定,却始终拒绝案件移送检察院。司法机关和人员有组织地执法犯法与黑社会有什么区别?我们的司法体系可以把无罪的人诬陷为有罪,把没有精神病的人诬陷为精神病,这就是依法治国吗?成都牛敏被抓、安徽满铭安死了,下一个轮到谁?哪家媒体有胆量揭开司法腐败的黑幕?李贵方和王兆峰律师对这起案件视而不见拷打整个律师界的良心。